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瞎说啊:长期我看好,短期我也看好!周五我就全仓进的!因为周三新闻说我过专已经有生属产4G中转站的产品问世,周四还有个啥新闻拉,忘啦.有些地方说的有出入,请原谅啊!我是买过后就忘啊!反正我觉得它好!嘿嘿
㈡ 中国联通混改是怎么回事
中国联通混改不仅引入了包括结构调整基金、中国人寿、BAT、京东、苏宁等国版有和非国权有的战略投资者,还进行了员工持股试点,引入资金总额高达779.14亿元。其中,向战略投资者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股权获得价款约129.75亿元,向核心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约32.13亿元,真正形成多元结构的混合所有制。
㈢ 怎样写中国联通5_6月份的股票分析报告
2009-06-08】 公司拥有GSM网络,截至08年底,公司已与69个国家和地区的133个运营商开通了国际漫游来访业务,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46个运营商开通了GPRS国际漫游出访业务,GSM交换机容量比上年增长38.1%,GSM基站总数比上年增长35.3%,GSM网络系统接通率由年初的93.33%提高到12月的94.44%;08年实现移动业务收入66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移动用户平均每月每用户通话分钟数(MOU)为246.4分钟,移动语音业务平均每用户每月收入(ARPU)为42.3元。09年1月股东大会批准以64.3亿元的价格收购联通集团和网通集团的相关电信业务和资产,分别为,网通集团目前在南方21省、市(区)经营的固网业务和联通集团在四川省和重庆市经营的本地固话业务及其与业务运营相关的债权和债务;联通集团在天津市拥有的本地固话资产以及经营的本地固话业务及其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网通集团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在北方10省、市(区)拥有的北方一级干线传输资产以及联通集团持有的联通兴业科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和联通新国信通信三家电信服务子公司100%的股权;还将向联通集团租赁南方21省的固网资产,租赁的初始期限为两年,2009年度的租赁费为20亿元,2010年度的租赁费为22亿元。通过收购联通集团和网通集团的相关电信业务和资产后,公司的综合实力大大提高。 3G时代的直接受益者。联通集团于2009年1月7日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的WCDMA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经工信部批准 ,联通集团授权公司持有的下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WCDMA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截至2007年底,全球WCDMA用户以接近1.8亿户的数量,占据3G用户总数的70%。09年,公司将牢牢把握3G发展机遇,集中资源,尽快建立公司在3G领域的竞争优势,09年年底前,公司将在全国284个城市提供3G服务;计划三年内联通3G业务用户占市场总额20%,并取得整体市场占有率的三分一,预计到2011年2G+3G人口覆盖率达96%。 二级市场上, 该股自去年11月份探明阶段性底部后,股价维持反复箱体整理格局,在股指的持续反弹走势较为滞后。近期该股在向上突破箱体后,顺势进入回抽确认期,调整较为充分。公司融大盘蓝筹、大股东增持、基金重仓、3G等多种题材于一身,经过充分的蓄势后有望酝酿补涨行情,建议关注。 【出处】九鼎德盛【作者】
㈣ 中国联通"沃"STP战略研究
请问你是在哪里看到的业务,由于各地市政策不一样,建议你可咨询你看到办理以上优惠活动的相关客服了解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㈤ 中国联通股票分析论文
(1)获WCDMA3G牌照:联通集团于2009年1月7日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和信息化部发放的WCDMA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经工信部批准
,联通集团授权公司持有的下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
内经营WCDMA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09年,公司将牢牢把握3G发展机遇
,集中资源,尽快建立公司在3G领域的竞争优势,09年年底前,公司将在全国
335个城市提供3G服务;计划三年内联通3G业务用户占市场总额20%,并取得整
体市场占有率的三分一,预计到2011年2G+3G人口覆盖率达96%;截止09年10月
末,3G用户累计到达数102.1万户。
(2)WCDMA规模优势:WCDMA源于欧洲和日本几种技术的融合,其优势在于G
SM的广泛采用,能为其升级带来方便。WCDMA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产业链的成熟度
。西欧、日本、亚太等区域的领先运营商在网络部署、业务规划、用户发展上
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可以为中国运营商在网络部署和运营中所借鉴。截至20
07年底,全球WCDMA用户以接近1.8亿户的数量,占据3G用户总数的70%。截至0
8年3月,全球94个国家已部署了211张WCDMA商用网络,占3G网络总数的72%。截
至08年5月29日,有超过1100款WCDMA终端和637款HSDPA终端。
(3)拥有GSM网络:截至08年底,公司已与69个国家和地区的133个运营商开
通了GPRS国际漫游来访业务,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46个运营商开通了GPRS国际
漫游出访业务,GSM交换机容量比上年增长38.1%,GSM基站总数比上年增长35.
3%,GSM网络系统接通率由年初的93.33%提高到12月的94.44%;09年1-9月完成
通信服务收入人民币531.2亿元,移动业务平均每月每用户通话分钟数(MOU)为
251.3分钟,平均每月每户收入(ARPU)为41.6元。09年11月份统计期间内业务发
展数据:2G用户累计达14,420.5万户,本月净增60.5万户;3G用户累计到达数
182.2万户,本月净增80.1万户;固网业务本地电话用户累计到达数10,493.2万
户,本月净增-125.2万户;宽带用户累计到达数3,833.1万户,本月净增32.5万
户。
(4)固网业务:09年上半年固网宽带用户累计净增483.2万户,用户总数达
到3491.3万户,ARPU为60.2元,同比下降13.5%;本地电话用户累计流失111.8
万户,用户总数达到10845.2万户,固网非语音业务收入占固网通信服务收入(
不含初装费)的比例达到47.2%,本地电话业务期末用户达到10845.2万户,AR
PU为32.0元;已与160多家境外运营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提供国际语音、国际
专线、国际数据、国际互联网等各类国际产品服务;1-9月固网业务按可比口径
完成通信服务收入人民币616.5亿元,其中宽带服务收入人民币186.1亿元,为
去年全年宽带服务收入人民币216.2亿元的86.1%,宽带用户业务平均每月每户
收入(ARPU)为59.5元。
(5)3G业务:公司于09年1月7日获得3G(WCDMA)运营牌照后,全力推进3G
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准备,网络已形成规模覆盖,5月17日,公司如期在56个
城市正式启动3G试商用友好体验,截至09年8月,公司试商用友好体验城市已达
到268个,09年内公司3G网络覆盖城市将由年初计划的284个扩大到335个;于0
9年8月28日,集团与苹果公司就未来三年内iPhone手机合作销售达成协议,并
将于2009年第四季度正式在中国大陆市场推出iPhone手机。
(6)64.3亿收购母公司四大资产:09年1月股东大会批准以64.3亿元的价格
收购联通集团和网通集团的相关电信业务和资产,分别为,网通集团目前在南
方21省、市(区)经营的固网业务和联通集团在四川省和重庆市经营的本地固话
业务及其与业务运营相关的债权和债务;联通集团在天津市拥有的本地固话资
产以及经营的本地固话业务及其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网通集团通过其下属子公
司在北方10省、市(区)拥有的北方一级干线传输资产以及联通集团持有的联通
兴业科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和联通新国信通信三家电信服务子公司100%的
股权;还将向联通集团租赁南方21省的固网资产,租赁的初始期限为两年,09
年度的租赁费为20亿元,2010年度的租赁费为22亿元。(先决条件已满足,自0
9年1月1日至交割日,目标业务和资产所带来的经营性损益,由联通运营公司单
独拥有和承担;交割日后,目标业务和资产所带来的损益由联通运营公司单独
享有和承担)
(7)产业投资基金概念:公司实际控股的联通红筹公司是一家同时在香港、
纽约两地上市的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为公司提供了境外融资渠道。公司持有中
国联通(BVI)有限公司82.09%股权,而BVI又持有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0762.
HK)77.33%股权,因此公司实际持有中国联通H股62.80%股权(韩国SK电讯于07年
8月20日拟全面转换可换股债券,公司间接持有的联通H股股权比例将由目前的
62.80%变化为58.64%)。
(8)外资合作概念:联通红筹公司和西班牙电信已于09年10月完成相互向对
方作出相当于10亿美元的投资,实施方式为西班牙电信以每股11.17港元的价格
认购69391.2万股新联通股份,对价为西班牙电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Telefóni
ca Internacional S.A.U.以每股17.24欧元的价格向联通红筹公司转让4073.0
7万股西班牙电信库存股作为出资。交易完成后,联通红筹公司持有西班牙电信
已发行股本中约0.87%的股份,而西班牙电信间接持有联通红筹公司已发行股本
的比例将从约5.38%增至约8.06%;双方同意建立战略联盟,以基于相互的网络
、业务模式和经验进行合作,借以加强彼此的业务。
(9)增持股份:截至09年9月23日,联通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
2008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23日期间,联通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542.78万
股,占中国联通总股本的0.31%(其中08年9月24日增持公司股份4999.99万股,
截止08年末增持6542.78万股)。本次增持后截至目前,联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93974.6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05%。
㈥ 联通混改 国家持股多少
联通混改消息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分析人士预计,中国联通或将引入BAT等互联网巨头参与混改,中国版“软银移动”雏形初现。但国资很难放弃在联通的控制地位,外部资本的占比并不会太高。 10月9日晚,中国联通发布公告称,联通集团被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事项,大股东联通集团正研究讨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尚未得到最终批准。 消息公布后,中国联通A股及H股股价自10月10日开始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涨幅。其A股股价11日也迎来年内首个涨停,截至昨日收盘累计涨幅达19%。 BAT或入局 联通公告提及,9月2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东航集团、联通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中国船舶等中央企业负责人就列入第一批试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做了详细介绍。 中泰证券分析师程娇翼认为,此次混改是由发改委牵头,有望突破国资委牵头时混改仅在子公司层面的力度,民营资本有望进入主业,参与总公司层面的改革。 而受制于体制制度,中国联通在业务创新和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并没有将拥有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真金白银的收入,在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实力也落后于大型互联网公司。 与之相反,BAT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在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实力雄厚,对用户的行为数据又非常渴望,但却苦于缺少这些数据的有效入口。若大型互联网公司能够入股联通,参与部分经营决策,联通在业务创新和人才激励机制上都将获得非常大的灵活度和提升,推动其所拥有的资产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效益。 基于这些原因,程娇翼预计BAT这样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很有可能参与此次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双方通过合作可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协同作用,打破原有僵化的运营体制、激发创新人才活力,提高运营效率,最终推动联通资产价值重估。 事实上,中国联通高层2014年就曾表示,可能会在创新型业务领域,及增值业务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且已有所行动。当时马云入股中国联通的传闻甚嚣尘上,但最终无疾而终。 联通混改动力 从整个电信行业来看,程娇翼称,中国移动的净利润占比长期维持在高位,独吞80%电信运营市场利润。一家独大的趋势愈演愈烈,电信运营市场的失衡不断加剧。 为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监管,推动资源共享,国家近几年积极引进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以发挥民营资本在电信运营行业中的“鲶鱼”效应,增添整个市场的竞争活力。 中泰报告称,2013年12月至今,工信部向42家虚拟运营商颁发了牌照。但真正推出业务的却不到一半,而批零倒挂等问题又导致虚拟运营商鲜有盈利。奄奄一息的“鲶鱼”,根本无法成为真正的搅局者。 从中国联通自身业务来看,受4G业务开展缓慢等因素的影响,中国联通的营业收入从2014年开始呈持续下降的态势。在净利润方面,从2013年开始归母净利润的增幅持续下降,并于2015年开始出现负增长。 201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4.4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80.62%。程娇翼认为,公司依然处于从去年四季度的亏损状态中逐步恢复的特殊时期,位于业绩亏损的边缘,亟需通过变革来改变公司经营不利的局面。 因此,发改委选择将联通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可谓现阶段打破电信运营行业发展不平衡状态的最优选择。 2005年,软银集团从沃达丰集团手中收购了沃达丰在日本的运营公司VODafoneKK。起初,由于信号不好、服务体验差,沃达丰日本的市场份额很小,整个公司都笼罩在濒临破产的阴霾之中。 为扭转沃达丰日本的这一颓势,软银集团冒险将公司改名为软银移动,并对其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质量。同时,从终端定制、移动应用和营销整合等多个方面入手,最终在日本移动市场获得了极大成功。 程娇翼认为,目前,中国联通在发展中面对的主要问题和沃达丰日本类似: 4G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远远落后中国移动,自身资产负债率过高,投资能力弱。 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不力。 应用不够丰富,用户粘性不足。 中泰认为,若互联网巨头能够入股中国联通,可以有效解决上述三个问题,逐步提升资产效益,打造中国版的“软银移动”。 外部资本占比不会太高 但是,电信服务影响国计民生,运营商的关键数据仍需国有控股保证,外部资本能在多大程度上介入联通混改,仍不容乐观。 澎湃新闻援引接近中国联通的内部人士对称,引入民企资本,可能也会学习互联网企业的做法,更市场化,“但不认为外部资本会取得控股地位,运营商的一些关键数据还是需要国企控股来保证的。”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也表示,“基础电信服务领域引入外资、民资,资本多元化,加强竞争,大方向是一定的,但国资很难放弃在联通的控制地位,而且很可能还是超过50%股份的绝对控股。因此外资、民资能获得的股份比例不会太高。” 相比之下,单独拿出增值业务进行混改,则被视为一个阻力相对较小的方案。 付亮认为,联通可以把云服务、应用商店等旗下的增值业务拿出来混改,引入外部资本,最终实现融资,“但这种方案融资时间较长,融到的资金也较少,对联通来说未必是最合适的。
㈦ 中国联通公司的现状、前景分析
我觉得前途很有限
1、我是一名原联通合作代理商,合并前申请什么促销政策或者支持什么的,能很快批复,合并后人浮于事,打个报告上去,半月没有回音,行还是不行总要给个说法啊,郁闷死了。
2、市场意思不强,本来联通的市场意识就不好,合并了市场意识更不好的网通,现在就当自己是政府部门似的,和人家电信、移动的服务(无论是对代理商的还是客户的态度)都没得比了 。
3、3G方面,虽然联通拿倒了 最成熟的3G技术WCDMA,目前国内3G有3个标准,TD-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为中国移动自主研发的3G标准,目前已被国际电信联盟接受,与WCDMA(宽带码多分址,联通)和CDMA2000(电信),理论上说 建成后,联通用户可选择的机型多(目前国外来的水货3g大部分支持WCDMA),可是首先其资金有限,现在离建网遥遥无期。估计等其他两大运营商建好了 ,大家都等的花都谢了 。
4、总体来说,就目前中国现状,联通肯定不会关停,但是作为联通代理商也估计很难做(个人现在就是,郁闷的很那)。所以建议选电信的品牌,我觉得以电信一贯服务好,品牌意识强的优点,加上目前代理商很少的优势,将来肯定很有前途。
㈧ 中国联通联合创始人简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于2009年1月6日在原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是中国唯一一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同时上市的电信运营企业。中国联通主要经营固定通信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国内、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和各类电信增值业务,与通信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等。中国联通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通信网络,积极推进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的宽带化,积极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在企业层面的落地实施。2009年1月,中国联通获得了当今世界上技术最为成熟、应用最为广泛、产业链最为完善的WCDMA制式的3G牌照。2013年12月4日,中国联通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经营许可,2015年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联通发放了LTE FDD经营许可。至此,中国联通成为拥有TD-LTE和LTE FDD两种4G牌照的“双4G”运营商,开始进入4G发展新阶段。2015年,紧紧围绕支撑服务“互联网+”行动计划、提速降费等战略部署,全力加快4G和全光网络建设,持续提升信息通信服务能力;全面推出“沃4G+”、“为客户提质计划”等一系列为民、惠民的服务新举措,在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服务民生方面迈出新步伐。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联通全面实施聚焦战略的起步之年。 中国联通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聚焦 创新 合作”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资源共建共享力度,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实施为客户提质计划,着力构建行业发展新生态,为广大用户加快改善以4G为重点的网络覆盖、提高服务质量,为各类企业及全社会提供优质的信息通信服务,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谱写“十三五”时期发展新篇章。
㈨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究竟是什么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是国家发改委主导的国企混改首批混改试点项目,该方案最大的引入互联网企业,方案还包括员工持股,牵涉到企业的治理机制,这些复杂的问题都为后续混改企业躺了一条路,是一个突破口。
一、企业混改的释义:
企业混改就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目的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是为了让国企在改革中能够增加竞争力和活力, 混合的目的是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
国企改革被公认为我国经济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之一,难就难在各界在一些根本问题上缺乏共识。在新一轮以“混合所有制”为重要标志的国资国企改革中,虽然方向已定,但细节至今未明。在此背景下,如何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路线至关重要。
二、企业混改的应用:
1、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实现股份制改制,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构建混合型企业。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实行股份制,尽可能形成混合型企业。
2、基础好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选择A股、H股等境内外类别,选择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IPO。
3、通过股权的流转、增持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
4、继续坚持和改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续部分改制,培育优质资产推向市场,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放大资本功能。
5、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纳外资成为境外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