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职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它们共同的职能有: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还有以下职权:对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批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②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③为(借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⑤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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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6、12、13、14、15是对的,其它都是错的。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可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决议,具体程序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但如果公司是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则必须有公司的股东会进行决议,董事会无权就此事项进行决议。
公司法所提及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2)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扩展阅读: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只能担保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际股份的百分之七十或者五十。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Ⅲ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该多少人出席才可以召开或召开才有效
有限责任公司,人数没有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扩展阅读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作用
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作出决策,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有效途径。
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Ⅳ 股东大会召开步骤是啥呢
股东大会召开步骤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则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可以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可以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可以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多带带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能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日期地点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多带带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能采用会议表决形式,表决时要求: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能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能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可以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能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则。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方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日期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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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东会,股东大会 有什么区别吗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
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具体职权。
对职权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特殊情形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Ⅵ 股东大会参加人员必须是股东吗
必须是股东。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所以,股东大会由股东参加,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6)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扩展阅读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