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振华集团 是国有企业吗
应该说是集体企业,也可叫国有控股企业。
2. 一个集团的控股股东是不是比这个集团的管理者权利还要大
当然。股东是集团真正的出资人,集团管理者仅是职业经理人。
控股股东可以发布股东会对当前的管理者进行罢免。
举个例子好明白,前段时间万科王石的离职就与股东会议的提案有关系。
3. 统一企业的各股东是谁,各占股分是多少
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4日。公司为投资控股版性公司,公司权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饮料及方便面(‘中国饮料及方便面业务’)。公司股份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根据AC Nielsen报告,在二零零七年前九个月中,公司是中国果汁饮料制造商第二名,占总市值的29.1%,并且是中国即饮茶的第二大制造商,占总市值的22.8%。公司亦生产及销售奶茶、咖啡、矿物质水、及酸奶产品等饮料。
主要持股股东
股东1: Cayman President Holdings Ltd. (实际控制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304450.80 万股 占总股本 70.49%
股东2: President (BVI) InternationalInvestment Holdings Ltd. (实际控制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259.60 万股 占总股本 0.06%
4. 弱弱地问一下高人: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有什么区别
1、意思不同
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权利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如果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如果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行施权利,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东赔偿损失。
3、影响不同
控股股东必需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不一定是控股股东,例如万科的大股东是华润集团,可是它的持股量却仅有17%上下,谈不上控股股东。
大股东是占有率最高的股东。而在股东大会中每持一份股就一份表决权。而大股东全部的股票最高,其表决的票数也愈多。因此大股东对合并、分立或是散伙企业有着重特大影响的,尽管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是这是客观事实存在。
5. 昆仑振华有限公是央企控股吗
是的,属于央企全资控股,根据该企业股权穿透图,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装集团,详情如下图:
6. 中国振华重工集团是央企吗
上海复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制司(原名: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ZPMC)是重型装备制造行业的知名企业,为国有控股A、B股上市公司,控股方为世界500强之一的中国交通建设公司。振华港机已改名为振华重工,占领海洋领域。 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于上海本地和南通、江阴等地设有8个生产基地,占地总面积1万亩,总岸线10公里,特别是长江口的长兴基地有深水岸线5公里,承重码头3.7公里,是全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重型装备制造厂。公司拥有26艘6万吨~10万吨级整机运输船,可将大型产品跨海越洋运往全世界。 2016年5月13日,振华重工自主建造的世界最大12000吨起重船在上海长兴岛基地交付,并在现场命名为“振华30号”。
7. 振华股份是干什么的
根据公司2019年年报,振华股份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内盐副产品及其容他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主营产品包括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酸酐、氧化铬绿、铬粉、精制元明粉、超细氢氧化铝及维生素K3 等产品及服务。
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票简介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1997 年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733。公司1998 年实施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 号文件批准,公司以1997 年末总股本17 5,000,000 股为基数,按10:1.875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实施配股后总股本增至313,120,000 股。其股本结构为: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60%变为57.52%,社会公众持股由40%变为42.48%。于1998 年4月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 2000 年底实施公募增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06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0 年12 月实施了公募增发A 股,发行价格每股15.68 元,发行新股数量为45,000,000 股,增发工作于2001 年1 月3 日结束。实施公募增发后总股本增至358,120,000 股,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7.52%变为50.30%,社会公众持股由42.48%变为49.70%。并于2001 年5 月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2006 年6 月12 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2006 年7 月13 日 ,本公司公布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2006 年7 月10 日召开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5 股对价股份,2006 年7月13日,公司于深交所发布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 年7 月14 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7 月17 日为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2006 年7月1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改后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0.30变为36.13%,社会公众持股由49.70%变为6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