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流通股股东的介绍
非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的特有概念,指“非流通股”的持有人。在中国股市中,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2. 限售股 和 非流通股 有何区别
1、概念不同
限售股是指以前的上市公司,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非流通股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它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这样做了,必须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生效。
2、包含内容不同
非流通股票: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限售股是指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中国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另一类是新股首次发行上市(IPO)产生的限售股。
3、期限不同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3. 上市公司为什么还有非流通股
是由于我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在股份公司上市前原国企改制时产生的国有股以及法人股被做出不参与市场流通的特色形式股票。
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许多企业改制成为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时,为了不让国有资源流失以及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了要尊重市场规律,从而对公司的股票做出了股权分置的办法,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该两种股票除了流通权不同以外,其他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非流通股的流动形式主要以排放或者协议转让的方式来流通,前提是需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方可生效。
(3)非流通股股东的优缺点扩展阅读:
2005年8月23日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
1、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
2、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
3、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4、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同时存在于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4. 上市公司为什么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
抄股权分置改革的游戏规则就是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讨价还价。最后确定的价格既不取决于成本,也不取决于期望,而是完全由双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决定。当然,也可能双方都不满足参与约束,因而博弈并没有均衡解。
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中的一个特有概念,就是参与中国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资人。流通股股东是与非流通股股东相对称。
非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的特有概念,指“非流通股”的持有人。在中国股市中,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其中“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包括中资发起人股、社会法人股、外资发起人股。
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工作是使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东做出违约补偿(对价补偿),以换取其持有的本不流通的股份“流通”的权利。
一般先是对流通股股东送股,这就出现了股改方案实施当日股票折价的现象。股改中非流通与流通股协商采取非流通股中拿出部分对价股和对价资金送与流通股股东的办法,在非流通股流通上市那天实施方案,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大非小非解禁期到了,这些有条件限售股终于变成了流通股上市,流通股股东也获赠了对价股份。
5. 关于非流通股股东的一点小疑问
1、非流通股股东一般是指公司的大股东,它放弃认股权,一是因为它可能没有资金认购,二是它对公司的未来不看好,三是公司有特殊的规定。
2、这样公司的股权不是稀释了吗:是的。
3、还是他们有别的打算:第一点已经回答。
4、能得到别的好处:这个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6. 非流通股股东是什么
非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的特有概念,指“非流通股”的持有人。在中国股市中,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其中“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包括中资发起人股、社会法人股、外资发起人股。
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工作是使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东做出违约补偿(对价补偿),以换取其持有的本不流通的股份“流通”的权利。
一般先是对流通股股东送股,这就出现了股改方案实施当日股票折价的现象。股改中非流通与流通股协商采取非流通股中拿出部分对价股和对价资金送与流通股股东的办法,在非流通股流通上市那天实施方案,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大非小非解禁期到了,这些有条件限售股终于变成了流通股上市,流通股股东也获赠了对价股份。
7. 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有哪些利益冲突
一般来说没有利益冲突,中国a股实行的是同股同权。但由于持股成本不一样,流通股最少成本都要几元钱,大部今要几十元,有的甚至是几百元,而大部分非流通股成本都低于流通股,有的原始股成本更是低至几角几分,这部分股票解除了限售,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冲击二级市场,套现离场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有门路再去寻找下一个原始股,再来一个套现的轮回。
利益冲突的根就在这里。
8. 五大传媒各有什么优缺点呢
近日,随着第二批试点公司的初步改革方案渐趋成形,市场短线在股权分置改革上的博奕趋向于激烈。
博奕的焦点是两个。
一是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的改革方案。在第二批试点公司中,最重要的无疑是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从股本、业绩、市场地位来看,这两个公司均足以称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中流砥柱。可以这样说,第二批试点是否成功,关键在于这两个公司的方案能否通过。从目前情况看,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方案,均不甚令人满意。如果持有流通股较多的主流机构动作能够一致的话,方案博奕的结果,有可能会向好的方案发展。
二是权证究竟会运用到什么程度。市场人士对权证的看法是有分歧的,从底层的声音看,不认同的暂时居于上风。这里需要明确两点,一是权证是一种远期的对价形式,权证的出现,必然使得方案的即期对价部分减少;二是由于远期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因此权证的实际对价价值在即期是不明确的。所以,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相对权证而言,显然是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即期对价更容易接受。因此,博奕的结果,权证可能并不会受到欢迎,而初步方案中包含权证的公司,可能会受到流通股股东要求增加即期对价的压力。
到目前为止,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形式基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现金、股份、缩股、权证、大股东的持股承诺等。其中,缩股、权证和大股东的持股承诺属于远期对价形式,如果不与即期对价形式相组合,很难受到投资者的认同。而现金和股份两个即期对价形式,各有优缺点。采用现金形式,投资者拿到的是真金白银,但其缺点是,股价缺乏想象空间。采用股份形式,最明显的优点是非流通股股东手中股份增加,持股成本下降,这对于套得比较深的投资者而言,尤其具有吸引力。同时,市场自动除权后,大的除权缺口容易带来上涨空间,一旦上扬,非流通股股东籍由手中更多的股份,又能获得更大的收益。所以,股份形式更受中小流通股股东的欢迎。周一,首家中小板公司公布了改革方案,中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5股。另外,从各个消息渠道传来的信息看,还有多个中小板公司的改革方案可能是由非流通股股东以股份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所以,中小板连续出现强势品种,周一更是全面大幅上扬,也就有了最好的注脚。
9. 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为什么成本不同谁的成本高收益高什么叫同股不同权
股改的要害就是非流通股东送股给流通股东,以求换取上市流通权。原因就是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是一元钱或比一元还低的价格,如果上市流通相对于几十元的成本的流通股东来说是相当不合理的,所以股改。
只是非流通股东也是牙膏,你不挤它是不会往外出的,所以就有了讨价还价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