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企业决定)怎么写
北京长富兴业劳务分包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4年3月5日
会议地点:北京市XXXX号X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XXX、XXX、X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XXX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本公司由于管理不善,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营业,进行清算。
二、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有XXX、XXX、XX、XXX霞X,其中由XXX担任组长,XXX担任副组长。
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四、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
五、其他有关内容:
全体股东签字:
北京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2. 股东会决议停业清算,而部分股东继续经营,怎么办
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的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项行为。如果部分股东继续经营不选择停止,首先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这是很专业的法律知识,建议你咨询律师确定。
3. 1、股东会关于同意许可证有效期内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议 2、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这个情况有点复杂。
一、股东会决议可以自拟。就把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说一下,决定的事情说一下,股东签字,公司盖章即可。
二、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我手头没有。你想要办理哪一种。具体说一下。
三、情况说明,是根据问题指出来的。先把问题列出来,再详细说明一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 公司法哪条规定,经营过程中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解释】本条是对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表决的规定。
原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和特别决议事项做了规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前条规定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一般决议事项包括除上述事项以外的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将公司营业或财产的重大变更,包括缔结、变更或终止关于出租、委托经营全部营业的契约,让与全部或主要部分的营业或财产,受让他人全部营业或财产等,列为股东大会法定决议事项,甚至是特别决议事项。此次修改公司法,借鉴了上述做法但又有所放松,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本条做了相应的衔接性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上述事项做出决议。同时考虑到转让或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重大影响,设置了任意性条款,即如果公司章程要求这些事项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则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此事项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本法对应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及其表决方法做了严格的限制。根据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资产处置事项特指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情形,其决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表决方法,即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对于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重大资产处置的数额及该事项的表决方法,本法未作规定,公司章程可作具体规定;公司章程对其表决方法也未作规定的,适应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的表决方法,即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对于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董事会未及时召集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成员因此违反了法律或章程规定,违反了董事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决定有什么区别
1、范围不同:
股东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回,决定公答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而股东会决定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
2、本质不同
股东决议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5)股东会终止经营决定扩展阅读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6.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由一人经营,我表态不退,他们有权让我退股吗
你是指退股呢还是职务变动呢?要看你们的规章制度的。
7. 董事会是否有权决定终止经营
内资公司决定公司终止经营的权力在股东会。
8. 通过股东会的表决可以终止在职股东的工作吗
在职股东,即企业员工,企业员工的聘用,是有经营班子来进行的,股东会不负责对员工的招聘与解聘工作。但是,如果该股东是作为董事会派驻到该企业、从事高管工作,那么就看当时的章程是怎么约定的了。
如果公司规模比较小,有时候管理就不会那么规范,可能几个股东同时又是公司的管理层,所以几个股东开会做出的决定,就相当于经营班子做出的决定,那就完全合理的。
9. 中外合资企业如果提前结束经营,应该是董事会决定还是由股东决定
董事会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提前结束经营,由董事会决定
10. 绝对控股股东不同意继续经营怎么办
你可以把他的股份收购过来他退出经营你继续经营,不然的话比较难处理,等于过股东会通过了终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