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章程中未提到,股东会决议2/3表决是否有效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涉及以上事项的表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否则无效。
❷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可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版司债权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3)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4)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5)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6)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深交所提醒您:熟悉创业板上市公司网络投票系统,有效利用网络途径参加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充分行使自身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
❸ 股东大会投票比例多少通过决议
一般是要超过50%~但现实生活中~例如上市公司持有一百股的小散户有很多~不会版为了经营权政策跑一趟外地~甚至东北的跑一趟海南开股东大会~这是不太可能的~所以会有股东不在场~别拿散户不但股东啊~现实生活有类似很多这样的情况~所以股东大会一般超过20%~30%投票比例就可以了~
❹ 股东大会未到现场投票 书面表决 是否有效
是什么投票呢? 如果是选举,不到场不能视为同意,如果到场人数少于法定要求,就要重新组织投票 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会决议,书面形成决议后均签字盖章即
❺ 50﹪表决权同意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用股权比例表决的话,一般是股东会,
公司法来说,50%表决权是无法决议的,因为如有三分之一股权比例的人反对,即无效了
❻ 当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时候,在股东会投票决议的时候,他的票是无效的。怎么去理解这句话
你所问的应该是《公司法》的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专所持每一股份有一属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首先,你要了解《公司法》的目的和它所保护的对象,在《公司法》第一条就明确了:“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然后你再看第一百零四条时,是不是能够明白了呢? 当一家公司决定做一项重大的决定的时候,如果持有本公司50%以上的股权,那表决还具有民主、公平的意义吗?那么个人持股的股东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了。但是当公司把这项重大决定的利于弊详细分析后,除本公司外的其余股东,均表示赞成或半数以上表示赞成,那么是他们自己的决定,以后无论盈亏,他们均会为自己的决定买单。就不存在合法利益没有得到保障了!
❼ 股东会决议是否要全体股东表决签字同意才有效
并非如此,例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股东大会决议投票有效扩展阅读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