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共两个股东,小股东不同意增资而大股东要求增资怎么办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对增资事项进行表决,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比例通过即可,一般大股东的表决权为2/3以上的,增资事项可以表决通过。
⑵ 大股东不贷款,却要增资。
按照通常的章程,增资扩股需要股东会特别表决才能通过董事会的议案。
所以,股东会三分之一以上投票权股份不同意这个方案,就不能修改章程,增加资本金。
不知道你们的章程是如何制定的,与通常的章程一致吗?
供参考。
⑶ 做了4年,股东两人一70%,一30%,现大股东要求增资,该怎么办
看你对这工作还有热忱吗?
没有的话可以不要跟著增资
请他高价收回你的股权
重点是不要伤了和气
⑷ 公司大股东的大股东增资这个方案可行吗
C公司可以投资你们公司,只要你们的股东同意就可以,但是,不能叫增资,因为他之前不是你们公司的股东。
通过a公司比较麻烦,因为要先对A增资,再由A增资,会改变A的股权结构,还得协调与A的小股东的关系。
⑸ 公司的小股东,如果大股东要增资,小股东的股份就会被稀释成很少吗
恩,这是肯定的,公司股本总数一定,大股东、小股东占比一定,如果大股东增资,相当于公司总股本增多,而此时小股东不增资也就是股本数不变,在总股本增多,小股东股份势必要被稀释的。
⑹ 不同意增资,大股东是否能强行增资
增资需要通过股抄东会或股袭东大会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叫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叫股东大会。这是公司法赋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利。

⑺ 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
1、第一道防线:重大事项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意味着只要持有1/3以上表决权,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公司增资行为,从而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发生的对小股东权益的任意践踏。当然,在公司成立时如约定重大事项表决须代表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表决权通过的话,则对持股比例低的小股东更加有利。
2、第二道防线:优先认购权(按比例优先认购和超比例优先认购)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或小股东本身也同意增资时,依法按照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按比例增资可以有效地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的情况发生,使增资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与增资前保持一致。
3、第三道防线:评估以重新确定出资比例
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而小股东又无力或无意继续出资时,最后一道防线即是在新的股本金进入之前必须对公司全部资产状况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因为,公司在增资时可能处于盈利状态,可能拥有大量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因而,净资产可已能远远高于公司原始资本。相反,如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任何经营积累,净资产可能早已低于其资本,甚至可能已经资不抵债。基于以上原因,合理的增资方式应是首先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全面地评估,以确定股东权益的真实价值或者公司的净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和新股东的出资金额与股权比例。盈利状态下高于资本的股东权益应由原股东享有,而不应自然地归属增资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同时,亏损状态下新股东相同比例股权的出资也不应该当然地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额确定。否则,就必然会导致新股东对原有股东权益的不当占有,或者老股东不合理地获得新股东出资利益。因此,评估以重新确定股权比例是小股东在前面两道防线均告失守的情况下的最后的抵抗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