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标文件要求给予招标人合资公司股权违法吗
谁和谁的合资公司呢?
如果招标人以项目作为出资,那就自然有了股权。
这是商业行为,是可以通过协商达到一致的。所以,不违法。
㈡ 标书中股权结构部分如何描述
这个你可以问一下专业的了 如果没有特地强调 或者说这方面可写可不写就放弃吧 不会写乱写不太好
㈢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可以作为投标的业绩资料证明文件
这两个概念不相关,转让出售超过5%股份,须要公告,并且通知大会
㈣ 关于国有投资不占大股份,可以邀请招标,应依附哪号文件
首先: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其中第四条规定: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综上:国有资产投资者未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㈤ 网络股权招标,什么时候出结果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
㈥ 关于A股超过5%举牌发公告的规定
1.“举牌”收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业内称之为"举牌"。
2.举牌也指在交易或拍卖以及合作时,报明相关的价格。
证券报价是证券市场上交易者在某一时间内对某种证券报出的最高进价或最低出价,报价代表了买卖双方所愿意出的最高价格,进价为买者愿买进某种证券所出的价格,出价为卖者愿卖出的价格。报价的次序习惯上是报进价格在先,报出价格在后。在证券交易所中,报价有四种:一是口喊,二是手势表示,三是申报纪录表上填明,四是输入电子计算机显示屏。 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并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及施工组织方案,投标单位的自身条件,计算完成招标工程所需各项费用的经济文件。
4.投标报价是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投标成败和工程利润的关键。前面谈过报价过高和过低的利弊,怎样才能投中又有一定利润的标呢?这里就针对施工图预算和单价分析或总成本加以说明。 首先要有准确的施工图预算,预算金额除应扣建施工单位(业主)可能出现的管理费外,基本上可以认为这个预算就是建设单位(业主)的标底,而施工图预算金额一般比预测的工程成本金额要高,我们就在这个区域内报价,比施工图预算高多少—“中标率“。比预测成本高多少—”利润“。就要以本单位的利益和长远目标着想,还应正确估计竞争对手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合理决定自己的报价。
在国际或国内贸易中,买方向卖方询问商品价格,卖方通过考虑自己产品的成本,利润,市场竞争力等因素,报出可行的价格。卖方一般报价的业务流程为成本核算--制作打印报价单--上埕签署--传真客户。
㈦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或国外股票上市公司是否违法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这样的条款,不属于违法行为。我国的招标法和招标专条例中规定,招标属的主管机关和招标人,有自主决定招标条款的自由,但是不能有违背招标法和地方的招标条例的明文规定事项。
这些事项一般不会定义在招标法律和条例中的。所以,这只是招标管理机关或者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和法人的一般性约束条款,更不存在违法事项。
㈧ 某企业招标方式发行股票,中标价应为多少
企业设定
㈨ 公司处于挂牌阶段是否可以投标,属于股权转让。
公司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不是上市公司。
股权交易中心业务范围:
1.为非上市企业的众多创造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结算、过户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组织和监督股权空间托管交易活动;发布市场交易信息;
3.代理股权迅速腾空买卖服务;
4.为非上市企业进场挂牌提供咨询等综合服务;
5.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储备上市或挂牌企业资源,协助落实扶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