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誉减值”是什么意思

【释义】:
商誉减值是指对企业在合并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是指企业获取正常盈利水平以上收益(即超额收益)的一种能力,是企业未来实现的超额收益的现值。
⑵ 上市公司,计提商誉减值什么意思,商誉减值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来下的企自业合并才会形成商誉,商誉由于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要将商誉结合与其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吸收合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值合并
控股合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商誉减值准备
⑶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什么意思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之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每年年度终了进行的减值测试,可以较好地反映商誉的实际情况,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了现存商誉价值和企业资产价值的真实信息。
⑷ 商誉减值测试时一定要评估报告吗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r\n总体原则: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的处理方法:即对于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不形成商誉,合并对价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权益项目。\r\n\r\n商誉处理\r\n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r\n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对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其减值金额。对商誉测试的减值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r\n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小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为负商誉。在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r\n\r\n会计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测试确认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减少留存收益。对于负商誉,重新评估后,在损益中确认,同时增加留存收益。
⑸ 上市公司商誉减值,净资产受影响吗
上市公司商誉减值,净资产受影响。
商誉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项资产,具体表现为在并购中支付的对价超过被购买标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对商誉而言,往往面临着可能发生减值的问题,经常需要对商誉价值进行再确认、再计量。在并购标的业绩承诺不达标、特别是亏损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往往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最终是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⑹ 关于商誉和商誉减值
你好,商誉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自创商誉指企业长期经营过程中能够较其他企业获得超额收益而所具有的无形资源,外购商誉指企业并购中收购方因存在对被收购企业的良好预期,认定其能在未来获取超额收益而确认的无形资源。由于自创商誉的复杂与形成成本的不可验证性,会计上的商誉一般是指外购商誉。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这一被收购企业被认定能在未来获取超额收益而确认的无形资源,以收购方支付总价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差值的形式具体化,并最终在收购方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一项资产科目体现。收购方为收购支付溢价,代表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背后蕴含的发展前景,也代表了收购方对于自己能从中获取预期收益的信心。
然而,当被收购企业后续经营业绩无法达到收购发生时作出的业绩承诺时,收购资产的高估值、收购支付的高溢价的合理性就需要进行重新评估,上市公司需开展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则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上市公司商誉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成为部分上市公司业绩不确定性的一大来源。由于减值测试通常在年末进行,年末的年报业绩预告期也成为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频发期。2018年度部分上市公司公告商誉减值损失高达数亿元,导致当年本该盈利的业绩由盈转亏,突然的业绩“变脸”令公司股价大幅下跌,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⑺ 2019上市公司每年商誉减值止于什么时候
上市公司每年的年终分红都在第二年的一、二季度,一般上市公司都分上半年和年终分红,上半年的在下半年分红。
⑻ 上市公司一般什么时间发布商誉减值公告
首先要知道的是,市场上说投资并购,大多是通过收购股权来实现的,什么是股权?你对一家内公司净容资产的兴趣。什么是净资产?净值是公司所有资产减去所有负债的净值。所以直截了当地说,收购实际上是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这种净资产有一个价格,通常在收购之前进行评估,以达成一个大家都同意的价格,买家和卖家以此作为参考,进行最终价格谈判。商誉是指交易价格中超过估价的部分,也称为溢价。那么为什么公司愿意支付溢价,原因有很多,更为公认的原因可能是被收购企业的发展前景,所以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我们知道,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及个别财务报表均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内公布。商誉只能在综合报表中找到。母公司的单一声明中没有商誉。在合并报表层面,附属公司不再是附属公司,而成为拥有商誉的集团的资产。所谓商誉减值,就是说子公司可能会损失一大笔钱。在母公司收购的时候,预期的发展前景根本看不到。相反,年复一年的经营不如年复一年的经营好,当时的预期严重偏离,这意味着被购买的资产(子公司,包括商誉)贬值,而不是按照购买时的价格贬值,因此需要对资产(商誉)的减值进行说明。
⑼ 商誉评估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收益评估
减值测试评估对象确定不正确
商誉属于不可辨识的无形资产,因此无法单独进行转让、出租等经营活动,也无法直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对象通常是包含该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的组合。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商誉减值测试时,需要先辨识、确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并且由于商誉是出现在企业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中,此时的报告主体是虚拟的合并口径报告主体,不是单体的母公司报告主体,也不是单体的子公司报告主体。因此在进行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辨识时,需要在合并口径的报表中辨识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的组合,而不是在母公司的报表或子公司的报表中辨识。
目前,绝大多数商誉减值测试报告中均没有与商誉相关资产组辨识这一程序,而是简单选择当初并购时的并购对象的股权作为评估对象。这种处理方式不符合会计准则对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规定。
商誉产生的前提是并购对象必须形成一个或者多个业务资产组。一个并购可能会形成对应不同业务资产组的商誉,需要针对不同业务资产组的商誉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因此,必须先进行相关资产组的辨识与确定。商誉大多是通过并购企业股权而形成的。一旦并购完成,计量商誉的单元就改变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不再是原被并购企业股权。减值测试时,不再以该企业股权作为评估对象。
很多减值测试报告中还包括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等。这些资产明显与商誉无关,包含在报告中不正确。在相关业务中,减值测试需区分不同业务板块进行。但实务中,将不同业务混在一起测试非常普遍,主要表现为:不同业务形成的商誉没有分别计量,没有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初始形成的业务不再继续,企业更换了主营业务,但减值测试时,将原主营业务的商誉“变更”为新主营业务的商誉;企业原主营业务持续,但又新增业务,对原主营业务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包括新增业务收益等。这些做法都不正确。
“可回收金额”理解不清
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该资产在现有企业按照现有的经营模式持续经营前提下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评估准则中定义的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或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的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企业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就是需要采用未来预计的现金流进行计量。因此可以认为相关会计准则定义的可收回金额中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是该资产的“在用价值”。
在用价值与公允价值并不相同。在用价值会受到使用者能力、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当然,不考虑这些影响时,在用价值会达到市场参与者的平均水平,成为公允价值。目前,在许多减值测试报告中,对采用收益方式测算“在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存在着理解不清晰、处理不恰当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将估算在用价值的收益法与估算公允价值的收益法混为一谈;在测算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时,仅考虑资产组的整体转让,不考虑资产组的“拆整卖零”方式转让。在测算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时,理论上存在两种转让模式:将该资产整体转让;将该资产拆散,分别转让各单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估算每一单项资产的转让公允价值时,需按各单项资产最佳使用前提估算。
在用价值测算的现金流模型选用不正确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收益模型中常见的包括全投资现金流模型和股权投资现金流模型两种。
在计算股权现金流的公式中,经营净利润应包含利息支出,现金流计算中还包括负息负债本金的增加等。这些显然属于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事项。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用价值测算的现金流中不应该包括利息支出、负息负债本金的增加等事项,因此股权现金流模型不适用于资产减值测试,当然也不适用商誉减值测试;相反,全投资现金流模型中则不包含上述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事项,也就是说商誉减值测试应该采用全投资现金流模型。
相关会计准则还规定,在用价值测算的模型中不应该包括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这些规定都要求在进行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在用价值测算时,应该采用税前现金流,而不能采用税后现金流,同时折现率应该采用税前的折现率。这里的所得税指的是会计报告主体的所得税。
主要市场不明确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
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明确主要市场是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基础,因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市场数据、对比案例等都应该在主要市场上选取,不明确主要市场就无法确定评估中所选择的相关参数是否合理、准确。
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国内上市公司收购境外标的公司,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应首先明确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主要市场是国内市场还是境外市场。选择不同市场,就要选择不同参数,也会有不同结果。另一种案例是反向收购。其实质是标的企业收购上市公司。此时,在合并报表上反映的商誉是标的企业收购上市公司业务的商誉。在其形成过程中,实质是标的企业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收购股权,但收购完成后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对象不再是上市公司股权,而是其业务资产组。此时,主要市场发生了实质性改变。
同时,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在选择估算公允价值的方式时,应该遵循上述原则。
处理“在建工程”的方式不恰当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和资产减值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中如果包含“在建工程”等在建资产,应当将其纳入评估预测范围,也就是需要考虑其未来达到完成状态的所有投资,同时也需要考虑其未来所产生的收益。
不能按照目前企业价值评估中将其作为所谓非经营性资产加回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