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时间是不可以
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必要索赔。
⑵ 上市公司年度预增公告什么时候公布
一般是在年报或者半年报正式公布的前十五天至一个月内发布预告。
⑶ 各个上市公司的公告,在哪里统一发布
在中国证券网或者中国证券报
⑷ 怎么查上市公司几年前的公告
通过深交所网站和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提供深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信息公告的查询和展示功能。
⑸ 上海证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公告的重大事项包括
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1,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2,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3,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4,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 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 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 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⑹ 上市公司公告的内容
上市公司公告的内容包括:
招股说明;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
公司版股份变更报权告;
发行证券申请;
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要约收购报告;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
豁免要约收购;
发行债券申请和募集说明书;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
非公开发行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
临时停牌。
⑺ 上市公司频繁更名为哪般
人们常用“老字号”形容一家企业的历史、声誉、地位、影响、文化等。企业如果被冠以“老字号”,都会感到十分荣幸,会十分珍惜这一荣誉,并倍加努力把“老字号”越做越响。一般情况下,企业是不会轻易更名的,尤其是已经有了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企业,更不会随便把企业名称改了。然而近年来,资本市场更改名称却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从多家变更名称的上市公司的情况看,多数都是近年来新成立的公司,或者长期以来做得不好、名声也不好且多次被处罚过的公司。但就算变更了名称,如果换汤不换药,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假如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实际控制人有决心把企业做好,又何必在乎名称是否变更呢?把修改名称当作企业“转运”的目标,与撞大运没有多大区别,只能说明企业没有底气,也没有信心做好。
为规范上市公司变更名称行为,上交所与深交所先后发布了《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业务指引》和《变更公司名称备忘录》,今后上市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按照规范进行。需要防范的是,有些公司借进入某些领域或行业之名,要求变更企业名称,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则从事与变更后的名称没有任何关联的业务。对这样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名称变更方面给予更加严厉的监管,即便更名了,只要没有按照变更时承诺的业务去发展,就应当勒令其把名字改回去,并以此来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上这些公司的当,不要被这些公司变更名称所蒙蔽。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