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外资企业在分红时,如果外国股东是企业,那么分给他们的红需要交税吗,如何交(深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文中第四条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条例具体应用分配2008年税后利润所得时,可解释为,对外方投资者进行税后利润分配时,向其征收分配所得额的10%的所得税,并由中国本地企业代扣代缴该部分所得税至国家税务机关。
其中,上述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所得税法》的解释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
B. 向境外母公司分红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如果分配的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应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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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C. 境内公司收到境外子公司分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应税所得总额。
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摊计的成本、费用、损失后计算的应纳税额。
所得税法实施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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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关注这两个科目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如果计提坏账准备,但并未实际发生损失时,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2、如果款项收不回来,真实发生坏账,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但要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3、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D. 澳大利亚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1、所得税
澳大利亚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4%。公司员工的工资调节税率为:6000澳元以下的0%,6000至20000澳元的17%,20000至50000澳元的30%,50000至60000澳元的42%,60000澳元以上的47%。
2、工资税额
工资税额为州政府征收的税金,按照工资基数由公司缴纳,而不从员工工资中扣缴。各州政府收取的税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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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大利亚“新快网”11月21日报道,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Malcolm Turnbull)表示,在完成同性婚姻立法以及建立政客国际身份信息披露体制后,澳政府将于2017年着重推行中等收入阶层税收削减。
特恩布尔21日在悉尼一个产品市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澳已在推动实行企业税削减,2017年的重点将放在下调中等收入阶层税收,以让政府预算恢复平衡,这项决定也有利于确保澳大利亚人节省更多的资金。
澳大利亚工党领袖薛顿(Bill Shorten)对此表示,这是为了支持总理领导权、稳定民调支持率所作的低劣尝试,与政府另一项税收政策相互矛盾:澳政府在2017年的预算中将医保税提升0.5%,相当于让部分上班族每天多付一定额度的医保税。
据报道,澳联盟党方面希望能有更多时间来保障同性婚姻法案通过以及完成国籍登记,但工党反对者、绿党及中立议员均指责政府在拖延时间,躲避设立银行调查委员会投票的进行。
此外,澳政府也在继续推动企业税改革。财长莫里森(Scott Morrison)已致信数百位企业领导人,向他们强调不能坐观政府推行企业税收计划改革。
目前,澳大利亚年收入低于5000万澳元的企业可享受税收削减优惠,而其它企业则仍需缴纳30%的税收。
E. 企业如何给境外股东分红
1、股东为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2、股东为个人
第一种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其他情况,外籍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由支付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另,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可按税收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执行。
F. 港澳台合资个业股东分红如何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股东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一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没有个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税函[2008]267号文件规定,个人取得的股份分红所得包括债权、债务形式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相抵后的所得。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应以其债权形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的余额,加上实际分红所得为应纳税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G. 境外分红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九条规定,在计算实际应抵免的境外已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税额时,企业在境外一国(地区)当年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所得税税额低于所计算的该国(地区)抵免限额的,应以该项税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从企业应纳税总额中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应以抵免限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余额允许从次年起在连续五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H. 成为澳洲的税务居民前应该怎样做好自己的税务规划
澳洲税务居民指“居住”在澳洲境内的居民。
该定义跟是否持有永居身份或澳洲国籍没有直接关系!!!!
换句话说,即使没有永居身份或国籍的人也可能被认为是澳洲税务居民。
澳洲税局对如何判断制定了一系列测试:
TEST 1 常住测试:
如果纳税人的永久居所在澳洲,即符合税务居民条件。决定永久居所是否在澳洲,税局会看纳税人打算并且实际在海外的时间;是否打算回澳洲;是否在海外有永久居所;在澳洲的居所是否还在。
TEST 2 183天测试:
如果纳税人在澳洲连续或间断至少183天,就会被认为是税务居民, 除非能够证明常住居所在海外,并且不打算常住澳洲。
TEST 3 养老金测试:
如果纳税人或其配偶的养老金在澳洲,则被认为是税务居民。
个人?公司?
如果纳税人是公司,则要看该公司是不是在澳洲成立,管理层或股东是不是在澳洲。仅仅在澳洲有业务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