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亲属在公司当财务经理,自己要签订,可以接吗
这个业务可以接的,别说你亲属当财务经理,就是当法人这个业务也是可以接的。同一母公司下面两个子公司之间也可以有业务来往的,况且你们两个公司还没有隶属关系。
『贰』 老板的直系亲属是不是不能做公司的财务
国内的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财务都是由老板的亲戚甚至是老板本人亲自处理的。
『叁』 可以在亲戚的公司做会计吗
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中有以下规定:第十六条 国家机版关、国有企业、事业权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这针对的是国企中的出纳,你的不是国企,不是出纳,一般的会计没有规定回避的
『肆』 国家事业单位有亲属关系的人可以在同一财务部门任职吗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的参照适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伍』 公司法人的直系亲属可以做公司财务人员吗
可以,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陆』 直系亲属可以做公司的财务工作吗
根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会字[1996]19号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专应当实行属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 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柒』 公司财务为什么不能用亲戚
公司财务不能用亲戚抄是法律规定袭的啊,不是史玉柱说不能用就不能用的啊,要是公司的骨干都是老板的亲戚的话,折旧数定是一个家族企业,要是不是工作能力超长的话,工作不会很好做,老板是什么人啊,是那些人的主心骨,是为他们撑腰的人被,你要想清楚在这样的公司的发展啊,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啊
『捌』 直系亲属可以做公司的财务工作吗会计和出纳。
如果是私人单位,直系亲属可以做公司的财务工作的,但是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
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
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因为三代以内套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8)亲属在股份公司做财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玖』 如果亲属在公司当财务经理,自己要签订,可以接吗
一般的大公司尤其是外资公司都不允许有亲戚关系的人员在同一部门任职,这样会引起舞弊等风险。尤其像财务部这样关键的部门更不允许,你说的财务经理和会计是亲属这样会有很多内控风险。
『拾』 公务员家属在企业从事财务工作什么情况违反规定
您好!法律只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没有规定公务员的直系亲属不能在企业担回任财务工作答。
但是如果家属所在企业出现问题被查,公务员要回避。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和离职回避四种情况。
1、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