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解读(上1)100分答案
科创板企业上市时可能存在()等情形
㈡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2)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按1扩展阅读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㈢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四章第五节内“表决权差异安排”中
4.5.4上市公司容章程应当规定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
㈣ 科创板上市时,关于市值和财务指标的要求是什么
科创板上市的市值以及财务指标一共有5种不同的上市标准,可以分别概括为:市值加盈利,市值加收入加科技研发,市值加收入加现金流,市值加收入,以及市值加产品空间。
目前在科创板上市的门槛都是要以企业的市值为核心,其中预计市值不能低于人民币10亿元至40亿元的情况,总结起来就是市值越大盈利的要求就会越低,企业的总体市值在10亿以上的话,则会根据企业的净利润以及研发程度还有营收规模和市场情况,来作为盈利的要求和评估标准。
市值加产品空间
最后就是市值加产品空间的评估标准备,企业的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而且主要营业的业务和产品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检测确定市场空间大,而且在目前的研发阶段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时,才可以申请科创股上市,其中医药行业则需要有核心科技产品以及获得开展二期临床实验的前提下。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也需要有具备明显的行业技术优势,并且能够满足相对应的科创股条件时,才可提交申请。
表决权差异上市标准
除此之外还有存在表决权差异的发行人,这样的股票则需要申请存托凭证,在关于表决权方面的安排,发行人至少需要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在最近一年的营收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这两条上市标准之中的其中一项。
对于发行人的招股说明和保荐人的保荐书,都明确说明了上市标准的具体条例,而根据公司法的第131条规定,发行人除了普通股份之外,还可以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与其他股东权力相同,每一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
㈤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股本总额与预计市值应该怎么理解
注意区分概念,市值是指股票上市后的市值,还未上市只能预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股本总额”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筹集的资金总额。
规则中的“预计市值”,预计统计期末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对应股票数量计算的股权价值合计 。即预计上市后的公司市值。
一个是上市前“筹集到的资金总额”,一个是上市后“资本价值”。
以下几个相关概念有助于理解,
上市公司股本是指统计期末上市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数量合计。 基本计量单位:股 。
上市公司股本仅指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的股份数量,包括 A 股股本、 B 股股本、其他不流通的境内股本。
A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数量。
B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标示面值,以外币购买和交易的股票)数量。
其他不流通股股本是指纯 B 股公司的非流通股数量。
股票市值是指统计期末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对应股票数量计算的股权价值合计 。
股票筹资金额是指统计期内上市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总额。
㈥ 科创板企业往往具有()的特点,且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
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风险高以及严重依赖核心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少数供应商等特点。
且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可能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科创板退市制度,充分借鉴已有的退市实践,相比沪市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在退市情形上,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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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标准上,对于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于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同时,当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将按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股份转换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生效,并可能与相关股份转换登记时点存在差异。投资者需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
㈦ 科创板知识测试
科创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T+1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回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答跌幅限制,此后涨跌幅限制为20%; -单笔申报数量不少于200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5 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万股; -增加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价格以当日收盘价成交。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㈧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多少
在连续竞价阶段,如果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其申报版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权价格的102%。
这里提到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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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因科创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