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票和表决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一样
1、表决是指领导机关决议或作出决策所采用的一种方式,投票是选举人使用自己选举权利的一种方式,有选举人将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写在票,或在印有候选人姓名的选票上做出标记,投入票箱。
2、可以填写投票人自己的姓名也可以不写,不写则成为不记名投票,投票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民意,对参与投票的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权利不一样
1、表决权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它是党内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
2、投票一般就是通过对议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来表达自己的意见,投票只是行使表决权的一种方式,不仅包括投某人的票,也包括投赞成票、反对票或是弃权票。
三、形式不一样
不同投票制度有不同形式的选票。在次序投票制里,如同排序复选制和波达计数法,选民根据支持程度将选项排序。而在计分投票制里,选民则给每个选项评分。在多数制中,选民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而在认可投票制里,选民可以选择任何候选项目;在与能投票制中,选民可以在选票上圈选多个候选项目。
其中,可圈选的项数,可依据不同民情而设定不同计算公式。而在累积选举制里,选民可以投给同一个候选人许多票。
表决一般采取投票、举手、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表决是体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表决权是党内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
在党员大会上,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预备党员和正在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没有表决权;在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上,正式代表有表决权,候补代表没有表决权;在党的各种委员会中,正式委员有表决权,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
股东领域和政治领域:
政治领域:投票权可能是广泛意义上的选举权,表决权就是给特定机构成员决定特定议题时候的用语,比方说“国会就某个问题进行了表决”,但人们不常说“某国国民对总统选举进行表决”而会说“对总统候选人进行投票”。
股市领域: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
根据《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30条又强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换言之,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
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有同样的表决权,而是指每一等额的出资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的数量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B. 股东会与懂事会的区别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董事会代表股东的利益,对最高层管理人员决策的争论做出裁决.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董事会贯彻实施股东会的决议,聘免公司经理和由经理提名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对股东会负责.所以,在贷款时,贷户需要提供的是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董事会议
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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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1、股东会和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职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
2、表决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构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
4、会议决议方式不同: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股东大会与投委会的区别扩展阅读:
共同职能: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网络-股东
D.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区别
组成不同、职自责不同、性质不同等。
1、组成不同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3、性质不同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E.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从公司法的角度去讲: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是有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具体地讲,
股东会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的职权有: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由此比较而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股东会制定方针,董事会制定方案并向股东会审批通过。简单地说,股东会的决议高于董事会的决议。
而从实际角度出发,中国目前的许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是同一人(也包括董事长、大股东是老子,总经理是儿子的情况)。而由于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这又造成了董事会成员都是大、中股东,而持有小股份的小股东就不具有决策权或话语权。如此就使得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决议混淆(毕竟管事的掌权的就是那几个人)。如,召开董事会后产生会议决议,就不再向股东会汇报审批等。但是,一个规范的公司、有着正确管理制度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章程来经营管理。
本人也并非权威专家,只是结合生活及理论知识发表个人意见,如有不同看法,敬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