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向股东借款税法上有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1)国发股份向大股东借款扩展阅读: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贷款。
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构成或组成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全厂性迁建项目、恢复性重建项目等。
2、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在企业原有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企业抵押
企业贷款对象:工商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
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
企业贷款金额:10万~50万元
基本要求:
1、注册于上海市的中小企业。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公司注册与营运3年以上,最近一年年营业额300万以上。
⑵ 持股最大的股东可以私自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贷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公司有公司章程,根据章程,公司对外经营中遇到重大回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定的。答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贷,需要公司股东的共同资产进行偿还,所以,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即便是大股东也不能以公司名义私自贷款。
⑶ 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借款
这是可以的,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望采纳。
⑷ 大股东用自已的股份借款是否可以起诉大股东所在的公司
有点不抄太明白意思:是不是说大股东用自己的
股份质押
贷款?如果是的话,这是好事啊。
如果是上市公司,起码在大股东质押股票期间,他不可能减持这部分股票,等于宣布一段时期不减持股票,是
利好消息
啊!
如果是未上市的公司大股东质押股份贷款,只是他与自己公司和贷款方的关系,与别人无关。
⑸ 公司大股东向公司的大额借款需要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呢,急急急!!
看章程怎么约定的,没有约定的话,最好有股东会决议,因为涉及到股东利益。
⑹ 公司向大股东借款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股东来大会决议,和对方自签订借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⑺ 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借款有何规定
老文因势力眼,看我家有亲戚是大公司老板,便积极主动托人介绍靠近我借给我钱支助版公司,当初未要我权写借条,也未立协议,也未说是入股合资,对我是超越一般的信任和尊重,亊前我并不认识他,也从未在外吹虚我有这种亲戚关系对方为什么如此主动热情.积极解囊.巴结我,是不言而喻的,两年后我公司严重亐损倒闭,暂无力偿还借款,于是老文使出毒招说我是打着亲戚之名诈骗钱财,请问律师.(1)是老文主动托人拉我靠近,(2)是老文主动借钱给我.(3)我未虚构任何亊实或隐瞒任何真相对他说什么,(我们同在一企业),(4)他有何证据说是诈骗?(5)我要怎样才能洗刷罪名?(6)他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欺炎附势,未达目的又巅倒黑白强加他人是诈骗钱财的行为能起诉他吗?
⑻ 关于股东向企业借款的问题
如楼下摘录的
税务的做法是有依据的
如果你注意 网上关于股东借款的处理有许多贴子
税局按6%年利率是据央行基准利率 一点都不高
问题是 注销前要把资产处理清 其他应收最好与其他应付对冲掉
目前看人家已经知道你的账务处理的 你只能认了 交3千元了事
否则你只能不办了,黑户处理。
⑼ 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空的!要么是资金短缺,要么是还债!除非是借款投资具有专利的高科技的项目才算是利好:)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