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将有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或者该说该怎样上市
首先将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然后如果有投资项目,向社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行的这部分股票如果能在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就变成上市公司了。
程序:聘请证券公司尽职调查——股份制改造——规范整改——当地证监局辅导——制作发行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发行股份——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份登记——到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变成上市公司
B. 何为上市公司请作全面介绍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与原来规定的五千万元比,中小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的门槛大幅降低。原来的“千人千股”要求也已删除。现阶段,它更有利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做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会议纪要》中“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建立支持中关村企业的‘绿色通道’”的要求。当然,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此外,《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等规定,也比原来宽松得多。按《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债券发行和上市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目前,谁能成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标准是模糊的。实际成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的,往往是大企业。更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核准”。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额度制,由有关部门审批公司债券发行。新《证券法》的实施,可以大大缓解企业发行和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的需求。通过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完善上市证券结构的目标将逐步实现。
C. 怎么样区别一个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与普通公抄司的区别
: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也可以是非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披露要求更为严格。
(4)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交易流通,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D. 该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1]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
E. 从名称“股份有限”能否判断其为上市公司
不能,因为判定一个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要看这家公司的资金额度,以及规模等其他的因素,并不能从名称上进行判定,以下就是上市公司在公司法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若拟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公司法》第152条,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的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在1994年7月1日〈公司法〉颁布执行以后重组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向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等。
从以上方面可以判定一个公司是否符合上市高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