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实际控制人不变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是否需要运行12个月
我认为,抄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袭,去掉中间持股层,符合“如果发行人最近3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股东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中“变化前后的股东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Ⅱ 有没有第一大股东不是实际控制人的案例
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基本都是这样,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某个有限公司,但该有限公司是由个人或者家族控股或拥有。则这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个人或者家族。
Ⅲ 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40%股权,但不是实际控制人,在产交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预披露
看实际控股人意愿,不愿意披露就不披露,决定权在实际控制人手中,股东只是名义上的。只要实际控制人同意,手续合法,不影响转让
Ⅳ 第一大股东变更是否触发要约收购
主动或被动的导致自己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30%。比如主动性收购回,无论是答从二级市场还是协议收购,比如被动的股权比例上升,如因为继承、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和上市公司定向减资。这些都是收购办法里有明文描述的,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共性,就是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由不足30%,变更为达到或超过30%,仔细辨析法规哈。如果始终一直没变化,那么不应属于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范畴。个人观点。
Ⅳ 公司股权变更无实际控制人保密资格需要重申吗
股权变更需要报备。
如果企业性质或者股权组成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
无实际控制人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吧。
Ⅵ 第二大股东成为第一大股东是否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各位来大侠,请教问题如下:背景源某上市公司上市时及目前的股权结构为第一大股东为国有企业,持股39%,第二大股东为民营企业持股38.5%,上市时认定第一大股东的上级实际控制人。现第二大股东拟增持该上市公司的股份至40%,将成为第一大股东。这个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均相互独立,各自独立享有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及其他权益,也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问题1. 如第二大股东增持行为完成,成为第一大股东,则该上市公司的控制人是否变更为第二大股东?2. 如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第二大股东需要履行什么义务?需要编制收购报告书吗?还是基于增持比例未超过2%,仅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股份变动情况进行公告即可?
Ⅶ 上市公司可有第一大股东,但没有实际控制人
可以,看你占的比例多少。比如廊坊发展第一大股东廊坊国资委只有百分之十几的股份,但算不上实例控制人
Ⅷ 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判断
回复 rainiefield 的帖子1、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都是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不然按照这个公司的比例,如果三方都独立的话,存在无实际控制人的可能性。2、股东受让股权前后,如果还是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就算第一大股东有变化,也没关系。3、按照目前要求,保代培训提到,涉及法律的,2年当做24个月看待(参考宁波三星电气),所以就算转让了,如果后面股权结构不变,也没问题。
Ⅸ 国内有没有上市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但不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上市的案例
1999年,申达股份(600626)分拆出欣龙无纺(000955);2002年,同方股份(600100)分拆出泰豪科技(600590)等案例可算A股分拆的先例,近年来没见过。
Ⅹ 实际控制人从无到有 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变更
无论是实质还是形式上,都不能有变化,就是说形式上的控股股东在最近2年(或3年)也不能有变化,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效。第二,从控股股东是否变化衍伸出来的问题。目前中小板和创业板都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样不能有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处罚了等等。假设控股股东变化了,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且变化前的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受到了重大处罚,变化后的控股股东没有;或者直接把转让前的控股东个注销了。那就是可以规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处罚这个条件了。如果是从这个角度来看,那看起来就是无论形式上(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不能发生变化)和实质上(实际控制人)都要满足报告期不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