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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股票激励计划

发布时间:2021-06-09 18:34:46

『壹』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什么意思

1、股票期权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回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答相关股票的权利。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就是向管理人员或员工奖励限制性股票。

(1)华帝股份股票激励计划扩展阅读

从股票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股票期权的作用在于:

1、可以为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强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投资者股本的转让出售交易活动,使投资者随时可以将股票出售变现,收回投资资金。股票市场的形成,完善和发展为股票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贰』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问题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

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8号)和《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印发后,境内、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积极探索试行股权激励制度。由于上市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必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照国资发分配〔2006〕8号、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在达到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要求之后,要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健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的制度,按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逐步减少国有控股股东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数量,增加董事会中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提名的、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人员任职的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数量,督促董事提高履职能力,恪守职业操守,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各类股东利益的代表和重大决策的主体,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必须到位。

二、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指标和水平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业绩考核指标应包含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ROE)、经济增加值(EVA)、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赢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总市值增长率等;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现金营运指数等。上述三类业绩考核指标原则上至少各选一个。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

(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其授予和行使(指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下同)环节均应设置应达到的业绩目标,业绩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并切实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

1.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或选取的同行业境内、外对标企业,行业参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下同)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自身战略发展定位,在授予时业绩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并不得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凡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下的不得行使。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体系,切实将股权的授予、行使与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分档确定不同的股权行使比例。

(四)对科技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指标,可以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及成长规律等实际情况,确定授予和行使的业绩指标及其目标水平。

(五)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相关企业的业绩指标,应通过设定经营难度系数等方式,剔除价格调整、宏观调控等政策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三、合理控制股权激励收益水平,实行股权激励收益与业绩指标增长挂钩浮动

按照上市公司股价与其经营业绩相关联、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增长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的原则,实行股权激励收益兑现与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办法。即在达到实施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要求的基础上,以期初计划核定的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为基础,按照股权行使时间限制表,综合上市公司业绩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对股权激励收益增幅进行合理调控。具体方法如下:

(一)对股权激励收益在计划期初核定收益水平以内且达到考核标准的,可按计划予以行权。

(二)对行权有效期内股票价格偏高,致使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实际行权收益超出计划核定的预期收益水平的上市公司,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合理控制股权激励实际收益水平。即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下同)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超出上述比重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不再行使或将行权收益上交公司。

(三)上述条款应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或股权授予协议上予以载明。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上市公司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性的不断提高,将逐步取消股权激励收益水平限制。

四、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科学规范实施股权激励

(一)完善限制性股票授予方式,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水平。

1.上市公司应以严格的业绩考核作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的业绩目标应不低于下列业绩水平的高者:公司前3年平均业绩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强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约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重点应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价格的确定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出资水平不得低于按证券监管规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50%。

3.限制性股票收益(不含个人出资部分的收益)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业绩指标的增长幅度(以业绩目标为基础)。

(二)严格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规范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行为的处理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重点应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在上市公司任职、不属于上市公司的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公司的员工)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股权激励对象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授予的股权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股权激励对象辞职、被解雇时,尚未行使的股权不再行使。

(三)规范股权激励公允价值计算参数,合理确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

对实行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激励方式的,上市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国际通行做法,选取适当的期权定价模型进行合理估值。其相关参数的选择或计算应科学合理。

对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在核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时,除考虑限制性股票赠与部分价值外,还应参考期权估值办法考虑赠与部分未来增值收益。

(四)规范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分红后股权激励授予数量的处理。

上市公司因发行新股、转增股本、合并、分立、回购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权授予数量或行权价格的,应重新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后由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于其他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五)规范履行相应程序,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

建立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沟通协调机制。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其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应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并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将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等材料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除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公告外,同时还应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网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评审。社会公众的监督、评议意见与专家的评审意见,将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依据。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专业监督机制。为上市公司拟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中介咨询机构,应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规范性、合规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六)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完善股权激励报告、监督制度。

国有控股股东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出资人利益。

国有控股股东应按照国资发分配〔2006〕8号、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完善股权激励报告制度。国有控股股东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报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及时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年度行使情况等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国有控股股东有监事会的,应同时报送公司控股企业监事会。

国有控股股东应监督上市公司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良好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公司的改革发展、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薪酬水平、股权行使及其股权激励收益、绩效考核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对外披露。

在境外和境内同时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当执行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技术骨干应在同一个资本市场(境外或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对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国有控股股东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和要求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完善并报国资委备案,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请采纳。

『叁』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有什么区别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是两回事儿,其对应的法规分别是201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2016年证监会发布的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1、面向对象
《指导意见》中未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只是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规定得非常细,主要是激励高管和核心的业务和技术人员。所以,员工持股具有普适性;与员工持股比较,股权激励并不是全员持股,而是侧重于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2、股票来源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而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
(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二级市场购买;
(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所以员工持股计划中股票的来源有更多的选择,员工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上自行购买股票,大股东还可以直接向员工赠予股票。
3、绩效考核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同时对公司业绩指标的选取和确定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指导意见》中并未对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与否、具体指标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可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标、背景、公司发展阶段、激励对象工作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进行设定。所以员工持股计划在绩效考核方面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4、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对股权激励来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并且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 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总体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更灵活,上市公司的操作余地更大。

『肆』 600690近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请问这个是利好还是利空

我来解释下吧,首先600690的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在它的公告里说清楚了..你可以仔细的去看看,说的简单点,当公司的财务状况达到触发行权的条件时,行权就开始了.也就是说当600690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并且2009年的净利润超过2008年的净利润18%那第一个行权条件就触发了,公司就会奖励行权对象股份,由于行权价是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获得股权的成本,因此,激励对象只有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而推动股价上涨超过行权价才能兑现收益。所以,行权价往往被市场解读为保底价,并作为投资的安全边际,但当大盘急速下跌时,股价也有可能会跌破行权价.
股权激励计划是把双面刀,有时构成利好,有时构成利空,主要还是看计划的内容,利好是因为被激励对象为了让公司股价在市场上被投资者认可,会尽力提高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利空是由于管理层为了完成目标,会玩一些精彩的财务技巧,让公司的业绩在股权激励计划时表现非常亮眼,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把烂摊子留给后面的管理层,另外股权激励的太多也会对小股东的股份有所稀释摊薄...所以说有利有弊.
针对这次600690的股权激励计划,应该是利好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是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是第二次了...比上次的条件要苛刻了很多,显示出公司对自己持续发展成长的信心
二是此次激励的股票期权占总股票的1.323%,数量较少,比上次的8000W股少了6800W股
三是行权条件比较高,周期比较长,彰显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四年尤其是2009、2010年业绩稳定在两位数增长的信心。
四是实行股权激励有利公司长远发展。一直以来青岛海尔为市场所诟病的问题有两点:一是,管理层薪酬较低,激励不足;二是,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此次新版的股权激励方案如果成行,将从根本扫除阻碍公司发展的核心障碍,有助于从机制上提升青岛海尔的管理效率和业务竞争力。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冰箱、空调行业复苏进程低于预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审批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个人认为这次计划比上次计划苛刻了很多,通过证监会审核和股东大会的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下面再转载一些证券公司的投资报告供你分析学习吧

国金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再次推出,业绩承诺彰显公司信心

事件
青岛海尔今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拟授予股票期权1771
万股,是目前总股本的1.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行权价格为10.88
元;行权期为自股权激励授权日起五年,按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10%、20%、30%、40%分四期行权;行权的业绩条件为每年的加权平均ROE不低于1
0%、每年净利润较2008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

点评

本次公司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具有行权价相对较高、业绩承诺实现难度不高的特点,彰显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四年尤其是2009、2010年业绩稳定在两
位数增长的信心。

由于公司08年报及今年一季报业绩低于市场预期,业绩披露后市场普遍下调了对公司09年的盈利预测,包括我们。我们的预计是09-1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分
别为-6.1%、31.6%、18.1%,三年对比08年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6.1%、11.5%、13.4%,ROE分别为9.9%、11.9%、1
2.8%。因此,我们的盈利预测和本次股权激励行权业绩条件相比较,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对09年增长的判断上。我们当时的预测逻辑是认为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和
维修安装费等预提将使公司全年的管理及销售费用率居高不下,预计09年管理费用率将达到7%;而只要管理费用率下降到6%,就能基本实现09年18%的净
利润增速,我们认为公司控制这点费用的空间还是存在的,因此认为行权业绩承诺实现难度不大。

本次是公司第二次提出股权激励计划,且方案比前次更具长期性、业绩要求也更高;我们将公司的两次方案与这几个同行业公司的方案相比较,本次方案在行权价格
、业绩考核期限(4年)、行权业绩条件上都有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顺利通过证监会审批及股东大会的可能性很大。

投资建议:由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尚需经过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我们暂不调整盈利预测。但基于对本次方案通过审核及股东大会
批准的可能性很大的判断,我们认为现在已可以根据行权业绩条件进行估值:09年EPS同比08年增长18%为0.677元,给予18倍PE,合理价格12
19元。距离目前价格尚有14%的空间,因此上调持有评级为买入。

联合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出台成长趋势向好

1. 股权激励内容。1771万股,占总股本的1.3%;行权价为10.88元;有效期为5年,自
授予日起1年后可逐年分别行权10%、20%、30%、40%.

2. 行权条件凸现管理层对持续成长的信心。公司此次将行权价在规定价格基础上上浮
了0.23元,同时行权条件也较高:ROE不低于10%,净利润年增长超过18%,其中09年增
速须超过18%。

3. 预料之外与预期之中。在前期市场普遍下调公司评级之时,我们在4月28日的报告
中认为公司的高费用率是短期的,且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区域,并将公司作为中长线投
资品种给予“增持”评级。股权激励草案的出台更坚定了我们的判断。虽然改善的过程
仍是渐进的,但公司向上的成长趋势已形成。市场关注的关联交易解决和管理效率改
善等都将逐步落实,与高毛利率匹配的高盈利能力也将逐步实现。

4. 维持“增持”评级。考虑管理效率改善和费用节余将超出我们前期的保守预期,我们
下调费用率假设,上调盈利预测,预计09-10年EPS为0.69元、0.85元,对应PE分别为
15.4倍、12.6倍,PB为2.1倍。我们继续将公司作为中长线投资品种予以推荐,维持
“增持”评级。

长城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将有效释放09年业绩

事件:青岛海尔董事会通过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以10.88元/股的价格向高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核心技术骨干,在未来四年内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对上述人员进行总计1771万股的股权激励。
点评:股权激励计划二次重启。2006年12月,青岛海尔曾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当时拟向公司高管和核心骨干以定向增发的方式,三年内以每股不超过7.63元的行权价格进行股份激励,总量达到8000万股。而06年版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为2007-2009三年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08年5月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预留2000万股的股份激励超出了证监会10%预留激励额度的规定,再加上08年初公司部分高管的变动,06年版的股权激励草案由此搁浅。
新版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更加严苛。公司最新出台的股权激励草案,激励数量由上一版本的8000万股缩减到1771万股,行权价格由7.63元提高到了10.88元。对于高管而言,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更加严苛。新版方案要求2009-2012年每年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年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8%,行权条件显著高于06版方案。此外,由于此次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较高,因此高管的股份激励数量明显较06版减少,其中董事长杨绵绵的股份激励数量由此前的300万股调低到225万股。
实行股权激励有利公司长远发展。一直以来青岛海尔为市场所诟病的问题有两点:一是,管理层薪酬较低,激励不足;二是,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此次新版的股权激励方案如果成行,将从根本扫除阻碍公司发展的核心障碍,有助于从机制上提升青岛海尔的管理效率和业务竞争力。
09年2-3季度公司业绩将大幅释放。我们在青岛海尔08年报及09年一季报的分析中已经指出,青岛海尔08年4季度收入虽然同比下滑23%,但毛利大幅提升7个点,而公司却出现了少有的单季经营亏损,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突然大幅上升。09年一季度依然延续这种态势,收入下降17.4%,毛利仍维持在25%的高位,费用率却依然没有明显下降。公司08年每股经营性净现金流入0.98元,09年一季度每股经营性净现金流入0.49元,均好于以往年份同期水平。上述数据表明,青岛海尔在08年底和09年初大量计提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压低业绩目的很可能就是为了推行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从这一分析逻辑来讲,青岛海尔要实现2009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8%的目标,以目前总股本计算公司09年EPS必须达到0.67元,才能实现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因此,我们判断09年2-3季度冰箱和空调销售旺季,也正是青岛海尔大幅释放业绩的两个季度。
行业基本面仍将继续回升。行业基本面来看,3月份冰箱产销出现了同比正增长,空调行业3月份产销虽然同比仍有26%的同比下滑,但考虑到08年基数较高的原因,09年3月份空调行业的产销情况也并不是十分的悲观。此外,五月份以来部分地区气温明显较往年偏高,再加上09年1季度房地产行业销售的回暖,我们预计09年二、三季度冰箱、空调行业内销将会继续明显回升。
调升公司评级至推荐。我们略调高青岛海尔2009-2010年EPS预测至0.68、0.82元,对应当前动态PE仅15.66倍。考虑到股权激励方案4年的行权期以及相应的每年净利润增幅不低于18%的行权条件,我们认为青岛海尔未来4年业绩较快稳定增长的预期十分明确,调高青岛海尔投资评级至推荐。按照目前A股市场09年20倍左右的PE估值,如果该股权激励方案通过证监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二级市场合理价格应该在13.6元,再考虑到未来4年业绩的较快增长,给予公司一定的估值溢价,未来6个月合理目标价格在15元左右。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冰箱、空调行业复苏进程低于预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审批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

银河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出台有望推动业绩增长

1.事件
青岛海尔(600690.SH)今天公布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相关议案。但是,股权激励的相关材料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青岛海尔(600690.SH)曾在2006年12月启动股权激励,但其后由于多种原因而取消,此次重新启动股权激励,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经营环境下,启动股权激励表现出公司对未来经营报有极大信心。
此次股权激励的要点表现如下:
此次股权激励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71万股,公司高管分配的期权数量为621万份,占授予总量的 35.066%,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2人)分配1150万份,占授予总量的64.934%。公司董事长(杨绵绵)和副董事长(梁海山)分配的期权数量分别为225万份、158万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88元。
行权业绩条件。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08年末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09-2012年每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
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5年,设有4个行权期,分别在授权日起12、24、36和48个月后行权,可行权比例占总授权比例的10%、20%、30%和40%。
此次股权激励与上次有较大的不同。首先,股票期权的数量大幅减少,只有2006年的22.14%(具体比较见表1),期权分配结构与2006年相似,此次不再包含预留股票期权。另外,此次行权价格大幅提高,较上次提高45.61%。行权的业绩条件也大幅提高。从2005年以来的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来看,近两年这两项指标快速提高(参见图1和图2),已经稳定在行权条件之上,但是公司如果要维持这种高增长势头,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
从公司推出股权激励的时机来看,白色家电一季度依然面临挑战,公司在这个时候推出股权激励,表现出公司对未来增长抱有信心。经过2008年末、2009年初行业销售自由落体式的下降后,随着销售旺季的到来,空调、冰箱行业环比销售数据有转暖势头,但是同比指标依然不理想(参见图3-图8),但是我们也发现,洗衣机行业表现出一枝独秀的局面,3月份行业同比增长达到15.95%(产业在线数据),虽然这个数据有待与微观层面相互应证,但是转暖趋势是不争的事实。另外,洗衣机是海尔的旗舰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居第一,虽然美的电器大举进入洗衣机业务,但是由于行业中小品牌众多,集中度不高,海尔和美的依然可以通过挤压其他小品牌的份额从而提高自己的市占率,所以我们目前并不担心由于美的进入洗衣机市场而造成海尔市场占有率的大幅下降。目前,海尔电器国际集团公司主要经营海尔洗衣机业务,青岛海尔(600690.SH)持有该公司20.1%的股份,从而受益于洗衣机行业的增长。
2008年青岛海尔(600690.SH)对三四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公司在物流和品牌营销上投入加大,2008年奥运会期间的相关促销费用也推动了公司销售费用的大幅增加,另外,公司从2007年开始大力推行了流程再造1000天,通过信息系统对制造系统、采购、物流系统、财务系统进行整合,信息系统建设的一些费用已经体现在2008年的管理费用中。我们认为公司向品牌和渠道上的投入最终会在销售终端上会逐渐反映出来,尤其是扩大公司核心产品(冰箱和洗衣机)的竞争力。空调业务是公司运营的短板,近期表现乏力,我们将密切关注此部分业务的经营情况。

3.投资建议
青岛海尔(600690.SH) 拥有较强的品牌,是一家价值创造型公司,公司较强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和零库存下的即需即供模式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从而通过内生性增长弥补销售放缓,我们预计公司2009、2010和2011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68元、0.81元和0.96元,对应的PE分别为17X、14.4X和12.1X,在目前资本市场状况下,具有一定的估值优势,我们继续维持公司“推荐”评级。

『伍』 股权激励计划要包括什么内容

上市公司依照《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1、股权激励的目的;
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4、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8、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9、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2、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13、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陆』 股权激励计划是什么

不一定非得等到退休后才能得到吧?在聘任期内如果职业经理人或其他人(包括股东),如果业绩做得非常出色,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股权奖励的.和年底红包差不多,只不过不是现金而是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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