(一)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应当召开媒体说明会”,未召开媒体说明会的不得复牌。这一点其实在此前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已经有所披露。
“(二)严格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问询”要求:“复牌前,证券交易所对于不符合重组上市条件、涉嫌规避重组上市监管要求、存在重大市场之一或投诉举报的项目,应当多次问询,不限次数。问询应当直奔主题、切中要害,明确传递从严监管的要求。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规避重组上市监管要求的,应当在复牌前报告上市部,并提出本单位明确意见。复牌后,出现重大媒体质疑、投诉举报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再次问询,相关情况作为我会行政许可审核的重要参考。”
证监会也称,“(三)对重组上市项目应当安排现场检查”。“重组上市交易草案公告后,上市公司所在辖区证监局应当启动现场检查。对于已披露重组草案但尚未经我会核准的重组上市项目,一并纳入检查范围。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拟购买资产历史沿革、业绩真实性、资产权属真实性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等情况。上市公司存在业绩变脸或证券交易所、证监局认为有迹象表明上市公司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同时启动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证监局原则上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协助检查。原则上每个项目检查不超过2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检查报告报送上市部时抄送交易所。报告应当明确检查意见,不得仅以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作为检查结论。”
对此,华南一名券商投行业务高管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从这个《通知》可以看出来,对借壳上市的监管,跟IPO的监管是愈发接近了,更多的权限在交易所和地方证监局。对投行来说,以后还是否要继续做新的借壳上市项目,选择的空间将会大大减少;从近日IPO速度有所加快的情况来看,监管思路也有所变化,对借壳上市的限制很明显。
7月8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13家企业的首发申请,筹资总额预计不超过91亿元。这是今年证监会下发的第10批IPO批文,也是今年下发的批文中数量最多的一次,今年以来证监会下发的IPO批文数量达到了83家。
2. 重组上市和借壳上市有什么区别
你好,企业重组上市是指将企业资产、业务和人员等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新股上市交易的活动。
(一)对重组上市企业的主体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做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时代学习网/收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借壳上市是指一家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
直白地说,借壳上市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ST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优势是能在证券市场上大规模筹集资金,以此促进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已成为一种“稀有资源”,所谓“壳”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机制转换不彻底,不善于经营管理,其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丧失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这个“壳”资源,就必须对其进行资产重组,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资源的两种资产重组形式。而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
借壳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关联交易,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据有关的监管要求,充分、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披露。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3. 借壳上市的股票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借壳上市,就是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购买一家已经上市的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非上市公司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能力进行融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一般来讲,企业购买的上市公司是一些主营业务发生困难的公司,企业在购买了上市公司以后,为了达到在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一般都将一部分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内,使其业绩达到管理层规定的参加配股的标准。另外,一个上市公司的业绩越好,其配股价格就可定得越高,企业募集的资金就越多。
借壳上市有直接上市无法比拟的优点。最突出的优点就是壳公司由于进行了资产置换,其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在股市上的价值可能迅速增长,因此企业所购买的股权价值也可能成倍增长,企业因此所得到的收益可能非常巨大。
一个典型的借壳上市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
第一步,股权转让,即买壳。通过在股市中寻找那些经营发生困难的公司,购买其一部分股权,从而达到控制企业决策的目的。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一般分为两种,一般是购买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这种方式购买成本一般较低,但是存在许多障碍。一方面是原持有人是否同意,另一方面是这类转让要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另一种方式是在股票市场上直接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方式适合于那些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较高的公司。但是这种方法一般成本较高。因为一旦开始在二级市场上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必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涨,造成收购成本的上涨。
第二步,资产置换,即换壳。将壳公司原有的不良资产卖出,将优质资产注入到壳公司,使壳公司的业绩发生根本的转变,从而使壳公司达到配股资格。如果公司的业绩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就能以很高的配股价格在股票市场上募集资金。
从往年案例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壳公司的一些基本特点。
1、股本较小。以沪市为例,1997年和1998年共103家公司换壳,其中总股本小于1亿的有39家、流通股小于3000万股的有38家,所占比例均为38%,总股本大于1亿的壳公司中,绝大多数的股本小于3亿。
显然小盘股对买壳和重组者来说,具有介入成本低、重组后股本扩张能力强等优势,特别是流通盘小,易于二级市场炒作,因此获利机会很大。像沪市的国嘉实业(600646),总股本8660万股,重组后股价由6.05元涨到46.88元,增长了 674.88%;又如深市的合金股份(0633),总股本5169万股,重组后股价由8.50元上涨到42.39元,涨幅达398.71%。
2、行业不景气,净资产收益率低。像纺织类(嘉丰、联合、广华、南化)、商业类(环宁、绍百、贵华、石劝业等)和主业不明的衰退类(联农、农垦、钢运、浙风)。
3、股权相对集中。在我国,由于二级市场收购成本较高,而且目标公司较少,因此借壳上市大都采取股权协议转让方式,股权相对集中易于股权协议转让,容易被非上市公司相中,从而为二级市场的炒作创造条件。
4、壳公司有配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只有在连续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最低为6%) 时,才可申请配股。因此在选择壳公司的时候,一定要考查公司前几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如果该公司最近一两年没有达到这一标准,那么该公司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参考资料:www.onlylicai.cn
4. 借壳预期的股票有哪些拜托了各位 谢谢
所谓借壳上市,就是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购买一家已经上市的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非上市公司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能力进行融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一般来讲,企业购买的上市公司是一些主营业务发生困难的公司,企业在购买了上市公司以后,为了达到在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一般都将一部分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内,使其业绩达到管理层规定的参加配股的标准。另外,一个上市公司的业绩越好,其配股价格就可定得越高,企业募集的资金就越多。 借壳上市有直接上市无法比拟的优点。最突出的优点就是壳公司由于进行了资产置换,其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在股市上的价值可能迅速增长,因此企业所购买的股权价值也可能成倍增长,企业因此所得到的收益可能非常巨大。 一个典型的借壳上市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 第一步,股权转让,即买壳。通过在股市中寻找那些经营发生困难的公司,购买其一部分股权,从而达到控制企业决策的目的。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一般分为两种,一般是购买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这种方式购买成本一般较低,但是存在许多障碍。一方面是原持有人是否同意,另一方面是这类转让要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另一种方式是在股票市场上直接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方式适合于那些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较高的公司。但是这种方法一般成本较高。因为一旦开始在二级市场上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必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涨,造成收购成本的上涨。 第二步,资产置换,即换壳。将壳公司原有的不良资产卖出,将优质资产注入到壳公司,使壳公司的业绩发生根本的转变,从而使壳公司达到配股资格。如果公司的业绩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就能以很高的配股价格在股票市场上募集资金。 从往年案例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壳公司的一些基本特点。 1、股本较小。以沪市为例,1997年和1998年共103家公司换壳,其中总股本小于1亿的有39家、流通股小于3000万股的有38家,所占比例均为38%,总股本大于1亿的壳公司中,绝大多数的股本小于3亿。 显然小盘股对买壳和重组者来说,具有介入成本低、重组后股本扩张能力强等优势,特别是流通盘小,易于二级市场炒作,因此获利机会很大。像沪市的国嘉实业(600646),总股本8660万股,重组后股价由6.05元涨到46.88元,增长了 674.88%;又如深市的合金股份(0633),总股本5169万股,重组后股价由8.50元上涨到42.39元,涨幅达398.71%。 2、行业不景气,净资产收益率低。像纺织类(嘉丰、联合、广华、南化)、商业类(环宁、绍百、贵华、石劝业等)和主业不明的衰退类(联农、农垦、钢运、浙风)。 3、股权相对集中。在我国,由于二级市场收购成本较高,而且目标公司较少,因此借壳上市大都采取股权协议转让方式,股权相对集中易于股权协议转让,容易被非上市公司相中,从而为二级市场的炒作创造条件。 4、壳公司有配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只有在连续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最低为6%) 时,才可申请配股。因此在选择壳公司的时候,一定要考查公司前几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如果该公司最近一两年没有达到这一标准,那么该公司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参考资料:金牛网 www.cf69.com
5. 资产重组、借壳
一、借壳上市或借壳重组是指《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即: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重大资产重组。
借壳上市的标准和条件
借壳上市的标准是:除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借壳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企业重组上市是指将企业资产、业务和人员等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新股上市交易的活动。
(一)对重组上市企业的主体资格要求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做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时代学习网/收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借壳上市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
直白地说,借壳上市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ST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
6. 卖壳重组借壳新规下,哪些个股值得关注
中恒集团
广西国资广投集团
制药
持续盈利,盈利能力较好
2016年1月原控股股东中恒实业转让20.52%股权价格5.44元
否
广投集团为能源和铝行业,不排除资产注入
冀凯股份
民企
机械制造
持续盈利,盈利能力下滑
2016年7月26日终止重组中国重工旗下资产,6个月内不再重组
否
金凯创业转让控股权给卓众达富
*ST东钽
中色东方股权尚未交割完成
有色金属
连续亏损面临退市
2016年6月17日中色东方转让1.23亿股给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国资委同意,励振羽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2016年7月29日重组失败,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励振羽将对*ST东钽进行3.52亿元的现金补偿,公司承诺6个月不再重组。股权转让和资产置换失败。
否
媒体猜测新大股东拟注入金枪鱼钓渔业资产,改资产2014年H股IPO中因环保问题未成行。2015年10月原控股股东中色东方公告拟转让全部股份
7. 借壳上市可用三板股票吗
第一,主板的可以使用,但创业板不能使用。
第二,一旦借壳,该公司的负债将由新股东承担,这点需要注意,因为过高负债常常会令一家有潜力的公司在突发的市场变化中破产,即使重组也有可能。
第三,重组的公司经常被炒作,需谨慎操作。最好买卖自己熟悉的公司或行业。比如,长江文艺重组ST源发,因为我是年轻人,熟悉郭敬明及长江文艺的影响,大胆介入,会有获利。如果不熟悉,就耐心等待,因为,我们的人生还很长,股灾总会出现的,到时就可大捡便宜了。
8. 借壳上市股票有哪些
1、圆通速递600233股票。
2016年7月28日,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了大杨创世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大杨创世(600233)公告,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自此,圆通成功借壳大杨创世,成为中国第一家登陆A股的快递公司。
2、申通快递002468股票。
2016年10月24日,艾迪西发布《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这标志着申通借壳成功。
3、众泰汽车000980股票。
2017年6月6日,金马股份000980公告称,7日开盘后金马股份股票简称正式变更为众泰汽车,其股票代码保持不变。这意味着围绕金马股份与众泰汽车持续一年多的并购案正式落幕,这也是“金马股份”最后的亮相,以后的身份则是借壳上市成功的众泰汽车。
4、贝瑞基因000710股票。
2017年4月26日,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了第19次会议,审核通过了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标志着贝瑞和康借壳上市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功。
5、中公教育002607股票。
2018年7月4亚夏汽车002607公告,拟将除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1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公教育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6、海澜之家600398股票。
2013年8月31日凯诺科技公告称,控股股东江阴第三精毛纺有限公司拟以5.09亿元的价格将凯诺科技23.29%的股权转让给海澜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4月4日,凯诺科技宣布将于2014年4月11日,将股票简称更名为海澜之家。
9. 借壳上市能否配套融资
不可以。
2011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时提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
借壳上市配套融资注意问题:
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可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通过“一站式”审核的方式,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拓宽并购重组的融资渠道,提高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
在论证配套融资方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募集配套资金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主要包括: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的支付;本次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2、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并购重组方案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
3、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对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具体用途、使用计划进度和预期收益进行充分地分析、披露。
10.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借壳上市是什么意思
1-该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是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3-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十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本回答由企业管理分类达人 彭朝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