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股东不参与经营范围的有些事项,怎么做才没有责任
只要是一个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出了问题,股东即便不参与有关经营方面的事项,但多少也会有些责任的,因为具体管理者会定期给董事会作汇报,董事会会在重大问题上作出表决,董事会成员会参与表决,也就有了责任。
B. 股东持股份/15可以要求参与公司管理吗
股东是财产权和身份权两种权利的集合,小股东仍然享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公司法中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具体参与的方式方法,你要多看一下你们的公司章程是怎么约定的。
C. 股东定义有权经营公司吗
一人股东,你把自己任命为法定代表人,公司都听你的。
多人股东是要成立股东会的,通过股东会推选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如果不成立董事会,可以推选一名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可以通过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经营。
D. 怎么理解“股票的所有者是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有权参与公司管理”
这是关于公司的最初概念。股票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是全体股东专出资建立的,公司属不属于任何单个股东,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公司的管理自然是由管理层参与的(日常的管理)。大事是由董事会决定,5-19个董事。最大的决策是由股东大会决定。 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只能通过股东大会,获得多数股份的意见将得到贯彻。(一般是2/3以上通过) 当然随着公司的发展 典型的公司的控制权 已经从股东(多数股份)-----董事会----总经理(管理层)转移。
所以并不是你持有一个公司的权利,就能参与管理。(否则就乱套了)
关于此方面的知识 ,详情请阅读《现在公司与私有财产》,我的疑虑就是从此书中找到答案的。 主要是书中的第五章 关于控制权的转移的。
E. 股东可以安排人参与管理吗
1、股东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管理取决于股东个人和公司经营实际,按公司法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直接参与公司管理;
2、一般来说股东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因为一般股东入股成立公司是股东自己作为“工作”,在公司中是管理者,是工作人员,是要在公司中拿工资的,也是股东作为公司员工的职业;
3、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情况一般出现在股东自己本身有“工作单位”,或不可以从事公司经营活动(如公务员等),但法律没限制其对公司投资,当然也有的股东不懂经营,或请行家来为公司经营,股东自己不参与。
F. 股东参与企业管理 怎么定职位,有五个股东,都要参与管理,怎么跟他们定职位呢
职位并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如何分配各人的管理权限。
股东之间,首先要明确的公司的决策权限。既然所有股东都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但不可能享有平等的或是相同的决策权,否则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其他日常的管理事项也是如此。因此,日常管理的总负责人只能是一个,这可以由股东集体推选,并给与相应的授权。其余股东可以各自分管一部分事宜。对一些极为重要的事项,需要有明确的界定,比如在项目投资(或是其他的资金调用)上,可以按照投资金额来划分,超过授权限额的,就需要集体讨论,签字通过后才能执行;其他诸如一些关键岗位的人才选拔、人事更换等等,都可以按此方法来具体授权。
只有清楚地界定各人的权限范围,才是避免管理上出现混乱的根本前提。各人的职位,也是根据各自的授权权限来确定的。至于具体如何确权,需要你们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商议。
G. 《公司法》中哪一条规定了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也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有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专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属者等权利。所以分配利润是每个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H. 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吗
控股股东无权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按照《公司法》,控股股东虽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但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于股东之外的社团法人,完全依法自主经营,控股股东无权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主体只包括公司董事和经理。
如果控股股东绕过董事会也可对公司高管或者其他一线人员发号施令,干预上市公司实际运作,这样一来,上市公司所有的治理机制都将形同虚设。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8)怎么界定股东参与经营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I. 股东只入股而不参与经营,该如何设定分红制度
1.股东分红是依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按出资比例分红的,也就是说股东分红是依法分回红,所以答分红时不存在什么奖惩机制的,任何“奖惩”办法对分红来说都不合法的;
2.但公司如果依据公司章程设立激励机制,用部分利润,按公司事先制定的有关奖惩办法(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对股东或员工实施奖惩办法,这是可行的,也是合法的;
3.具体怎样制定奖惩办法,主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事先制定公司奖惩规定,经全体股东同意后实施;二是奖惩与股东分红要分离,这不是一会事,前者是公司制度,后者是公司法法定的;三具体奖惩办法要根据贡献大小、能客观考核、奖罚合理公平这三项原则来实施。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