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东会决议与股东会转让决议有什么分别,股东会决议有新旧是吗
你要办的是什么呢?
股东会决议是泛指的,所有都能用的标题。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下面有两个决议仅供参考。每个地区要求的会有所不同,具体到办理处问问,在修改。
一、公司设立申请时的: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2年*月**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首届(第几届)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董事、经理、监事任职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之一******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经股东会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任期叁年。
二、选举****担任公司监事,任期叁年。
三、聘任****为公司经理,任期叁年。
四、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二、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
2、新增股东:****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变更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股东会召集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拾万元人民币,以***拾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股东****。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元,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二、重新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的监事职务,重新选举****同志为公司监事;重新聘用*****为公司经理。
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或者附同意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原股东(签字): 新增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
***年**月**日
㈡ 上市董事会决议被股东大会否决之后,下次股东大会再次提起该议案之前是否需要其他程序
是股份公司吧?!
我认为:
要么经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版再次审议;
要么考虑由单独或者合权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㈢ 股东大会能否否决董事会的决议
股东会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董事会的无效,但不能直接变更董事会的决议。
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股东会能否撤销/否决/推翻董事会决议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界观点各异,实践做法不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与董事会是现代公司法所有权与治理权分离的产物,其职权分配是强制性规定,董事会需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如果出现董事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冲突的情形时,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给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学术界也尚未形成统一观点。一般认为股东会无权否决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议,具体理由如下:
一、现行《公司法》的角度分析,股东会不能失推翻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议。
现行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与股东会主要职权进行了强制划分,从而使公司的所有权与治理权相分离,董事会在公司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股东会无权干涉,更无权推翻,否则将会动摇公司法的理论基础。
二、在法定的情形出现时,《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救济途径。
1、董事会决议无效、撤销之诉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不能随意变更、撤销,这并不意味着股东会没有任何的救济手段,《公司法》第22条第1款、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根据该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决意内容如果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绝对无效;董事会会议程序违法可以申请法院撤销。除此之外《公司法》没有授予股东会在其他情形下的撤销权。也就是说,所有董事会作出的决议都应当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认定无效或推翻。
2、股东会享有董事任免权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如果违背股东会的意思表示,股东会有权将此董事免职,还可以通过修正公司章程以达到杜绝董事会作出此决议产生的目的。
三、股东会随意撤销董事会的决议,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
公司的董事会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如被股东会撤销,有可能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且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
综合上述,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的所有权,而公司的董事会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且此经营管理权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不受股东的干预。股东会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董事会的无效,但不能直接变更董事会的决议。
㈣ 大股东在股东大会所提的关联议案被否决后何时可以再提该议案
大股东的关联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后,大股东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通过董事版会重提议案,再次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间隔时间没有限制,但大股东应当有足够理由向股东大会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合理性,否则还有可能被第二次否决,这样对大股东声誉以及其在监管机构的映象都有很大影响!
㈤ 股权转让办理时需要新、旧股东会决议各一份,新决议怎么写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回开股东会,于答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会议由 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 ,同意 先生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将原股东 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 万元人民币)无偿转让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变更为 。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会议决定委托 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㈥ 变更股东 股东会决议新股东参加会议不
应该是参加吧,我知道工商局办理变更的材料是,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是原来的股东签字(未变更的),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是由原来的股东和新股东签字的(要变更的旧股东不需要签字)。希望能帮助到你!
㈦ 股东会开完通过的决议之后可不可以否决之前的提议
股东会否决不包括已经生效的提议和涉及第二人的合同,股东会否决董事会的决议并未越权。内
《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㈧ 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时新旧股东都签名吗还有“签名盖章”指的是签名盖章都得有还是只签名或只盖章
新老股东都需要签名,签名或盖章指的意思是:法人股东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