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审计报告反馈意见书咋写啊
是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吧,没有固定格式,把回复问题描述清楚就可以了。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号反馈意见通知书奉悉。对此,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就反馈意见第**条“**”进行了补充检查。
根据补充检查结果编制了后附的**,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落款
㈡ 请问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上市
有限公来司自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想要上市必须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有些股份有限公司或许不愿意上市,所以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却不见得都是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㈢ 企业IPO上市流程包括哪几步IPO预披露后多久上市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依法接受IPO公司的申请文件,再转发至监管部,监管部综合处接受到文件,再分发给审核一处、二处,同时送发改委征求意见。
2、IPO见面环节
在材料受理、分发之后,监管部派工作人员与发行人进行当面沟通,发行人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向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汇报,同时监管部门把审核的标准、程序、等要求告知发行人。
3、IPO审核环节
保荐机构派出保荐人员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4、IPO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二处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公司提交的文件之后,写一份审核报告,进行讨论。
5、IPO预先披露环节
在IPO反馈会之后,相关机构把他们的意见进行预先披露。
6、IPO初审会环节
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在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7、IPO发审会环节
在发审会上委员以投票的方式对首次发行进行表决,提出意见。
8、IPO封卷环节
对申请文件进行分类存档,方便今后的查询。
9、IPO会后事项环节
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以及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进行披露。
10、IPO核准发行环节
在上述9项环节完成后,进行核准文的下发工作。
一家公司进行IPO审核到上市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有时可能因为企业的准备时间不同而不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3-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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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IPO上市需要多长时间
对于不同公司具体情况不同的,企业自改制到发行上市的时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回,总体时间为一年以上。正答常情况下,各阶段的大致时间为:从筹划改制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6个月左右,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可以缩短;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制作申请文件,约需3至4个月;从中国证监会审核到发行上市理论上约需3至4个月,但实际操作时间往往会在10个月左右。但由上可见,上市准备时间因企业而异,很难泛泛而论,有时也与企业一把手的性格特点以及中介机构的专业程度有很大关系,从实务中一年内申报出去的算是很快的,准备三五年的情况也不少,这还未考虑期间证监会停止受理或对特殊行业限制等政策因素的影响。
㈤ ipo审核状态为已受理,说明还要多久可以上市
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版定:中国证监会受理权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5)城地股份上市反馈意见扩展阅读:
IPO上市的相关要求规定:
1、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㈥ 哪里可以看到沪市ipo排队名单
网络中国证监会官网。
(6)城地股份上市反馈意见扩展阅读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证监会官网
㈦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接受隶属企业回委托办理相关业务等答。
法定代表人:李萍
成立时间:2012-11-14
工商注册号:31010700067145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299弄3号301室
㈧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的作用分析与对策建议
0引言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农田规模整理、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无论农民是否置换身份都会涉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涉及农地整合和规模化生产经营。由此,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将关系到“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对扬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济组织蓬勃发展的深入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于进一步加强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密切沟通和联系,更加紧贴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动员组织农民群众更加主动、自觉、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形成和谐共进局面,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本文着重在分析“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与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关系的基础上,对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的作用进行深入论证,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与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的关系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综合运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整理和农民集中居住,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目标的一项系统工程。
土地股份合作经济是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为股份,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土地交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经营,农户按股获得分红收益,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土地股份合作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农地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已成为我国现阶段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具有覆盖面广、统筹度高、政策性强的显著特征。而土地股份合作经济作为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具有产权清晰、合作生产、规模经营的基本特征。就发展现代农业而言,两者在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在其目的、目标、基本做法等方面具有广泛的一致性。农地规模化建设成果需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经济需通过农地规模化实现现代化农业发展,彼此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因此,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以从推进农地规模化经营的更广范围、从促进农民增收的更优途径、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更高层面出发,通过建立或壮大工程区内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工程项目实施与农地规模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与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的互利共赢。
2“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的作用分析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培育扶持农民新型合作组织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政策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2.1扬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启示
自2004年以来,扬州市从创新农村经营机制,理顺农村生产关系入手,围绕加快发展高效农业,壮大主导产业,推动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等目标,大力度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区股份合作。截至2008年底,全市各种形式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已达1649个,土地流转总面积达86.3万亩,占土地二轮承包总面积的27.1%,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542个,入股土地总面积40.4万亩。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发展,一是推进了高效规模农业发展,有60%以上的入股土地实施高效规模化生产;二是优化了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土地、资本、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联合;三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与龙头企业的合作,形成一批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产业化生产基地;四是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合股流转土地收益是个人分散发包收益的一倍以上,土地增值分红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8%;五是加快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入股农户劳力有近70%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获得务工收入。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高效农业规模化,优化了土地和劳力资源配置,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极大地调动农民生产、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8年12月,《中共扬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10年全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总面积力争突破60万亩,并提出积极营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税收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资金支持、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工商部门企业登记、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也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扬州市的实践证明,农村土地集中规模化生产经营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得到广大农民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同时也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提供有利条件。
2.2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的作用分析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特别是在大规模的农地整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农地规模化经营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仅需要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更重要的还需得到所在地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从扬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现实说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已经让农民在土地规模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愈来愈得到广大农民的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因此,在推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新农村建设等目标一致的前提下,通过充分发挥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可以切实保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在更加顺畅和谐的氛围中顺利实施。
2.2.1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共享“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设成果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对农村田、水、路、林、村进行大规模整治,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实行农地的规模化生产经营,这就为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在此基础上农村集体和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资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经依法登记后成为法人组织和市场主体。这不仅能够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实现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而且能够使广大农民长久享受“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成果。
2.2.2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亿万农民的事业,只有把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从扬州市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看,广大农民已从土地规模经营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土地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形式已得到广大农民的认知。由此表明,在坚持农民土地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实行土地权益的合作联合与规模经营,就能够得广大农民群众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因此,可以借助于各地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的成功实践,从土地规模经营、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引导广大农民用更宽的视野、更广的范围、更高的层面,加深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融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2.2.3有利于体现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涉及项目区内成百上千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的还会涉及已经依法登记的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即便是自愿转变农民身份的,也会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这无疑将成为工程实施过程中要着力解决的最大难题。另外,对土地实行大规模整治后,一家一户承包经营生产方式显然已不能适应农村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发展潮流。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自愿原则,对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广大农民,通过组建和扩大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不仅会有效解决土地的规模化生产经营,而且会有效化解工程遇到的最大难题。
2.2.4有利于大幅降低工程建设总费用,减轻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资金压力
目前有些地方的县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财政可用资金十分有限,再加上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招商引资和投资环境改善需要投入等,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在此条件下,要由地方政府筹措上亿或几亿资金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遇到资金问题是可想而知的。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一些地方拟通过经营性用地上市、相关税费返还等渠道解决。但就一个县级区域经营性用地而言,一年也就是300~400亩,按50万元/亩净收益计算也就是1.5亿至2亿元的年纯收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难免会造成安置保障费、搬迁安置费拖欠的状况,给工程带来负面影响。按照有关工程项目测算,对自愿转变农民身份的安置和保障总费用约占工程总费用30%左右,根据人数多少所占比例会相应增减。在此情况下,如果减少农民身份转变人数,将会降低安置保障费用支出,减轻资金压力。由此,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的形式,将留地分散生产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者组织起来,实行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对于减少工程总投资,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缓解资金、就业压力等都会起到积极作用。
2.2.5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营造更加宽松的建设环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扬州市为例,为了支持和鼓励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04年开始,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财政扶持、工商登记、金融支持、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发展和壮大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土地股份合作经济,有利于吸纳更多的政策资源,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营造更加宽松的投资建设环境。
3关于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发挥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作用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发展和壮大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对于解决农民身份置换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等难题,减轻工程资金压力,调动农民积极性,确保工程更加顺畅和谐实施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为了充分发挥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的作用,现提出5点对策建议。
3.1紧贴农民思想认识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崭新事业。由于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工程试点阶段,做好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作用和意义尤为重要。一是要从工程实施的具体项目入手,由浅入深、由近及远,从现实和未来两个方面,加深农民对工程的理解、认知、参与。要从土地综合整治到规模经营,从零散村落撤并到土地集约利用,从眼前生产和生活现状到工程建成后前景等方面的针对性、引导性宣传教育,启发和激发农民参与的热情;二是运用典型实例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让农民从自身利益角度认识到工程建设带来的利益和好处。从扬州市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看,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形式的“三大合作”经济正在全市蓬勃发展,各县、市、区及各乡、镇、村都有成功实践土地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典型。在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方面,“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在其数量规模、质量产能、保障措施等方面都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必将为农民带来更多、更大利益。通过典型实例的对照宣传,教育引导,能够让农民把工程建设看作自己的事,真正感到政府是在办一件自己想干而干不了的大好事,使工程得到广大农民真心实意的理解和支持。
3.2通过建立和壮大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和创业热情
广大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民为主体,依法建立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农民群众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要重视发挥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作用,对自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应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的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据调查,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区内,已有相当一部分村组已依法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并进行生产经营。对此可以以村或组为单元,通过增股、扩股等形式壮大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乡镇区域为单元,组织和动员村、组农民联合组建大型土地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集团,实行更广范围、更大规模的土地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更好地激发广大农民的主动参与和自主创业热情。
3.3十分重视坚持“自愿”的原则,尊重农民群众自主选择权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确立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原则。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实行土地换社保,还是留地保身份,由于事关农民个人现时和未来的切身利益,都应当向广大农民讲清两种安置方法的具体内容、操作方法、生活保障办法,让农民自主选择、自主决定,切不可简单从事、轻易对待。这不仅是眼前工作的需要,更是从农民的未来作出的思考。
3.4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规范流转
按照“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的要求和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发展趋势,无论是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还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都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同时,认真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益。同时要积极配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管部门,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3.5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充分整合涉农政策资源,确保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的工作内容看,涉及市、县、乡级党委政府众多职能部门,而各职能部门从其管理的职责出发均相应制定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规定和扶持措施。因此,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各方面实施要求,对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进行充分整合,形成各具特色、统一、完整的政策体系,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㈨ 香港的IPO中上市聆讯是什么意思
上市聆讯就是上市前对即将上市的公司进行全面评估,待有关专家当面评估是否通过上市。
首次公开募股(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
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9)城地股份上市反馈意见扩展阅读:
具体审核环节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
3、审核环节
审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审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5、预先披露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
6、初审会环节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7、发审会环节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处按工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
8、封卷环节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
10、核准发行环节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