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师,请问一下,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已过限售期的股票需不需要缴税
是的
也要交税。
2.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在二级市场上市后,那么大股东持有的原始股,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减持吗 新股发行是
股票上市,意味着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然而,为了避免原股东上市后立马套现走人而导致公司经营混乱,国家、证监会、交易所等层面均对原股东在上市后出售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系列规定:
1、国家层面:《公司法》等
2、证监会层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历次保荐代表人培训提出的要求(内部规则,实践中效力跟法律一样)等
3、交易所层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总的来说,要确定某股东的限售期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估计要用3页纸的一个大表格才能把各种类型的限售要求说清楚,确定限售期要考虑很多因素,常见的有:
1、在哪个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规定均有差异
2、股东的性质——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的锁定期要求不同
3、成为股东的时间长短——比如,上市前6个月内入股与上市前24个月入股的锁定期要求不同
4、成为股东的途径——增资入股与受让股份入股的股东,锁定期可能不同(受让的话还要看是否从控股股东处购买的)
5、股东是否同时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有额外的锁定要求
6、证监会审核时的要求——经常变,所以有时候会看到一些比较非常规的锁定期要求
7、最后,以5%划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权分置改革时候的要求(所谓大非、小非),过时矣。
3. 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需要停牌吗这种情况股票会大跌吧
好像是持股超过5%的股东是需要在证监会备案的,他们减持是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操作的,内只能容在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减持。一定要有公告,不需要停牌。
股东减持不一定就导致股价下跌,如果注意看公告,减持现象很正常。
无论是在大宗交易平台交易或者在二级市场减持,肯定都是有买家的,没有买家,他又把股票卖给谁了呢。
大股东可能是企业,也可能是个人,都可能出于自身的问题而卖出持股,不一定是不看好这个公司,如果这个大股东是企业,这个企业自身有战略变动,需要投资其它方向,可能减持。或者公司需要流动资金,也可能减持。
4. 问一下如果二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说明什么问题这支股票还能够买入吗
如果二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说明不看好公司未来或是公司内部存在问题,最好不碰为好。
5. 股权在5%以上的股东,如果股权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后将股权减至 5%以下,其后的减持是否还需要公告
只要低于5%以下再减持就不需要再公告了,也就是说第一次减持3%只剩下4%后,剩下的4%怎样减持都不需要再公告了,这是针对5%以上股东的股权变动情况按规则是需要公告,但只要低于5%就不需要进行公告。
6. 上市公司大股东可以在证券市场减持持有的股票吗
央行表示,将通过多种渠道支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金公专司)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半年内不得减持;
保监会提高了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
国资委、财政部等则表示支持相关企业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此外,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7.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减持,法定期限是多久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减持,法定期限是6个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法定期限是12个月或36个月才能卖出
8. 大股东减持哪些股份须遵守减持规定
《减持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
根据专《减持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属规定,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这与以往的规定及18号公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受《减持规定》的约束。
(2)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
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3)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
《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4)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
《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5)完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
(6)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合法、有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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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卖! 可以在一级市场卖!你当他放屁就行了,没有实际意义!
10. 大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导致二股东变成实际控制人,这种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否需要上报证监会批准
需要。首先必须通过工商局的更名申请,然后再通过证监会的申请批准、原因很简版单,由于该公司是上市权公司,上市公司由证监会统一管理。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