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抄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股票上市满三年之后可以在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减持股票,或者协议转让股权的形式卖掉股票,但是变现之后可不一定用于公司发展,如果变现后用于公司发展,那该上市公司是真的为投资者着想,值得投资者尊敬!
B. 关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要是没卖掉,不是一样有钱发展吗
公司如果想扩大经营规模就必须有更多的资金投入,那么公司就必须卖出部分股份换来投资的资金,而不出让公司的股权,当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以支付投资所需的资金时,怎么办?
C. 怎样断定一个上市公司是好公司,有发展前景,具体看哪些指标
第一,看营收和净利润,净利润就是我们常常说的业绩,有净利润才能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利润是支撑上市公司价格的核心,看财报重点看净利润的变化,是增长了还是下降了,增长或下降的幅度是多少。买股票其实是买预期,用市值以净利润的比值可以得到市盈率估值,然后再根据估值和行业估值均值进行比较,得出高估还是低估的判断,再结合净利润的增长率去判断未来的估值预期。除了净利润,营收也很重要,因为只有营收继续增长,净利润才能继续增长,如果营收持续增长,净利润不佳,可能只是短期业绩波动,但如果营收大幅下降,则要非常小心。
第二,看现金流,一家公司经营就会产生现金流入,如果公司营收持续增长,但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现金远远低于营收,则说明现金流不健康,很可能有财务造假的嫌疑。除了看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现金流入外,还需要看金流净额,是否与净利润相匹配。如果净利润很高,但现金流净额跟不上,说明公司赚的利润都只是账面利润,没有真实的资金流入公司账户,可能存在财务造假,也可能有大量的应收账款,这些都是财务安全的隐患,一家优秀的公司需要充裕的现金流支持。
第三,看资产负债率,公司要发展壮大,必然是需要负债的,这是公司上市并借助资本市场不断做大的重要因素,但资产负债率如果太高了要小心,公司有很大的偿债压力,一旦经营碰上问题,无法偿债会发生违约,甚至可能会因此被发起清算,直接把公司压垮。不同的公司,资产负债率是不一样的,一般重资产类公司资产负债率要较高,而高周转率的公司及轻资产技术公司资产负债率则相对较低,在负债组成中,重点需要关注短期负债,这是最大的偿债压力。
这三个指标,就是最重要的指标,对于很多对账务知识并不是很了解的股民来说,可以较为直观的了解一家公司基本面的情况。
D. 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盈利能力需要满足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分红派息要满足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
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发行对象。增发的对象是原有股东和新增投资者;配股的对象是原有股东;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对象包括原有股东或新增投资者;
发行价格。增发的发行市盈率证监会内部控制为20倍;配股的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而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的70%,并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一定幅度;
发行数量。增发的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数额和发行价格调整;配股的数量不超过原有股本的30%,在发起人现金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可超过30%的上限,但不得超过100%;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数量应在亿元以上,且不得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或公司资产总额的70%,两者取低值;
发行后的盈利要求。增发的盈利要求为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前一年的水平;配股的要求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发行完成当年足以支付债券利息。
E. 我国上市公司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特点和发展现状 有什么现存的困难 成因是什么 解决的对策
地位及作用:
(一) 上市公司是推进现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强,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作为优秀企业代表的上市公司的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结构优化必然发挥重要作用。
(二)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使企业更好地发展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逐步成为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降低了企业发展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和金融风险, 其直接融资大大提高了同期国民经济和相应区域的经济建设与发展能力。
(三)上市公司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股重要力量上市公司显示了较为优良的价值创造能力,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特点及现状:
(1)企业属性上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
(2)行业分布上,我国上市公司以资金密集型和资源导向型公司为主,例如房地产、医药、化工、机械、汽车、零售行业;
(3)A股上市公司各财务项目均衡增长,收入与利润都大幅提高,但是现金状况并不乐观。
(4)A股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将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条件。
(5)上市公司的非等价交易严重存在
(6)国有股比例过大、国有股不能流通。
(7)自我交易、内部交易和关于控制人方面的法律不完善。
对策:
(一)认清当前证券市场形势, 抓机遇促发展
(二)齐抓共管, 加大培育力度, 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步伐
仍然要稳步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并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制度安排,支持并购融资方式创新。
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并购重组将成为其重要功能。证监会统计显示,2009年全年有56家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规模达3693.5亿元。
(三)选准优势产业, 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拟上市公司
目前境内上市公司(A,B股)截止2010年9月有1976家,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截止2010年9月有108家,境外上市H股,截止2010年9月有161家。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与上市公司比例不协调,需要进一步增加上司的数量。
(四)依托优势企业规模扩张, 带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已公布的2010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四季度业绩在三季度环比增长的情况下再接再厉,全年净利润增幅达41.22%。其中,石化与银行业仍是A股“最赚钱”公司。作为国家的经济命脉,能源和银行业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有着重要作用。
(五)提高现有上市公司业绩, 带动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
2010年是创业板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度过的首个完整年度。但遗憾的是,整体看这一小群体中仅有少数几家公司的业绩表现出高成长特征,而绝大多数业绩平平,增速下降,另有4家公司业绩变脸,净利润增长率同比下降。因此,上市公司的业绩仍然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软肋。
F.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取决于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资要求,有监管部门的限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G. 请问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恢复市场融资功能是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国民经济建设筹集资本,为社会资金保值增值提供渠道,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也是市场发展的根本途径。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离不开融资的。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是上市公司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同时,上市公司不发行新的证券,那么就难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新的投资机会。因此,长期停止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是对投融资双方都不利的。
此外,从中国证监会“新老划断”分三步走的安排看,只有先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才能最后恢复待上市公司的融资。从中国上市公司的构成看,境内市场如果长期不能恢复发行新股,那么境内A股也存在被边缘化的可能。因此,首先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也是境内资本市场长治久安的需要。
股权分置改革进程过半的背景下,逐步让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有着多重意义。诚如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所言:“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新老划断’的一个重要步骤,既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了重要的阶段性进程,也标志着市场创新发展在新机制下的启动。同时,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也是兑现改革政策、扶持改革后公司做优做强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征求意见稿具体的制度安排看,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不是简单的再融资重新开闸,而是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变革,是在新运行机制上的新发展。中国证监会曾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是一项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它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征求意见稿反映了这样的几个新特点:一是强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市场约束机制。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东的利益基础趋于一致,以价格信号为导向的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将逐步发挥作用。二是严格募集资金管理,鼓励回报股东。三是进一步完善再融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融资效率。如发行人获得发行核准后,可在六个月内自行选择发行时机;对两次融资的时间间隔不再限制,可以更多地由股东大会决定,等等。这些指导思想,都是原来的有关规定所没有的。
原有基于股权分置环境下制定的以财务指标和行政管理为主要监管手段的再融资规则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市场情况,因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强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市场约束机制,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实现:一、按确定市价发行原则,适度降低财务指标要求;二、配股引入发行失败机制。这样,以往增发时折价发行的情形,就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而配股失败的成本,也会引起上市公司的郑重考虑。因此,改变以财务指标为主要监管手段的再融资规则,并不等于上市公司可以大规模再融资。综合来看,再融资的门槛实际上还有所提高。
H. 对比两个上市公司的发展,是从各自上市时间开始的报表对比,还是同年对比好
两个都要用到,上市时间开始的报表,可以看到这个公司的发展是否一直是稳步发展的,中间的数据波动表明公司运营有没有大的变更(如转型,大方向投资运营)同年对比数据是看公司与同期相比是否有提升,提升点在哪里,哪里同同期有什么不同!
I. 听说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出现了新规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点内容有哪些
1、重点一修改哪些内容?三大方面
一是规模。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
二是频率。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资投向理财产品的规则。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重点二何时实施?自发布之日起
对于新政,业界最关注的问题还包括时间上的新老划断。
今日的发布会上,邓舸介绍,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在适用时效上,《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实施,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邓舸指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再融资监管政策的调整属于制度完善,不针对具体企业,所有上市公司统一适用。
3、重点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问题
据了解,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字2006年实施以来,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调整,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资倾向。
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发展,频繁融资。有些公司偏项目、炒概念,跨界进入新行业,融资规模远超过实际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脱实向虚,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是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
非公开发行股票品种以市场约束为主,主要面向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因此发行门槛较低,行政约束相对宽松,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
过分关注价差会造成资金流向以短期逐利为目标,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长期资本的形成。限售期满后,套利资金集中减持,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也不利于保护投资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产品和公发品种发展缓慢。
非公开发行由于发行条件宽松,定价试点选择多,发行失败风险小,逐渐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的首选再融资品种,公开发行规模急剧减少,同时,股债结合的可转债品种发展缓慢。
4、重点四着力点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订《实施细则》和制定《监管问答》,主要着眼于三方面: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立足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原则,规则调整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5、重点五理财产品敏感问题如何说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强化再融资的发行监管工作,督促保荐机构梳理再审项目并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投向,继续加强监管理财产品等资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强化证监局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现场检查。
记者了解到,对于上述提到“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部的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
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中18个月的确定,则是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并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来的。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几大敏感问题解读
统计显示,去年全年证监会审核的再融资、优先股和可转债总金额在10000亿左右,其中,再融资涉及7000-8000亿元。
敏感问题一
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关于上述提到“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如募集资金很少但财务性投资很大的就限制,没有融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会受限,旨在控制过度融资。
敏感问题二
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
为避免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如何理解这一问题?
1992年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2个月”,但该规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订中被删除,而此次新政重启了时间限制的规定,并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18个月这一考量,是给当前市场上部分上市公司频繁融资带上了“紧箍咒”。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敏感问题三
如何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融资需求
“此次再融资新规是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的重要举措。”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疏堵结合促再融资方式多元化,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还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J. 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样的发展战略规划
上市公司的经营与管理需要统筹兼顾面对两个市场,即资本市场与产品市场。产品市场经营思维下,上市公司需要关注成本、利润,追求企业内部的供研产销高效协同与管理改进,从而释放组织效率,实现经营效益;资本市场经营思维下,上市公司需要关注产融互动与市值管理,并在做好产品经营的前提下运用系统的战略思维与资本运作实现产业与资本的良性循环,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而如何将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是很多上市公司目前面临着战略课题。本文旨在剖析作为上市公司应树立怎样战略思维观念,如何正确的看待战略管理与市值管理之间的关系,并进而回答上市公司应如何在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之间有效互动,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倍增。
一.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正在或已经沦为沙漠之花
资本市场有一个被边缘化的上市公司群体,长期被投资机构、券商研究机构、财经媒体忽略。资本市场的主题热点始终与其无关,人气与资金也很少流向他们,如同生活在人迹罕至的沙漠深处,静寂落寞、自生自灭。但在这个寂寞群体里,往往隐藏着质地优良、增长快速、前景广阔的好公司。他们一旦被发掘出来,就会如花朵一般美丽绽放,这样的上市公司被称为资本市场中的沙漠之花。
概括而言,上市公司沦为沙漠之花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
1.战略缺位,没有独特的价值主张与实施规划;
2.基本面严重恶化,应对并化解风险措施不力;
3.缺乏有效沟通,被动等待资本市场的关注;
4.盲目追逐热点,严重透支资本市场的信任;
未来,伴随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尤其是注册制的实施,这样的上市公司将会淹没在广泛的上市公司群体中,难以脱颖而出。
二.上市公司需要一个资本市场能够看懂的战略规划
任何规模以上公司,都需要有一个清晰的战略传递自身价值诉求,其中最基础的内容就是公司战略定位、商业模式(发展模式与管理模式)及发展规划。
非上市公司通过战略研究、战略设计与战略规划三部曲主要期望达成以下目的:
1.通过研判市场、政策与技术趋势,确定公司发展方向与目标;
2.确立战略定位并设计合理商业模式,打造核心竞争力;
3.以战略为牵引,最大限度统一组织管理的认识,凝聚共识;
4.切实规划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安排策略与节奏。
一般而言,非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多仅对组织内部通报,而少有对外披露,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系统战略规划安排,满足市场需求,区隔竞争对手,构建相对竞争优势,实现商业成功。而资本市场主要是预期管理,资本关注一家上市公司的首要因素是战略管理能力。所以,上市公司应在对组织内部贯彻的基础上,向资本市场清晰、明确的传递价值主张。只有让资本市场看清自身战略定位、商业模式以及发展规划,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获得资本市场关注并实现市值规模的提升。
概言之,上市公司需要向资本市场清晰传递自身战略定位,表明这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其次,上市公司需要讲清楚自身商业模式,即公司是如何构建发展模式与管理模式并实现运营绩效的;第三,上市公司需要给资本市场一个相对明确的发展规划,以主动管理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实现的预期;最后,上市公司需要根据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要求,在实施战略规划进程中对采取的实施策略或手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以回应资本市场的关切。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不仅需要产品运营、产业经营,更需要资本经营,而资本经营的基础在于对上市公司完成战略系统设计。所以,上市公司在传统的战略管理基础之上,还应切实重视资本战略管理。每一家上市公司都需要向资本市场积极主动传递战略价值主张,争取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与回应,避免沦为沙漠之花。
三.上市公司需要一个资本市场愿意接受的战略规划
资本市场关注上市公司未来价值实现的预期,所以会出现热点频发与板块轮动等现象,但是成熟的上市公司不应简单粗暴地去追逐市场热点,偏离现有战略定位或频繁调整战略定位,去透支资本市场的信任。固然这样的上市公司会赶上一轮一轮的市场热点,但却很难赢得长期价值投资者的认可,市值规模的大起大落也将是常态。倘若在追逐市场热点的过程中,不能严格遵纪守法从而触犯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也是不无可能。
所以,任何一家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的上市公司,都应该树立“现实见利见效,未来具有意义”的战略思维。战略没有对错之分,但有高下之别。相同的行业,因为不同的战略定位与商业模式,上市公司之间的市值规模也是可以产生差距的。只有那些深刻洞察产业发展趋势、政策与技术方向、竞争格局态势并结合自身资源与能力进行主动调整、优化自身战略的上市公司才会被资本市场所认可、所接受。
根据和君咨询研究发现:沿着GDP的轨迹寻找产业发展规律,当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时,各个产业的发展更依赖于服务体系的完善优化。第二,通过企业成长史梳理研究,企业成长遵循着从低附加值业务向高附加值业务发展,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发展的规律。第三,通过对企业经济效益结构分析,企业利润来源呈现出由扩大收入、降低成本,向提高服务效率演进,并将其培育为“第三利润源”的趋势。第四,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推动了传统产业应用互联网思维重构产业价值链要素,进行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
这些趋势对产业发展的冲击,对传统企业经营思维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在此进程中,只有那些切实把握并坚定不移推进战略转型与升级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资本市场对其未来价值的期许,推动了市值规模的提升,才有可能运用市值手段助力实现战略规划目标。近期,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关于战略转型、商业模式优化及运用互联网思维进行O2O改造等浪潮推动了上市公司市值提升规模与速度,远远大于上市公司自身管理改进与绩效释放的努力就是实证。
四.上市公司需要建立正确的市值管理思维认识
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以来,资本市场对市值管理的理解是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而近期,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针对市值管理的表态,进一步厘清了市值管理内涵:“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应正确把握市值管理的核心理念,绝不触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高压线。”
显然,主动进行市值管理是基于上市公司价值管理与实现的,而不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策略手段,更不是炒作股票。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一定是围绕公司战略的系统思考与规划安排而进行的。
概括来说,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应从“势道法术力”五个维度进行思考与设计:
(一)发展势:《孟子》有言:“虽有智慧,不如乘势”。上市公司应从充分研判产业政策、产业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竞争格局的多方态势。“研究猪,更应研究风”,否则即使风来了,企业却跟不上趋势,是不可能飞起来的。例如移动智能互联技术对传统制造业的冲击,如果不能跟上这轮趋势,恐怕很多上市公司将难以建立下一周期的竞争优势。
(二)战略道:企业稳健的质地是资本市场关注的基础,任何上市公司都应把在战略定位明确前提下,合理设计商业模式,同时扎扎实实地做好供研产销的优化,认真做好产品服务客户,改进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从而改善基本面作为核心工作。否则,再大的风来都不能够保持公司长期飘在天空,甚至落地时会摔的很惨烈。
(三)合规法:上市公司资本运营战略必须贯彻两个“法”的合规性。一是心法,二是手法。即上市公司对于资本运作一定要确立正见、正行,一切以构建企业长期发展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切记触碰违规信息披露、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各种违法违纪情况。上市公司必须在满足合规性监管要求下按照产业规律与企业成长周期进行资本运作。
(四)运作术:上市公司应充分运用资本市场这个平台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否则成为“僵尸公司”也是对资本市场资源的一种浪费。上市公司应该把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把市值作为一种辅助企业有效开展产业整合与管理提升、激励约束的工具,有效运用并购重组、分拆剥离、股权激励、增发回购等多种方式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五)沟通力:上市公司作为产业经济中的优秀企业代表,任何一种管理改进措施或资本运作手段,都会引起企业内部以及资本市场的不同解读。很多企业的发展衰落,固然有趋势冲击与技术的破坏,但更多时候是因为内耗造成,而内耗巨大的原因在于没有共识。所以上市公司必须对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充分有效地披露,尤其涉及公司发展方向与路径选择等方面,应积极的与资本市场进行沟通以获得认可。
综上,上市公司必须树立正确的市值管理观念,以公司持续稳健成长为根本出发点,建立系统的发展战略思维理念,积极把握产业演进趋势,切实改善内部经营与管理,综合运用资本运营手段合法合规推动企业价值的提升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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