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有哪些
(一)会议筹备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2、会务组织;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4、准备会议资料。(二)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三)会前检视1、修正会议议题;2、印发会议资料;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四)审议及决议1、律师见证;2、审议及表决;3、会议记录及签字;4、会议决议及签字。(五)善后,开启新的循环1、出具法律意见书;2、补正资料;3、发文;4、准备及披露;5、归档。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㈡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达到什么程度才可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中,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数应当超过全体股东数的半数;设有董事回会的公司中,出席答董事会的董事要
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方可进行表决。例如共有9位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在5
位及5值以上出席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合法表决,或者有的股东、董事不能出
席,提供书面表决意见也视为参加了表决,视为合法。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并无人数规定,应当按照达到持有公司股份50%
以上的要求办理。根据《公司法》第106条、第107条之规定,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法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修改章程等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
㈢ 参加股东大会的条件
唉,楼上的朋友说得好,现在的一些人,自已都没搞清楚就在那里充大头乱说专,误导了可就不好了.
在中国属参加股东大会,只要你持有股票,就算只有一股,也是可以的,股东是平等的,只有数量之分,没有等级之分.当然了,要参加股东大会,必须事先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当然了,中国有很大一部份股民炒股只为短线赚差价,并不是长期看好公司,不去参加股东大会,这也很正常,但却并非不可以.
㈣ 境外优先股的门槛式条件是什么意思
道富投资为你理解优先股的概念:
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三是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编辑本段三种权利
a.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c.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