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立上市公司担任董监有什么好处
你说的是董事还抄是监袭事,董事和监事的职能是不同的。
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 Director) 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监事
监事(supervisor ),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监察股份公司业务执行情况。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或监察委员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董事和监事都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个其管理作用,一个起监察作用。
Ⅱ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当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如被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则需在执行完毕5年后才可以。如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可以。
Ⅲ 有刑事案底可否当.香港上市公司董事
香港现行法例并没有明文规定留有案底人士能不能做上市公司主席,但是监管机构有一项显示:是否属于“适当人士”,原则上犯了重案人士(强奸,抢劫等)以及诚信方面案件(伪造文书,诈骗等)都属于“不适当人士”。轻微犯罪人士(不小心驾驶,少量藏毒,超市盗窃等)需要向证监部门如实申报,由相关部门判断是否属于适当人士,如果隐瞒案底而被揭发,查实后公司会被除牌或者检控。
Ⅳ 涉嫌犯罪的高管们有哪些
从普通职员晋升到企业高管需要多年历练,然而,从高管位置上跌倒只需一步。近日,华为公司一位曾获得内部管理最高荣誉奖的销售主管,因为贪念输掉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12月26日,多家媒体曝出华为高管滕鸿飞被警方带走的消息。对此,华为官方向全天候科技确认称,原消费者业务中国区销售主管滕鸿飞日前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己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因涉嫌刑事犯罪,警方正在侦查中。
公开资料显示,腾鸿飞此前曾在诺基亚、三星电子工作,先后担任诺基亚西区、南区总经理,以及三星电子华南区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5月,腾鸿飞跳槽到华为,任华为消费者BG大中华区执行副总裁,主管销售。近年来,随着华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热销,腾鸿飞所在职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今年三月举行的一场华为内部酒会上,腾鸿飞被授予华为“蓝血十杰”称号,该奖项是华为管理体系建设的最高荣誉奖,获奖者被认为对华为管理体系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随着腾鸿飞涉嫌受贿被带走调查,这一切都已成为“往日云烟”。
腾鸿飞“马失前蹄”并非个案,近年来,国内多位著名企业的高管也因为贪腐受贿身陷囹圄,全天候科技对此做了盘点。
淘宝聚划算总经理阎利珉
2012年7月,阿里巴巴旗下淘宝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半年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2011年,国内团购模式盛行,阿里巴巴的聚划算也是这一领域中的佼佼者,当年,聚划算的交易额达到了101亿的规模,一度占据国内团购市场50%的市场份额。但是,在聚划算的交易额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公司内部贪腐事件频频发生,除了“一把手”阎利珉被查,2012年阿里还将三名员工开除并移交司法部门,因为他们涉嫌在聚划算招商过程中利用职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今,阎利珉已经出狱。多年的牢狱之灾并未将他打垮,今年6月,阎利珉抓住了无人货架领域的创业风口,创立了办公室自助零售企业——果小美。截至目前,成立仅半年的果小美已完成C轮融资,累计融资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业务运营方面,果小美已经进入北京、上海、武汉、成都、杭州等近百个城市。阎利珉向36氪透露,目前果小美的终端点位数的月增长持续超过300%。

网络的文化问题已经受到了公司董事长、CEO李彦宏的重视,他在今年8月表示,“风清气正才能有战斗力”,“战略看得再对,如果没有好的执行,你仍是会输掉的”。他还提出了“正风气”的多个具体方案和执行标准。
Ⅳ 挂牌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案件,会对企业有什么影响股权交易所会
1-首先需要评估整个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刑事责任的大小。
2-如果企业或其董监高最终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不单单是资本市场的运作要停滞,可能企业无法正常运作。
3-法律依据
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其中就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最近36个月内,不能“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第三条(二)中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Ⅵ 犯过罪的人能不能做公司董事和高管
这个有点难哦,不管到哪里都是这样的,因为有案底,做啥事都不方便,就连上个网每次都会有警察过来询问你,更何况做高管呢
Ⅶ 国有企业高管容易触犯的刑事犯罪有哪些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等。
Ⅷ 有犯罪记录的人可以担任上市公司总裁吗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Ⅸ 企业高管刑事法律风险犯罪多少条
职务犯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公司高管利用职权便利,将公司的财物占有或挪用,是公司高管犯罪中比例最高的一类犯罪。
Ⅹ 犯罪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可以任新三板上市公司高管吗
一、《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6.3 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业务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1、通报批评;2、公开谴责;3、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为不适合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施行)》
挂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关于挂牌公司管理层诚信的要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二条:调查公司管理层的诚信情况,取得经公司管理层签字的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最近二年内是否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
(3)最近二年内是否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
(4)是否存在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5)是否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
通过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公共诚信系统,咨询税务部门、公司贷款银行等部门或机构,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相关记录以及其他合理方式,核实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不诚信行为的记录,评价公司管理层的诚信状况。
三、其他规定:
《公务员法》
第42条相关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53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102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年检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的“违法违规人员限制登记名单库”,对于不按规定参加企业年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中,在锁定期间(有效期为三年),该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名称亦不能使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规定: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确需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兼职不得领取报酬。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院系等所属单位违规领取奖金、津贴等;除作为技术完成人,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
1、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2)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2、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关于规范财政部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行为的暂行办法》规定:
财政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均不可在外兼职或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四、董监高的产生与组成
董事会及经理层产生及其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