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资企业增资及增加一个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谁能提供一个范本类似的范本给我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临内时股东会会议容于**年**月**日,在*****召开。本次会议由***提议召开,应到会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人。
一、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公司股东由***人增加到***人,新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实收资本:****元,占公司投资比例:***%。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
年 月 日
㈡ 银行验资(增加实收资本)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注册资本10万 已缴纳实收资本3万 本期缴纳7万 是两个股东 比
股 东 会 决 议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
参会股东:
召集人:
记录人:
**有限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股东2人,实到2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上符合法律的规定。
该会议通过了增加公司实收资本的决议,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3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万元,其中包括万元货币。本次增加实收资本7万元,其中**增加出资 万元(货币);**增加出资 万元(货币)
股东盖章、签名(自然人)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㈢ 增加实收资本的决议怎么写
我觉得不是增加实收资本的决议,是增资的决议,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具体人名、增资额、占股比例等,一一列出,),
㈣ 增加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在新的管理办法下改为认缴制度,并没有说不缴,按章程规定到期认缴的资本应该到位是必然的。如果你公司暂时不想实际增资,可考虑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然后将股东会决议和修改的章程案提交到工商部门。
㈤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需要去工商局办理增资手续。需要会计师事务出具增资报告。
按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可见,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须办理必要的手续。
首先,应对历年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具备增加实收资本的条件。
其次,将增资方案交由股东大会讨论,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
第三,需要向社会增发股票,还须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资本公帜转为实收资本所引起的实收资本增加超过原注册资本20%时,则应先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到会计师事务办理增资业务,需准备以下资料:
1、前期验资报告
2、近期会计报表
3、近期审计报告
4、章程(变更前后)
5、董事会决议
6、被审单位出具前期出资已到位、出资者未抽回出资的声明书
7、前期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的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8、前期出资的账务处理(明细账和凭证)(银行日记账、实收资本明细帐)复印件
9、收款收据(标明增资款)
10、银行进账单(标明增资款)
11、银行对账单
12、投资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13、变更登记申请书
14、本期出资账务处理(同8)
15、银行询证函(标明增资款)

(5)增加实收资本股东会决议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登报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变更登记费的缴纳数额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㈥ 变更实收资本,股东会决议和新章程要怎么写最好按补充条件写上范本。
分期出资公司章程
字体大小:大 - 中 - 小 jinanping 发表于 10-03-29 10:04 阅读(1892) 评论(0) 分类:一般纳税人申请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 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济南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 所: 济南市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姓名) 、证照号码如下 :
股东(名称)姓名 证照号码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名称 股东出资方式 出资额(人民币) 比例 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 称
首期注入
第二期注入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务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公司第八条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 万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对本章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的档案材料予以保存。
如果股东对决议事项议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和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应当对行使本章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权的事项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执行董事的决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执行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的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式行使职权,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广州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于 年______月 日在 召开 _____________________(筹建)的全体股东会议,参加股东共___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一致同意设立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经营场所:
三、 法定代表人:
四、 经营范围: 。
五、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分期出资)
其中:_______出资_______万元、________出资__ _万元。
1、分_____期出资情况。首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出资_____万元,其中: ________出资_____万元、______出资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出资_____万元、______出资_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付清。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出资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股东签名(盖章):
广州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筹建)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自己根据情况适当修改一下
㈦ 实收资本变更 要股东会决议吗
如果是注册资本变更的话是必须要股东会决议的,但如果是实收资本的话,一般是分批认缴,这个不需要再有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当然你有股东会决议也不会有问题。
㈧ 求!增加资本公积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放弃债权 股东会决议转入资本公积 股东有放弃债权的书面文件
㈨ 完成注资额股东会决议怎么写,比如我注册资本100万,原来实收资本是20万,现在想把剩余的80万补进去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 间:xxxx年xx月xx日 通知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地 点: xxxxxxx 通知方式:xxxx
召集人: xxxx 会议性质:定期 临时
与会股东:共有股东X人,其中与会股东XX,代表公司XX%股东表决权。自然人股东名单:XXXX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股东XX第X次出资XX万元,同意公司股东XX第XX次出资XX万元,同意将公司实收资本由2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
2、同意修订公司原章程,并通过本公司章程修正案,报XX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全体股东签字: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