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莱特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美诗篇作出了应有的评价。就是二十年。陆游小时候,常常听叔父讲起
Ⅱ 金莱特什么时候上市
1月9日,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1月6日拿到上市批文。证监会核准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35万股,其中公司股东可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800万股。
Ⅲ 黑马股有哪些
随着1月份市场的大幅调整,沪深两市A股总市值已从年初的49.02万亿元,缩至39.62万亿元,个股市值也是应声下降;据《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统计,截至昨日,两市流通市值在20亿元以下的个股有148只(去除2015年以来 上市的172只次新股),其中流通市值在10亿元以下的个股有14只,分别为: 王子新材(7.12亿元)、康跃科技(7.56亿元)、汇中股份 (7.66亿元)、宁波精达(8.02亿元)、宝色股份(8.17亿元)、友邦吊顶(8.63亿元)、富邦股份(8.77亿元)、三垒股份(9.00亿 元)、好利来(9.05亿元)、红阳能源(9.20亿元)、跃岭股份(9.38亿元)、金莱特(9.51亿元)、斯莱克(9.60亿元)和科隆精化 (9.87亿元)。
从上述148只小盘股昨日市场表现来看,有42只个股出现不同程度上涨,而北特科技(7.56%)、麦捷科技 (6.53%)、赞宇科技(4.01%)、柘中股份(3.96%)、宝德股份(3.78%)、万讯自控(3.29%)、瑞丰高材(3.09%)、燕塘乳业 (3.06%)、新海股份(2.94%)和顾地科技(2.57%)涨幅均在2%以上,表现突出。
对此,分析人士表示,两市成交量近期持续萎缩,显示增量资金仍持观望态度,在场内资金有限的背景下,小市值股票更具有活跃性和上涨弹性,市场一旦企稳,或成为上涨的主力军,投资者可从业绩、资金流向等角度把握相关个股机会。
从近5日资金流向来看,在上述148只个股中,中电电机(6468.29万元)、美欣达(1151.13万元)、东易日盛(573.51万元)、中来股份(524.57万元)、维格娜丝(429.40万元)、四川双马(413.23万元)、浔兴股份(407.19万元)、柘中股份(346.82万元)、 云投生态(293.46万元)和登云股份(200.03万元)等个股区间累计净流入资金均在200万元以上,在资金的热捧下,投资者可积极关注其后市表 现。
Ⅳ MBO融资中的财务风险大概有哪些呢在线等,可联系。
这是我在网上找的,你可以看一下是否对你有帮助,没有用的话就请继续等吧
舒志军:MBO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04-12-27 00:00:00
中信国际研究所 舒志军
(联合论坛·北京)管理层收购(MBO)是指公司管理者或经理层通过借贷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股权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这种国际上通用的收购行为,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却发生了变异,出现了不少问题。研究这些问题背后的动因,对于促进中国国有企业MBO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MBO在中国实践中的变异
MBO发源于英国。1980年,英国经济学家迈克·莱特(Mike Wright)在研究公司的分立和剥离时发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在被分立或剥离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出售给了原先管理该企业的管理(或经理)层。在当时的研究中,这种现象还没有名字,人们笼统地把它称之为“buy-outs”。后来,英国对此类收购进行融资的主要机构工商金融公司(Instrial and Commercial Finance Corporation)把这种现象起名为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简称为MBO,该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MBO的出现并非偶然,在很大程度上,它可以说是20世纪70年代公司分拆的结果。公司分拆是指大公司将部分非主导业务剥离出去,以便集中精力经营主导业务。在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以前,公司发展的总趋势是:不断地寻求兼并机会,迅速扩大公司规模,很少出现通过公司分拆将公司变小的现象。物极必反,20世纪70年代后,这种倾向开始逆转,很多过去因追求多样化而形成的大公司遇到了发展的障碍而不得不将公司拆小,即卖掉一些业绩不佳的辅助业务或子公司等,在很多时候,公司总部更愿意将小公司卖给原来经营公司的管理层,即所有权变更而管理层不变,这就是MBO。
中国MBO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在MBO的实践中往往以廉价获取国有资产为主要目的,所以导致中外的MBO存在很多差异:
1.目标动因不同。西方实施MBO的最主要原因是降低代理成本,通过MBO,管理层实际拥有或控制公司,管理层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汇聚,代理成本便能大幅下降。我国MBO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国有股的减持以及战略性退出,增强对管理层的长期激励机制,提高国有公司经营效益。
2.收购主体不同。国外的MBO绝大多数是以目标公司的管理层作为收购主体。中国MBO的收购主体多为职工持股会,即代表全体员工的社团法人。在所有者比较虚幻、模糊的状态下,我国MBO的实施中,同一个公司管理者往往具有双重身份:既代表国有股这个被收购对象,同时也代表着收购主体,MBO往往是自导自演。
3.融资方式不同。在国外MBO操作过程中,管理层通常只付出收购价格中的一部分,其他资金通过债务融资等其他方式筹措,资金可以由银行提供,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养老金基金、风险投资公司提供。从支付工具而言,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中国的MBO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限制很多。一般是以管理者自筹资金或私募投资的方式来完成,而收购的支付方式多为现金。
4.定价模式不同。在西方,MBO本来是在全流通股市中所采用的一种公平收购,定价模式拥有充分的数据支持、规范的中介参与,一切交易价格都是在公开的市场经过公平的竞价达成的,价格的确定相对较为合理。我国的证券市场又分为流通和非流通市场,MBO收购的股份基本上是不流通股份,这些股份很难定价。中国企业在MBO定价时,除考虑企业本身价值外,还考虑管理层以往对企业的贡献。由于国内MBO定价透明度较低,缺乏市场定价的过程,MBO收购价格大多低于上市公司净资产。
5.法制环境不同。欧美证券市场发育时间较早,证券法律体系相对完善,MBO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则,操作相对规范,例如国外的MBO合约中往往有非同业竞争条款,禁止参与MBO的骨干人员短期内离开目标公司并参与同业竞争等具体规定。我国目前仅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少数规定,系统的MBO方面的法规尚待完善。
6.风险资本不同。在西方国家的MBO中,一般都有风险投资的参与。风险投资的来源主要是: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持股公司,保险公司等。风险投资既可以是普通股,也可以是优先债券、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还可以采用其他的一些金融工具。应该说,金融工具的创新加速了MBO的发展。我国目前的风险资本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因而MBO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居主导地位,目前国内的风险资本还没有深入地参与MBO。
7.控股比例不同。西方企业实施MBO后,管理层能够持有公司全部或绝大部分股份。中国MBO的支付能力不足,筹资能力有限和收购对象资产规模较大,管理层很难成为MBO企业的绝对控股股东。出现这种现象的另一原因是由于企业还未能完全割裂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
由于与国际上规范的MBO存在许多差异,导致我国企业的MBO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2003年3月,国家财政部在发至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建议:在相关法规制度未完善之前,对采取管理层收购(包括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行为予以暂停受理和审批,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作决定。
财政部认为,由于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滞后于实践活动,对管理层收购等交易行为,用现行的法规和管理水平难以严格约束。这么做是为了防止一些当事人利用新的交易形式谋取不当利益。
二、MBO实施中问题的分析
目前,财政部有关部门建议暂停受理和审批管理层收购行为(MBO)。MBO行为虽然被终止,但这毕竟是暂时性的。MBO在中国仍处于试点阶段,由于法律和法规的滞后,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现象。综合来看,我国MBO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目前我国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本身大多是按照“逃控机制”的模式设立的。流行的做法是,把原有的企业剥离一部分包装上市,称为“上市公司”;原来企业的非核心资产留下来叫“存续企业”,这个“存续企业”代表国家控股上市的新企业。“存续企业”的总经理(或称法人代表)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这种“逃控机制”模式为上市公司MBO的无政府状态提供了便利条件。
从大多数管理层收购案例看来,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不仅是自卖自买,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己批准自己收购,或者说自己管自己,所以有人称之为“没有管理的管理层收购”。由于缺乏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盲目地以MBO作为解决国有股从上市公司退出的出路,这是十分危险的,它所面临的将不仅是暗箱操作的风险,更为严重的是,MBO作为“逃控机制”的产物,由原来意义上的反收购工具,蜕变为国有资产流入企业经营管理者腰包的明沟暗渠。由于MBO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内部人与第一大股东的利益合二为一,如果监管不力,将会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进而令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更为严重的损害。
2.收购主体的合法性问题。目前我国的MBO通常是由管理层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作为收购目标公司的主体,然后以新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购买目标企业的股份,这个新的公司的资金来源大部分需要银行的贷款。这种壳公司也应当遵循《公司法》,而《公司法》要求对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50%,从目前已发生的几个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的案例来看,就存在有些公司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的50%的现象。
3.收购定价问题。我国的MBO多采用协议价格,有内部人暗箱操作之嫌。MBO的定价多围绕每股净资产,由管理层与政府以协议方式来确定,相对流通股的市价而言,有失公平。
目前已实施了MBO的上市公司,“不约而同”地规避了30%的要约收购线,MBO均系不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并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取得了对收购方而言相当合算的收购价格,有的低于甚至大大低于每股净资产,与流通股价比起来差距极大。公司管理层获得绝对或相对控股权所需的代价之小,不能不使其它股东感到有失公平,明摆着是侵蚀国有资产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国内一些企业在实施MBO的过程中,为了获得较低的收购价格,不惜采用调剂或隐藏利润的方法来扩大帐面亏损,收购完成后,然后再恢复帐面利润,从而实现分红派现,以缓解管理层融资所带来的巨大财务压力。
4.收购融资金风险问题。由于管理层的支付能力有限,他们的巨额收购资金大多是采取迂回的融资手段,这样做要承担政策、法律风险,还有可能产生金融风险和经营风险。
管理层没有资金购买股权,同时也没有充分的资信作为支撑进行融资,只能暗渡陈仓,挪用上市公司的资信进行融资,把融资的信用风险集中到了上市公司身上。在这种方式下,管理层面临双重压力:资金偿还压力和违规监管压力。为了释放这种压力,管理层可能会利用非法交易或关联交易尽快赚取收益,或者改变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大比例的分红,套取上市公司现金。第一种行为倾向的结果是,上市公司资产流失,收益下降;第二种行为倾向的结果是,上市公司加快分红,内源融资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加大。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导致企业价值下降,风险增加。价值下降首先损害的是流通股股东权益,财务风险的提高意味着偿债能力的下降,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
5.违背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我国的MBO有违“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使得持有二级市场股票的中、小投资者感到心寒。
首先,实施MBO使社会公众股股东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实施管理层收购后,管理层持有的是非流通股,与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存在一定差别。管理层借“一股独大”之便,利用关联交易“套取”中、小股东的财富。
其次,MBO侵害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显失公平。某些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股权时,转让价格出现了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有的甚至以每股一元的面值转让。此定价不仅大大低于流通股价格,也低于非流通股股东的成本。上市公司管理层以小于等于净资产值的价格受让国有股、法人股,公平何在?
最后,MBO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应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公开透明。相关上市公司往往一纸公告发布就已经将非流通股的股权转让变成了既成事实,其操作实施过程缺乏其它股东(主要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有效监督,漠视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一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打着股权激励的幌子,在实施MBO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关联交易,把上市公司掏空。
三、规范我国MBO运做的措施
没有规则,就没有评判是非的标准,更谈不上规范和防止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短期行为乃至不良行为。现在对MBO的指责,既有MBO本身的问题,也有因政策和法律法规滞后、认识缺乏统一尺度而产生的分歧,而MBO本身的问题,大多也是因无章可循而起。由此看来,规定有关MBO的规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1.MBO应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要对已出台的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合,明确MBO作为一种产权变革形式的地位和适用范围。要制定专门的MBO实施规范和细则。MBO属内部人收购,有着与一般法人收购不同的特殊性,应该用专门的法规或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专门的条款来规范其行为。在这些法律法规或专门条款中,一方面,要对收购主体的资格,资金来源的合法渠道,收购价格的形成机制、管理层的市场选择机制、股权结构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科学性等MBO关键环节给予明确规定;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管理层的责任和风险来约束和制衡他们的投机行为。
2.公平确定MBO中的转让价格
目前,MBO的定价问题争议最多。合理定价是避免集体与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管理层收购所涉及的股份多数为非流通的法人股,转让价基本都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这不仅大大降低了收购方的收购成本,收购价与股票市价之间的巨大差价也给一些人造成很大的想象空间。因此,进行管理层收购必须考虑大多数股民的利益,防止出现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要保证交易价格的合理性,最好的办法不是决定用哪种模型来衡量,而是破除管理层收购过程中的单边交易的局面,增加买方数量,将管理层或内部员工发起的投资公司作为收购公司股权的买方之一参与竞价,交易的达成和价格的确定,主要由市场来确定。
3.要拓展MBO融资渠道
目前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仍限制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经营者获取合法资金进行收购或者持股成为当前国内MBO的一个难点。由于收购标的的价值通常都远高于管理层自身的支付能力,因而巨大的资金缺口需要依靠外部融通来弥补。在个标准的MBO过程中,除管理层持有部分股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了其它大部股本金及借款。目前我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里面明确禁止银行用款作为股权投资,这使收购的资金需要难以得到银行的支持;而企业之间的借债行为也受到限制。因此,开发创造新的金融工具,从政策法规层面为MBO拓展融资渠道,对MBO极具现实意义,同时还应积极培育风险投资机构,加强机构投资者在管理层收购中的作用。
4.MBO的操作必须符合“三公”原则
企业在实施MBO的交易活动中,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指信息公开,确保二级市场的公众投资者可以获得真实的公司和操作信息;公平则主要是定价公平和市场机会公平;公正是指交易活动必须合法合规。
5.要加强对MBO的监管
首先,除了国资机构代表出资人加强对MBO的监管外,应该引入包括外部非执行董事、媒体等在内的外部监督,以保证MBO阳光运作。第二,国有企业的MBO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的审批。第三,有关MBO交易帐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四是建立并严格实施信息透明与公开制度,并且要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要完善MBO后的公司治理机制
MBO的进行表明管理层对上市公司发展有信心,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这既改变了上市公司长期以来国有股股独大的模式,也有别于一些家族控股企业,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形象都有重要意义。但进行管理层收购后,股东财富最大化可能会被管理者的自身利益所取代。另一方面,管理层收购又可能为另一形式的“一股独大”提供温床,因此,要加强独立董事对管理层收购的事后监管以及保持公司大股东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平衡与独立,减轻内部人控股带来的负面影响。
7.要建立MBO的信托制度
我国的职工持股会只是MBO过渡型的收购主体,其发展方向是应该MBO信托。
目前,我国信托业参与MBO的方式主要是信托公司向MBO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MBO。
采用贷款方式,是由参与MBO各方签定协议,先由信托公司向目标公司管理层提供贷款,管理层通过这笔资金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管理层可以自然人名义,也可以联合成立公司作为主体接受贷款,完成收购。在这种模式下,信托投资公司的关键作用是为整个MBO过程提供了启动阶段的第一笔资金,在国外称之为过桥贷款。
采用直接投资方式参与MBO时,信托投资公司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出资与管理层共同注册成立新公司,然后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完成MBO。由于是直接投资,信托公司作为新公司的股东,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它可以通过溢价出售股权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在这种方式下,信托公司获得的收益不只是委托费、贷款利息之类的中间费用了,更大的收益来自于股权溢价的直接收益。不过这种直接投资的风险也相对较大,在决定投资之前,必须对目标公司和管理层做细致的调查分析,保证目标公司MBO之后的预期增值。
(中信国际研究所,舒志军)
作者:舒志军
Ⅳ 12月28日新上市股票
ST零七(000007)2012年1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经营范围及进行矿业投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广新中非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新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长城开发(000021)公布为电表项目提供履约保函担保的进展公告。
飞亚达A(000026)(000026,200026)2012年1月4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章顺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收购辽宁亨达锐商贸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泛海建设(000046)(000046,112015)公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农 产 品(000061,1181203)公布转让青岛青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兴通讯(000063)(000063,00763,115003)公布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的标的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完成公告。
中成股份(000151)公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ST 嘉瑞(000156)2012年1月12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胜利股份(000407)公布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兴业矿业(000426)2012年1月12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等。
穗恒运A(000531)公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力合股份(000532)公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ST广夏(000557)公布权益变动执行情况。
昆百大A(000560)2012年1月17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收购华夏西部所持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47.5%股权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海南海药(000566)2012年1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汇源通信(00058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焦作万方(000612)(000612,112037)公布董事会五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石油济柴(000617)2012年1月17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长安汽车(000625)(000625,200625)公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如意集团(000626)公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可能变动的提示公告。
攀钢钒钛(000629)(000629,115001)公布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泰达股份(000652)(000652,112003)股价异常波动。
金科股份(000656)公布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ST海龙(000677)(000677,1181180)2012年1月12日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601398)寒亭支行申请融资19,26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寒亭农信联社申请融资5,9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600016)潍坊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滨海能源(000695)公布董事会决议。
丰乐种业(000713)公布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西飞国际(000768)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28日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
美达股份(000782)公布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中汇医药(000809)公司预计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6.3亿元-6.4亿元。
天音控股(000829)(000829,1182240)公布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中国服装(000902)公布顺德中服挂牌转让进展公告。
嘉凯城(000918)公布转让子公司股权公告。
紫光股份(00093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新乡化纤(000949)(000949,041158003)公布获得财政拨款公告。
华东医药(000963)公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可能变动的提示公告。
ST琼花(002002)2012年1月18日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的议案》。
华邦制药(002004)公布董事辞职公告。
鑫富药业(002019)2012年1月4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鑫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
横店东磁(002056)公布股权质押公告。
江山化工(00206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28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宏宝(002071)公布控股子公司江苏宏宝光伏系统有限公司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运行公告。
ST德棉(002072)2012年1月12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海鸥卫浴(002084)公布股东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新 海 宜(002089)公布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浔兴股份(002098)2012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沃华医药(002107)公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钢闽光(002110)(002110,112036)公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威海广泰(002111)公布发行短期融资券获注册公告。公布公司产品获得“太阳能光伏产品金太阳认证”公告。
东南网架(002135)公布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ST钛白(002145)公布破产重整风险提示公告。
东方锆业(002167)公布股权质押公告。
精诚铜业(002171)公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特电机(002176)公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路翔股份(002192)公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2年1月12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奥维通信(002231)公布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威华股份(002240)(002240,1181260)公布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滨江集团(002244)公布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联化科技(002250)公布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桂林三金(002275)公布公司引进新药公告。公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超华科技(002288)公布控股子公司签署意向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告。
东方园林(002310)(002310,041169005)公布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公告。
洪涛股份(002325)公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公告。
皖通科技(002331)公布获得安徽省财政上市费用补贴公告。
格林美(002340)公布子公司获得财政贴息资金公告。
星网锐捷(002396)公布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九九久(002411)公布收到政府补贴公告。
兴森科技(002436)公布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康得新(00245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终止与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欧菲光(002456)公布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公告。
嘉麟杰(002486)公布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买入公司股票公告。
银河电子(002519)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宜,相关事项正在审议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2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待2011年12月29日公告相关事项后开市起复牌。
丰东股份(002530)公布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公告。
金杯电工(002533)公布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公告。
杰赛科技(002544)股价异常波动。
千红制药(002550)公布获批组建“江苏省(千红)生物创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告。
尚荣医疗(002551)公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提示公告。
唐人神(002567)2012年1月18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圣阳股份(002580)公布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围海股份(002586)公布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比亚迪(002594)(002594,01211)公布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亚玛顿(002623)公布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公告。
博彦科技(002649)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为0.6995214399%。
加加食品(002650)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为3.7034186605%。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利君股份(002651)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为1.48834155%。
探路者(300005)2012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选举吕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吉峰农机(300022)公布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赛为智能(300044)公布重大合同项目公告。
万邦达(300055)2012年1月12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选举刘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杨钧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国民技术(300077)公布收到政府补贴及退税事宜。
乐视网(300104)公司预计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12,477.70万元-13,31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90%。
大华农(300186)公司预计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约15,468万元-16,57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约12%-20%。
和晶科技(30027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月29日在创业板上市。
汇冠股份(30028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月29日在创业板上市。
Ⅵ 求救,谁知道香港...
19世纪后半期中国钱庄的买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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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是中国封建社会金融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在鸦片战争以前,它和另一种信用机构——票号,在调拨资金上为商品流通起着促进的作用。
一般地说,钱庄和票号的业务内容和活动地区是有区别的。钱庄的主要业务是对商人办理存放款项,间或经营地区之间的商业汇兑,所以,和商业的联系比较密切。票号是以汇兑为专业的;有放款,也只贷给钱庄而不贷给一般商人。钱庄的主要活动地区在长江流域和东南各省,而以上海为其活动的中心,票号则以黄河流域和华北各省为其主要的活动区域。当然,这样的区分是极其粗略的,仅仅就其侧重点而言的。事实上,上海和汉口都曾经是票号在东南地区的据点,而华北各省也有钱庄在活动。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侵略势力从广州北移,以上海为盘踞的中心。于是,上海的钱庄便逐渐与外国势力发生了联系。在50年代,当太平天国革命形势蓬勃发展的时期,票号锐意经营汇解饷需、协款和丁银,与清政府发生了极其密切的关系。因而一切商业上资金周转的业务几乎完全落到了钱庄的手中。在这种条件下,当外国势力进一步向中国腹地伸展时,钱庄就成为它必加利用的工具了。本文的目的就在于着重论述19世纪后半期钱庄职能的买办作用。不过钱庄和票号的活动有时是很难截然分开的,因此,不可避免地也要涉及票号。
一
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外国侵略者从清政府手里取得了许多入侵中国的条约特权。但是,条约特权本身不能把外国制成品送到中国人民的手里。外国侵略者必须通过买办人物之手和各种商品流通的渠道,才能深入中国的内地市场。自从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买办人物就已经日益活跃起来,而中国原有的各种商品流通渠道也日益买办化。在这一过程中,为商品流通服务的中国钱庄的职能也随着发生了变化。
钱庄是商品货币经济的产物,具备着调拨资金的职能。到了鸦片战争前夕,钱庄在商品流通中已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例如在上海,钱庄的庄票早就起着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作用。商人在买卖豆、麦、花、布时,不仅可以用钱庄庄票支付货价,而且可以“到期转换”,也可以“收划银钱”①,可见当时钱庄庄票的用途已经很广。
1843年上海开埠后,外国侵略者纷纷在上海设立洋行;在开埠的当年就有11家②,三年以后又增至25家。③跟随洋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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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二十一日,《上海县告示碑》,江苏省博物院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485页;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2页。
② 葛里芬(EAdon Criffin):《飞剪船与领事》 (Clipper and Consuls),密细根,1938年版,第257页。
③ 徐润:《上海杂记》,香山徐氏校印本,第12页。
来的有许多广州“旧日洋商行店散出之人”①。这是一批从事买办性商业活动的人物。他们在华洋商人之间,沟通买卖,保证信用,起着极其重要的媒介作用。所谓“中外贸易,惟凭通事一言,半皆粤人为之”②,就是对他们的活动所作的写照。
在外国银行尚未进入上海以前,中外商人因贸易而发生的财务关系,通常都是经过经纪人或洋行买办和当地钱庄进行清算的。③这是钱庄和外国侵略势力发生关系的开端。
买办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里开始形成的一个寄生的阶层。买办受雇于洋行或银行,有为洋行开展业务的责任。洋行买办必须为洋行提供各地商情,参预买主与货主的接洽以及预防商业交易上的损失;当中国商号(或商人)和洋行发生贸易关系时,买办必须为洋行了解该商号的信誉及经济力量④;如果与洋行成交的顾客是由买办介绍的,他必须是这个顾客的保证人;此外,买办还常常为他所代理的洋行周转资金⑤;等等。因此,洋行买办为便于经营大量的交易,与本地钱庄和商号都有比较密切的联系。⑥银行买办则以探悉本地各钱庄、银号的财务情况为主要的职责,他对外国银行和中国钱庄、银号之间的一切交易负有完全的责任。买办的收入除了每月工资之外,还有视雇主营业额大小而定的佣金和红利。资力雄厚的买办除了为洋行或银行服务外,大多还有自己独立的经营。他们或者开设钱庄(或附股于钱庄),或者兼营其他商业。60年代以后,为数不少的银行买办是钱业中人转化过去的。这些人物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乃是钱庄职能买办化的主要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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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道光二十八年两广总督徐光绪等奏》,《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79,第28页。
② 王韬:《瀛壖杂志》卷1,第8页。
③ 《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上海贸易方法的变化》,1893年11月24日,第818页(以下简称《捷报》)。
④ 包培:《论洋行买办制之利害》,甘作霖译自伦敦经济学报。见《东方杂志》第16卷,第11号,第38页。
⑤ 《捷报》,1901年12月11日,第1118页。
⑥ 威廉(S.W.Williom):《中国商业指南》(The Chinese Commercial Cuide),第162页。
例如,为大家所熟知而与李鸿章深相结托,被视为“洋务人才”的大买办徐润、唐廷枢之流,在他们任洋行买办的时期都是同时与钱庄有很深的瓜葛的。
根据徐润自己的回忆,他在1861年任宝顺洋行(LancelodDent & Co.)买办时,便已和人合股开设敦茂钱庄,以支持他所经营的“包办各洋行丝、茶、棉花生意”①。当这家钱庄在1862年闭歇后,他随之又在1864年与人合开协记钱庄。② 1868年,徐润离开宝顺洋行以后,主要的业务活动是经营宝源祥茶栈和地产公司。在收购茶叶的生意中,他在河口、宁州、湘潭、崇阳、羊楼洞等地都设立了分庄,以便于多方搜罗茶叶;而其地产经营则以上海为主。据说,徐润在上海“租界”及其附近地区就占有3000亩土地,盖有3000座房屋。③在这些商业活动中,徐润所需要的资金调度就是从钱庄方面取得支持的。例如,与地产公司有往来的钱庄有22家之多④,而宝源祥茶栈得钱庄通融的款项经常在200万两左右。⑤由于从钱庄方面能够得到如此重大的方便,使徐润即使在参预轮船招商局,并担任会办两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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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香山徐氏校印本,第5页(以下简称《年谱》)。
② 徐润:《年谱》,第13页。
③ 莱特(A.Wright):《二十世纪之香港、上海及其他中国商埠志》,(TwentiehCentury lmpressions of Hongkong,Shanghai and other Treaty Ports of China),1908年版,第540页。
④ 徐润:《年谱》,第55页。⑤ 《申报》,光绪九年十月二十九日(1883年11月18日)。
后,还不能忘情于钱庄的经营,以致在1875年再度与人合开了荣德钱庄。①
唐廷枢是从1861年起担任怡和洋行(Jardine,Matheson&Co.)在长江各口代理人的②;到1863年他就成为该洋行的总买办。③1880年7月他与人合伙购买了一只“南浔”号轮船(“Nanzing")交由怡和洋行代理。④在唐廷枢担任买办的时期中,他经常利用洋行和钱庄的资金来支持自己的商业活动。1871年,由于与唐廷枢有密切联系的三家钱庄陷于破产,使唐廷枢的资金周转发生了严重的困难,结果不得不亏欠怡和洋行达8万两之多。⑤也许是由于唐廷枢在钱庄中的力量不够雄厚的缘故,有些外国洋行的老板就曾讥笑他“只会吹肥皂泡,而不会制肥皂”⑥。
事实上在通商口岸像徐润、唐廷枢那样一身兼具买办和钱庄主(或钱庄股东)双重身份的人物一向就是普遍存在着的。
早在40年代,大买办杨坊就已在上海开设钱庄了。(Z)杨坊的密友丁建彰(Ting Kien Chang)本来就是在荣丰钱庄(Yung-Feng Bank)做生意的,后来则变成了伯德孚洋行(Bedford &Co.)的买办。⑧这个洋行的另一买办马罗山(Ma Loisum)也是一个“非常机灵的生意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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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润:《年谱》,第21页。 .
② 刘广京(Liu Kwang-Ching):《英美在华轮运势力的竞争,1862—1874》,(An-glo-American Steamship Rivalry in China,1862—1874),1961年哈佛版,第143页。
③ 徐润:《年谱》,第58页。
④ 《怡和洋行档案》,转见刘广京,上引书,第143页。
⑤ 《怡和洋行档案》,转见刘广京,上引书,第143一144页。
⑥ 《怡和洋行档案》,转见刘广京,上引书,第144页。
⑦ 马士(H.B.Morse):《太平天国时代》(In The Days of The Taipings),1927年版。第41页。
⑧ 马士:上引书.第28页。
钱庄老板”①。在50年代,上海李百里洋行(Shaw,Bland & Co.)的买办乃是当时协丰钱庄(Ya-Foong Bank)的大股东。②在60年代为上海汇丰银行(Hongkong & Shangai Banking Co.)担任第一任买办的王槐山也是出身于上海的一家钱庄。③在70年代,汇丰的另一大买办席正甫正是因为经营钱庄得法,才邀得汇丰的“青睐”④。同时,在席正甫当上买办以后,他仍旧与人合伙开设协升钱庄。⑤不仅如此,席氏家族中有不少成员如席立功、席聚星、席锡藩等大体上都是循着席正甫所走的道路,从银钱业者转化为银行买办的,而在当上买办之后,又复兼营钱庄。譬如席立功在90年代后,就同时是正大、裕祥、久源等几家钱庄的大股东。⑥
又如,在上海开埠之初便以大洋货号首创上海华商经营进口洋布第一家的湖州人许春荣与泰和洋行(Reiss & Co.)建立了非常密切的关系。大约在六七十年代,许春荣一面为该洋行推销洋货,一面又先后开设了阜丰等七家联号钱庄。这些钱庄虽然在中法战争期间都陆续倒闭了,可是到90年代,许春荣还是兼充德华银行(Deutsch-Asiatische Bank)和花旗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两家的买办,而同时又与席立功合伙开设钱庄。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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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士:《太平天国时代》(In The Days of The Taipings),第55页。
② 《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以下简称《捷报》)1860年3月31日,第5l页。
③ 《申报》,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1884年1月12日)。
④ 莱特:上引书,第540页。
⑤ 《上海钱庄史料》,第752页。
⑥ 同上。
⑦ 《上海钱庄史料》,第743—744页。
在70年代,另一个充任敦裕洋行买办的洞庭山商人严兰卿同时在上海开设了一家镇昌钱庄,其后又陆续在上海、苏州等地经营了七八家钱庄。并且,这些钱庄大多还是由这位买办独资经营的。①
在80年代,与上海沙逊洋行(E.D.Sassoon,Sons & Co.)颇有渊源的买办王宪臣是从钱庄出身转化为麦加利银行(Char-tered Bank & India,Australia & China)买办的。②另一个出身于钱商家庭的胡寄梅也是在长期经营钱庄以后成为中华汇理银行的看银师和买办的。③同期中,宁波商人许诗考(Sze Tsay Kor)在上海一家钱庄服务多年后,转营匹头生意,而后在1884年又转为上海义记洋行(Hollicay,Wise & Co.)的买办。④
到90年代,与上海的钱庄有联系的汇丰银行买办罗鹤平则同时兼开元隆钱庄⑤,他并且与广州的成德银号有密切的金融联系。⑥
在上海以外的通商口岸,买办人物的活动情况也并无二致。例如,在天津,据说最老的一个洋行买办就是一个兼营鸦片生意的钱庄老板⑦;而任天津沙逊洋行(David Sassoon & Co.)达15年之久的买办胡美平(Hoo Mei-Pin)同时又是上海天源钱庄(Tien-Yuen Bank)的股东。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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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上海钱庄史料》,第745页。
② 莱特:上引书,第556页。
③ 莱特:上引书,第50页。
④ 莱特:上引书,第562页。
⑤ 《申报》,光绪十八年三月三日(1892年4月19日)。
⑥ 《字林沪报》,光绪十八年三月二十一日(1892年4月17日)。
⑦ 《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1884年11月17日,第480页。
⑧ 《字林西报》,1885年4月15日,第347页。
又如在80年代,厦门一家最大钱庄源通银号的主人叶谅卿则依靠他的兄弟,时充厦门汇丰银行买办叶鹤秋的关系,在资金周转上得到汇丰银行很大的方便。①在90年代厦门恒宝源钱庄的一位大股东赵某同时也就是福州美打洋行(Mehta & Co.)的大买办。②
从上述一系列人物的事迹中,我们可以看到活动在通商口岸的买办中,有许多人是同时兼具钱庄主(或钱庄股东)和买办双重身份的。这种双重身份,一方面便利了他们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而在另一方面,又必然把钱庄和洋行或外国银行的关系紧密地联结起来,使钱庄的职能严重地买办化了。
二
钱庄的买办作用主要在于它给予进口商人以信用便利,协助洋行推销洋货,搜罗土产。钱庄进行这种活动的信用手段,在口岸本地是庄票,在口岸和内地之间是汇票。
庄票是钱庄签发的票据之一。它代替现金在市面流通。钱庄对所签发的庄票负有完全责任,到期必须照付;如果出票的钱庄对庄票不能照付时,这就无异表示该钱庄的破产。庄票有即期和远期两种。即期庄票系见票即付;远期庄票(亦称期票)则在到期时兑付。上海各商号在交易中大抵使用远期庄票。50年代有以10日、20日为期的期票,60年代后,普遍以10日和5日为期。
上海钱庄由于资本力量的不同,分为汇划庄(或称大同行)和非汇划庄(或称小同行)的区别。③汇划钱庄在开业以前必须加入内园钱业总公所,并缴纳会费,即所谓“入园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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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报》,光绪十七年五月十四日(1891年6月20日)。
②《申报》,光绪十七年六月十六日(1891年7月21日)。
③在上海,非汇划庄包括了“挑打钱庄”和“另兑钱庄”。在挑打钱庄内又分为元字号庄和亨字号庄,这些钱庄由于资力不及汇划钱庄,不能参加钱业总公所,这些钱庄每日往来收解,大多转托汇划庄代为办理。在另兑钱庄内也分为利字号庄和贞字号庄,此类钱庄资力更加薄弱,不经营存放款,专作银圆辅币的另趸买卖。本文所涉及的钱庄活动乃是专指汇划庄而言的。
1863年上海钱业同行为了维持庄票的信用,曾公议规定:“钱业不入同行[即不加入内园钱业总公所的],庄票概不收用。”①这样便排除了非汇划钱庄庄票的流通。
在钱庄之间,庄票的清算方法最初大概是各自直接划抵的;经过长期的实践,到19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才创造了一种所谓“公单制度”。即每日下午2时各汇划庄汇总其应收之庄票送到出票钱庄换取公单,到4时以后各钱庄齐集“汇划总会”,互相核算,出入相抵,奇另尾数则以现金清偿,其整数则由钱庄另行出票,实行划账,借此以免除大量现金的搬运。实际上这就是在各钱庄之间初步地实行了票据交换的制度。
至于汇票则是钱庄对于委托汇款者所签发的汇款支付书,亦即收款人收取款项的凭证。它的作用在于调度不同地区间的资金流动。
钱庄庄票的信用能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商人以调度资金的便利,对商品流通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上海开埠以后,随着中外贸易的扩大,外国洋行很快就注意到庄票的这种作用而加以利用了。
早在1846年,外国商人就已利用上海钱庄庄票进行贸易活动了。②但是,外商比较普遍接受庄票作为结算工具,则是50年代以后的事。1858年的《北华捷报》记述了庄票在外国商人间的使用情况说:设在上海城区和“租界”地区的钱庄大约有120家,其中资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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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捷报》,1863年3月7日。
②福卑士(F.E.Forbes):《旅华五年记》,(Five year in Chiha,1842--1847)1848年版,第68页。
雄厚的钱庄都以10天或20天的期票对经营棉织品的批发商和鸦片掮客给以通融资金的方便,而外国商人则接受大钱庄的期票作为收取货价的凭证。①
不仅止此,外国商人同时也用庄票作为支付手段。例如,50年代末,上海沙逊洋行(D.Sassoon & Co.)在大量收购黄金时,就经常使用当地大钱庄庄票去支付金价的。②应该指出,在这一时期,沙逊乃是一个大鸦片贩子,而各大洋行也无不走私鸦片,搜购黄金。所以沙逊洋行的事例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
60年代以后,外国商人使用庄票的行动更加普遍了。1862年3月,上海公平洋行(Bower,Hanbury & Co.)在代理英国利物浦保险公司(Royal Insurance Company of Liverpoo1)招揽生意的广告中宣称该洋行愿意接受“任何一家本地钱庄庄票或其他合格票据作为偿付保险费的手段”③。把这项声明和50年代外国商人只能收受大钱庄庄票的事实加以比较,可以设想,到了60年代外国侵略势力利用钱庄庄票的范围是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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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捷报》,1858年6月12日,第182页。
②《捷报》,1859年9月17日,第27页;1859年lO月29日,第50页。
③《捷报》,1862年3月1日,第34页。
外国商人接受钱庄庄票为的是利用中国钱庄的信用,达到迅速出售洋货的目的。事实是,进口商人在购进洋货时用庄票支付,就是把自己对洋行的债务关系改由钱庄来承担。商人利用庄票所给予的期限去调度资金以清偿他与钱庄之间的债务关系;而洋行则在庄票到期时,径向钱庄收取款项。这样,钱庄就给洋行提供了保证,使洋行所售出货物的风险能减轻到最低的限度。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洋行接受庄票成交,能够更迅速推销进口洋货。对外商来说,进口洋货销售愈快,商业利润也就愈大。实践证明了,“接受期票支付货款,远比用卖了货的现款再来买货要销出更多的货物”①。因此,利用庄票是非常符合于外国洋行的利益的。
及至60年代后期,钱庄和上海的外国银行发生了通融资金的关系以后,庄票的作用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大家知道,外国银行之进入中国是从1845年在广州设立分行的丽如银行(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开始的。50年代初这家银行随着贸易中心的北移而进入上海。到60年代末,外国银行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和代理店的已达11家之多。②一些在后来的中国金融市场上起着垄断作用的大银行如麦加利银行(chartered Bank of India,Australia&China),有利银行(Mereantile Bank 0f India)以及汇丰银行等等这时都已在上海建立了据点。不过,早期外国银行的业务主要是给外商办理汇兑,并不同中国钱庄有多大的联系。③
大约到60年代后期,外国银行开展了存放款业务,多方吸收存款,从而经常地掌握着大量的流动资金。例如,汇丰银行在60年代的存款额经常在500万元到600万元之间④,70年代末更高达2200万元以上。⑤对外国银行来说,这种用极低利率从中国社会吸收进来的流动资金,必须有一条宣泄的渠道。在中国钱庄方面,随着60年代以后对外贸易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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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国外交部:《英国领事商务报告》(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 CommercialReports From He Mejesty's Consuls in China)1869—1871,汉口,第192页(以下简称《英领报告》)。
② 根据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银行统计表》(未发表)。
③《申报》,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载:“银行[指外国银行]始初仅通洋商,外洋往来以先令汇票为宗。存银概不放息。”
④《捷报》,60年代后半期汇丰银行各年营业报告。
⑤《捷报》,1879年2月28日,
钱庄信贷的范围和规模汇丰银行营业报告。也必须有所扩充。可是钱庄自身的力量是比较薄弱的,即使是上海的大钱庄也不过只有8万两到10万两的资本①,十分明显,这是与日见扩张的贸易形势很不相称的。既然外国银行具有充分供应资金的力量,中国钱庄又有周转资金的迫切需要,那么,外国银行和中国钱庄的进一步联系也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了。到了六七十年代之交,经过银行买办的媒介,外国银行终于开始接受钱庄庄票作为抵押,向钱庄进行信用贷款了。②这就是通常所说外国银行对钱庄的“拆款”(Chop loan)。“拆款”使若干中国钱庄“每天依照它们的需要”,“向外国银行拆借其所必要的资金”,以便于“做庞大的生意”,而外国银行也“乐意用最好的方式”来利用它们多余的头寸。③
银行的拆款通常是两天结算一次,但在外国银行认为有必要时,随时可以要求收回。④拆款也要支付利息,但比市场利息为低。⑤这种利息上的差额很快就成为钱庄向外国银行寻求资金的主要原因了。但是,钱庄对银行拆款的依赖愈深,银行对钱庄的操纵也就愈紧。从70年代起外国银行对中国金融行市的控制就是通过拆款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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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海关贸易报告册》,1866,上海,第14页(以下简称《关册》)。
②《申报》在1884年的记述中认为1869年汇丰银行通过买办王槐山放款给钱庄是外国银行对钱庄放款之始,可资参考。见《申报》,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1884年1 月 12 日)。
③ 魏格尔(S.R.Wagel:《中国金融论》(Finance in China),1914年版,第238页 。
④参见前交通银行编:《金融市场论》,1947年版,第79页。
⑤参见《上海钱庄史料》,第38页。
在钱庄与外国银行建立起拆款关系以后,原先洋行与钱庄之间的清算关系便转移到外国银行去进行了。这就是:出售洋货的外国洋行在收到钱庄庄票时,可以将其充当支付手段,也可以将其送交外国银行,存入它的账户;外国银行在这时并不就把这笔款项算作现金,它不过暂时记在外商的账户上代为收取;另外,出售土产的中国商人在成交时所收到的又是洋行开发的外国银行的支票,他可以把这些支票委托给往来钱庄到外国银行去兑现。于是,在外国银行那里由洋商所付出的支票就可以和华商所签发的庄票相轧抵,进行冲销。①这种划拨方法避免了不必要的现金搬运,大大地便利了贸易的进行。在这种办法实行以后,中外商人的进出口贸易就都离不开外国银行和中国钱庄的支持,这也就是说钱庄职能的买办作用更加前进了一步。
上述情况仅仅是钱庄在上海本地华洋商人之间所起的买办作用。但是,上海不过是外国商品向内地转运的枢纽。70年代初叶的统计表明上海本市所消费的洋货只不过占进口洋货总额的20%左右②,其余80%都是销往内地去的。钱庄对这部分洋货的内销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发挥这一作用的手段则是钱庄的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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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魏格尔上引书,第238页。
②上海地区洋货的输入和消费(1870—1872) 单位:两
洋货| 1870| %| 187l| %| 1872| %
进 口|52453448| 100|57469457| 100|57062288| 100
转 口|40524559| 77.26|42713641| 74.32|46995869|82.3l
本地消费|11928889| 22.74|14755816| 25.68|10066419| 17.69
资料来源:《英领报告》,1872,上海,第 150页。
在上海左近,镇江和宁波是上海进口洋货向南、北扩散的两个重要的据点。在这两个地方,洋货的扩散和土货的汇聚都要依赖钱庄的活动才能完成。
根据海关报告,60年代进入镇江的洋货净值在300万关两到500万关两之间;70年代上升到600万关两到900万关两之间;到90年代且达1000万关两以上。同时期中土货的出口也由40余万关两,100余万关两上升至400余万关两左右。①进入镇江的洋货主要是为了满足更为遥远的内地市场的需要的。譬如,山东省所消费的洋布和其他各种洋货都是从镇江转运去的②;河南省各大商业中心所出售的洋货也完全是从镇江得到供应的。③
那么,镇江的钱庄是怎样为这些洋货的内销起着买办作用的呢?
60年代镇江有27家钱庄,信誉卓著的大钱庄能够吸收存款到l0万两左右④;到70年代初期,镇江的八家主要钱庄在苏州都设有分支机构,两地之间的金融往来非常密切。⑤1869年的一项材料说:在镇江,支付进口洋货的主要方法是开出由上海钱庄付款的汇票,而商人则把铜钱或银锭运入苏州,从那里收购土产到上海去变价付款。⑥这中间镇江、苏州和上海各地钱庄当然是起着很大作用的。
1876年,另一项记述镇江贸易方法的材料指出:“上海洋行把鸦片和疋头运给镇江的外商,并指望他们付款。镇江的外商按照买办自己认为能够销售的数量,尽快地把货物交给买办”;“如果买办不能在约定时间付款,他就用目前暂时毋需付款的货物到钱庄去押借款项来支付”⑦。这就非常清楚地说明了钱庄对买办的贷款在推销洋货上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钱庄的支持,不用说,买办的活动当然是要受到很大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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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册》,各年报告。
②《关册》,1869,镇江,第42页。《英领报告》,1878,烟台,第47页。
③《英领报告》,1887,镇江,第12页。
④《英领报告》,1868,镇江,第178页;《字林西报》,1869年5月17日,第6103页。
⑤《英领报告》,1873,镇江,第204页。
⑥《英领报告》,1869—1870,镇江,第117页。
⑦《英颁报告》,1876,镇江,第66页。
宁波的钱庄在推销洋货上也起着同样的作用。本来,宁波和上海一向存在着金融联系的。70年代初,曾经多次为左宗棠向外国银行洽借巨款的豪商胡光墉所经营的阜康银号,在上海、宁波、杭州、镇江等地都设有分号,促进了宁波与各地间的金融往来。①80年代后,这种情况还有所发展。所有设立在宁波的22家钱庄都与上海、绍兴、杭州等地有直接的联系。②所以,人们每在提到宁波的商业金融时,总是指出它与上海等地是“呼吸相通”的。③
宁波虽然在40年代初就被辟为口岸,但直接对外贸易一向很小,进入宁波的洋货绝大部分都是由上海转口而去的。④据海关记载,60年代进入宁波的洋货净值在300万关两到500万两,土货出口
Ⅶ dgc是什么
朋友您好!谨慎投资
Ⅷ 怎么判断一个股票目前的估值状况有哪些指标可以参考
你好,四种比较常见的股票估值方法:
一、市盈率估值法
所谓市盈率,就是指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盈利,即PE(市盈率)=P(股价)/E(每股盈利)。
其中,E的数值一般采用最近一个完整财年的每股盈利数据;而P的数值则是目前时点目标个股的最新股价。
作为国际成熟股市经过长期实践的一种估值方法,市盈率估值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其非常简洁有效。简单来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未来若干年每股收益为恒定数值,那么PE值代表了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即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在多少年之后收回初始投资(不计算资金的时间价值)。相比较而言,市盈率的原理类似于实业投资中的“回收期”概念,只是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通常而言,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在未来若干年里一直保持恒定的每股盈利(即保持每年净利润不变),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E的变动往往还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企业的生存周期、经营管理情况、企业自身发展和成长性所带来的波动,未来每年的每股盈利仍然会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市盈率估值法只是对股票价值的一种粗略估计,只能大致衡量一只个股在当前的市盈率水平下,股价是高估还是低估、抑或是大致合理。由此,一些专业投资者也会将其进一步延伸至“动态市盈率”估值法。比如,在目前2017年财年还没有结束时,根据已经某上市公司已经公布的2017年一季报或半年报的业绩数据,大致推测该上市公司2017年全年的每股盈利,然后再计算其“动态市盈率”,并评估其股价究竟是高估还是低估。
整体而言,市盈率估值法的优点主要在于,这种方法非常简单、直观和明了,非常适用于业绩稳定、前景明朗的公司。此外,其对全市场整体股价水平的高低,也会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比如2005年上证指数998点时,两市平均市盈率大概在16倍左右;2008年1664点时上证指数平均市盈率大概在14倍左右;2014年A股在沪指2000点最新一轮牛市启动时,两市的平均市盈率在13倍附近。而这些全市场历史底部的市盈率估值历史数据,都可以作为投资者在决策时的重要参考。而另一方面,历史市盈率估值的缺点,则主要在于“看后视镜开车”,不能充分反映一只个股未来基本面的变化形势。比如,有些强周期性的上市公司,在周期顶点的时候市盈率反而最低,而这个时候的股价也往往处于历史高点附近。
二、PEG估值法
所谓PEG (Price Earnings Ratio)指标,即是指一只个股的“市盈率与盈利增长速度的比率”,是由上市公司的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速度得到的数值。作为市盈率估值法的一个重要延伸,PEG估值法既可以通过市盈率考察一家上市公司目前的业绩状况,也可以通过盈利增长速度考察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的增长预期。该指标最先由英国投资大师史莱特提出,后来由美国投资大师彼得林奇发扬光大。
PEG指标的计算公式为:PEG=市盈率盈利增长比率;
假设某只股票的市盈率为20,通过相关计算之后某投资者预测该企业的每年盈利增长速度为10%,则该股票的PEG为2010=2;如果盈利增长速度为20%,则PEG为2020=1。显然,PEG值越低,说明该股要么市盈率越低,要么盈利增长率越高,从而越具有投资价值。一般而言,PEG估值法将PEG数值的标准数定为1。当PEG值低于1时,说明该股票价值被低估,值得投资者进行投资;当PEG值超过1时,说明该股票价值已经被市场高估。在彼得林奇看来,最理想的股票投资标的,其PEG值应该低于0.5。
整体来看,PEG估值法的主要优点在于,其考虑了企业业绩的增长情况,适合适度成长股或基本面变化较大的股票估值。而其缺点则在于,一方面盈利增长速度过低或者过高的企业,PEG估值法可能并不合适;另一方面,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周期、基本面有较大特殊性的股票,PEG高估或低估的标准,较难确定,需要投资者进一步在更深层面进行把握。
三、PB估值法
所谓市净率,就是指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最新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市净率=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即PB(市净率)=P(股价)/B(每股净资产)。
其中,B的数值一般采用最近一个财报的每股净资产数据,也即当前最新公开披露的每股净资产;而P的数值则是目前时点目标个股的最新股价。
整体而言,历史市净率估值方法和历史市盈率估值方法基本相同。PB的数值,一般经常被专业投资者参考的标准数值有两种。一种是结合全市场过往历史波动和个股所在的全行业情况,所计算得出的市盈率区间范围。另一种则是数值1,即个股的股价是否跌破每股净资产。跌破一般将意味着该个股存在大幅低估。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PB估值法一般还要结合ROE(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进行综合评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最期待的事情之一,无疑是该公司一直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能够一直能为企业所有人创造高盈利、越来越多的盈利。因此,在不同的ROE水平下,每股净资产的实际价值,可能并不是账面所反映出的一个简单数字。“高效”净资产与“垃圾净资产”的实际价值,显然有天壤之别。
整体而言,PB估值法的主要优点也是相对简单、直观和明了,并且相对广泛适用于银行、地产等基本面相对稳定的重资产行业。其缺点则与市盈率也大致类似,相对不能有效反映在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生深刻变化时的内在价值变化。在此背景下,PB估值法能够有效应用的最大前提,就是要合理评估一家上市公司净资产背后的内在价值。
四、DCF估值法
相对于以上介绍的3种常规估值方法,DCF(Discounted Cash flow Model)估值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于它是一套很严谨和具有严格科学体系的“绝对定价”估值方法。
所谓现金流折现估值法,就是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期,然后选择合理的折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合成现值。此时,现金流量指的是扣除了折现、维持企业运营的费用等之后的净现金流量。当目标个股的股价高于折现现值时,意味着股价高估,反之则意味着股价低估。
对于这种估值方法,投资大师巴菲特也深表认同。他曾经表示,一家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是这家企业在其余下的寿命中可以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一般而言,投资者对于一家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折现估值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前5-10年的高速成长期的折现,另一部分是5-10年后的永续发展期的折现。整体来说,投资者要想得出准确的DCF值,就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得出DCF值的过程,就是判断公司未来发展的过程。比如,在计算一家上市公司未来5到10年的DCF数值时,就需要在各种乐观、中性和悲观的假设条件下,推算其合理的股价数值。
整体而言,DCF估值法的主要优点在于,其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或一只股票的内在价值测算,非常严谨和科学。在实际应用中,适合业务简单、增长平稳、成长前景明朗、资本支出较少、现金流稳定的上市公司。而另一方面,由于DCF估值法会做出大量的假设和推理,在不同基本面类型、不同行业、不同成长周期的企业估值上,可能衍生出的估值模型也较为庞杂,相对仅适合对某一行业、某一企业基本面十分熟悉的投资者,在许多类型的股票上实用度相对不高。有意深入学习或采用该估值法的投资者,对此需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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