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生生物大股东造假 情节恶劣 刑法可以没收大股东股权吗
可以,行为恶劣,基本已经确定退市,不但可以没收股权,还可以没收其他资产
Ⅱ 公司外面有很多欠账没收回来,公司一直是盈利的,可是我急需用钱想退股,我的股份应该给我怎么算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D%A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D%A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D%A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D%A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D%A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D%A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D%A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A(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D%A(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D%A(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D%A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A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Ⅲ 求助企业法.企业股东内部可以自行决定罚金和没收股金吗
打工怎么算损害公司利益了,不算的,你说的情况我们都很同情你,走出来,需要的是协调和沟通
Ⅳ 股东离职 约定公司没收股金是否有效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自离职后不再享有分红权,该规定有效。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公司修订的章程是全部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原则等,是股东自治的体现,合法有效。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自离职后不再享有分红权,该规定有效。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Ⅳ 股东私自再开一个同类公司,是否可以没收这个股东的股权
可以。
竞业禁止!
该股东违反竞业禁止,成立同类公司,所有赚到的钱,都归原公司所有。
打官司吧!胜利属于原公司。
Ⅵ 隐名股权被显名股东质押贷款无法还贷,被受质方没收,隐名股东能要回股权吗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在登记其名下的股权是否能够发生股权处分的法律效力,关键在于名义股东与交易相对人的交易是否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条所规定的善意取得法律要件。
如果名义股东与交易相对人的交易符合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那么实际出资人不能以其对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主张股权处分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如果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行为导致实际出资人发生损失的,实际出资人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损害赔偿。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那么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其为股权的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名义股东的股权处分行为不发生效力。在此基础上,可基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确认其为公司股东,并将其股东身份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信息登记。
故如果你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的身份成立,在公司另一股东在接受法定代表人(名义股东)出质时构成善意取得,则你虽为实际出资人,但不能主张股权出质行为无效,但你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损害赔偿。如果不构成善意取得,则你可主张股权出质行为无效,并在此基础上向公司主张确认股东身份并办理工商登记。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Ⅶ 股东判刑后股权没收符合公司法吗
要看涉嫌的罪名与情节,不是公司法是刑法规定。
Ⅷ 公司股东非法集资股权会被没收吗
需要法院确认后,有可能没收,非法集资款不受法律保护。
Ⅸ 监察委有没收股份制企业股东的股份的权力吗
股份制企业大股东和法人都直接行使话语权。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决就由股东大会投票,投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不是谁一人说了算的,当然持股超过百分之50就一人说了算.平常日常经营事项由总经理,也就是法人说了算,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了总经理的权限的,在他的权限内他说了算。股东如果对总经理的经营管理不满,可以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罢免总经理。根据法律程序,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而不是股东。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行使公司法定工作并向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负责。在股东会中一切事项按照法律程序都是投票表决的,股东会的表决不是按照人数多少而是按照股份比例行使权利的,也就是说控股者拥有最大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大股东从法律上将是公司最大所有者 法人代表并非必须是大股东,甚至都可以不是股东。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而法人代表就是这个公司在社会和法律上的代表人。所以就权利大小而言,所有权控股者最大,而公司行政权力法人代表最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Ⅹ 监察法有没有规定有没收股份制企业股东的股份的权利力
只有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才可以做出这样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