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往来款项清理坚持什么的原则
一、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二、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三、各种应付款项和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四、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贰』 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三季度应付账款都清零了
往来款最好不要跨年
『叁』 清理往来账的方法
清理往来账的方法:一,查询所有往来明细账当前余额,包括应收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长期应收应付款、应收应付票据等,凡余额不为0者,全部登记造册,可以直接在电子表上做一个往来账余额表;二,根据往来账余额表顺序,将每一户往来账所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另行登记为三栏式明细账,也可以直接用电子表输入后再打印出来;三,凡涉及外企业单位的往来账,一一做出“往来对账询证函”,用传真形式发给对方;四,凡涉及内部员工往来账,只需按当前余额以报表形式在公司宣传通告上发布,限期对账查询.
『肆』 上海的公司要注销,但往来账很难清理,应收款无法收回,应付款无法支付,银行账户也只有2万多了,该怎么办
应收款可以声明放弃债权,如果有库存可以变卖支付应付款,没有就不好办了。该交的税还是要交,除非股东以后不想在做企业了
『伍』 往来款项包括什么款项和什么款项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清查单位应在其各种往来款项记录准确的基础上,按每一个经济往来单位填制“往来款项对账单”一式两联,其中一联送交对方单位核对账目,另联作为回单联。对方单位经过核对相符后,在回单联上加盖公章退回,表示已核对。
如有数字不符,对方单位应在对账单中注明情况退回本单位,本单位进一步查明原因,再行核对。往来款项清查以后,将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单”,填列各项债权、债务的余额。
对于有争执的款项以及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在报告单上详细列明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5)上市公司往来款清理扩展阅读:
严查往来款项的的重要性及方法
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可通过以下两方面进行:
(1)了解管理当局。
管理当局肩负着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其合理有效执行的责任,其品行、阅历、经验、能力及其对经营管理的观念、方式,对风险的认识与控制方法等都会影响公司运行的规范性。
审计人员审计时应对管理当局的诚信度和能力进行评价,并关注其是否遭受异常压力,以便从整体上把握公司舞弊的可能性。
(2)了解企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从外部经营环境来看,公司舞弊的动因多是迫于业绩压力、尤其是上市公司,往往为了达到再融资指标、避免退市或配合股票市场的价格预期而进行盈余管理。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并伴有需要再融资、处于亏损边缘、面临被特别处理等情况,审计人员应高度警惕,被审计单位可能迫切需要虚构收入和虚减费用来粉饰其经营业绩。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也应关注其是否为了逃避税款而隐藏利润。
2、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企业备用金的借款审批制度、长期欠款的转销审批制度、大额资金调拨审批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等,检查各个关键控制点是否发挥作用,从中寻找审计突破口,提高审计效率。
3、实施分析性复合程序。
分析性复核是贯穿审计过程的一项重要审计程序,可以通过财务数据之间的比率或趋势分析发现异常关系和项目的意外波动。
审计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审计时可以采用纵向比较的方法,将以前年度各月其他应收款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比重与当期进行比较,查出出现较大变动的原因。
4、关注特殊的往来客户。
如对于期末余额为零的客户,尤其是期初没有余额而本期其他应收款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完全相等的明细科目,有可能是投入股市、楼市后又收回。
对于有贷方发生额的明细,应查看前期是否有相应的借方发生额,防止将本来应贷记收入的业务贷记其他应收款,虚减收入。对摘要中不清楚的记录,应进一步抽查记账凭证,并结合所附原始凭证查明问题真相。
『陆』 为什么要清理往来账在实务中,发现财务上对往来帐很重
1、往来帐目主要指债权、债务.
2、清理往来帐,即清理债权、债务,是财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地清理债权,不仅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还可以防止呆死帐的发生;及时清理债务,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信誉度,还可以防止企业资不抵债的发生.
『柒』 往来款清理不及时违反什么规定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36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29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30条“各种应付款项和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23条“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拓展资料:
形成问题的原因
(一)领导审批不严,当事领导本人认为自已不贪、不占,问题不大,不进行及时处理,接任领导认为不是自已在职时发生的业务,也不进行处理。结果是一任压一任,有的甚至压了三、四任,至今未进行处理;
(二)财务监督乏力。财会人员没有尽到职责,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领导不说也不主动提建议,怕提出处理旧帐领导不满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不偿失;
(三)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有的财会人员是“半路出家”,有的身兼数职,加之平时不钻研业务,财会知识贫乏,起不到监督作用,只要不差帐,就是好“会计”,推、脱、靠,导致了工作滞后问题的发生;
(四)单位领导、财务人员换届时没有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