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协议收到业绩补偿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A公司于2013年向C公司收购其持有的B公司57%的股权,并于年底前完成收购行为,A公司自2014年合并B公司报表,收购后C公司持有B公司43%股权。A、C不是关联方,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B公司2014年需完成净利润2000万元,如未完成差额部分由C公司用现金向B公司补足。2014年B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200万,2015年3月C公司按约定将差额款800万元用现金补足至B公司。
观点一:根据对赌协议规定,A公司收到的补偿款属于或有对价范畴。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讲解规定,当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提供了根据未来或有事项的发生而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确认的支出也应作为企业合并成本的一部分。在购买日因未来事项发生的可能性较小、金额无法可靠计量等原因导致有关调整金额未包括在企业合并成本中,未来期间因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很可能发生、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符合有关确认条件的,应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相应调整。
观点二:标的企业原股东补偿给上市公司,其或有对价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可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本案例对赌补偿可视为看跌期权,在合并日其公允价值为0。2014年对赌未完成,则该看跌期权公允价值变为800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10年讲解)第二十一章以及中国证监会《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关于或有对价的规定,该或有对价形成的资产属于金融工具,其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化计入当期损益。标的企业原股东补偿给标的企业与补偿给上市公司,其实二者没有本质区别。抛开法律主体,运用合并报表会计主体的整体观,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部分包含在合并报表内。因此均应计入当期损益。
观点三:根据财政部2008年发布的财会函【2008】60号、《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答(2009第2期)》(证监会会计部函【2009】60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六条解答,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的业绩补偿视同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非关联方业绩补偿视同或有对价,该或有对价形成的资产属于金融工具,其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化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正文第58段,“购买日后购买方所确认的或有对价公允价值的某些变动,可能是由于购买方在购买日后获得了有关购买日就存在的事实和环境的信息。”这些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然而,购买日后发生的事项导致的改变不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比如满足特定收益目标、达到特定的股价或研发项目取得里程碑式的成果等。”我们认为,案例中所述业绩补偿不属于观点一所述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情况。
实务中,出于谨慎性考虑采用观点三进行会计处理的上市公司较多。标的企业原股东置换股份后成为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根据对赌协议补偿给上市公司,或者出售股份后虽然不是上市公司少数股东但仍是标的企业少数股东,根据对赌协议补偿给标的企业,这两种情况在实务中争议较大。上市公司合并交易未完成之前,交易对手与上市公司并无关联关系,之后才成为少数股东,其负有的补偿义务与身份并无多大关系,更多的是基于对赌协议的约定。因为其身份的改变而否定其交易实质,理论依据似乎不够充分。
② 回购股票与注销股票是个什么过程
回购股票一般是指发行单位购买本单位发行的流通股。注销,是指发行单位在不涉及席位融资的情况下回购或者收回已发行股票的方式。
两者的区别在于,回购后,可以继续用于企业内部流通。注销意味着它们不存在。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向证券市场回购其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回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并购,改善资本结构,保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平衡股票市场。
注销股票,是指发行公司购买、注销本公司已发行的股票。股份注销是股份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减少股份的一部分。所有被注销的股份仅在公司解散时发生。
股票的注销主要是通过适当的减资程序实现的。此外,还可以通过返还股份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来实现股份的消灭。
(2)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回购股票方式: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
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股票注销两种方法:
一是股份收回,即由公司单方或公司与股东双方合意将股票收买,回收的股票不再发行,予以注销。
另一方法是股份合并,即以若干股合为一股或较少股。
③ 股东支付的业绩对赌补偿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上市公司收到业绩对赌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实务界现行的处理方专式有两种,一是属权益交易观,即将收到的业绩对赌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苏宁环球,海润光伏,鑫茂科技等公司采用。二是损益交易观,即将收到的业绩对赌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如高新兴科技、量子高科、阳普医疗等。在理论界,除上述两种方法外,还有看跌期权观和估值调整观两种思路。看跌期权观在理论界受到追捧,将对赌协议投资方支付的价款拆分出一部分单独作为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工具(看跌期权)”予以计量确认。但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以及计算复杂度较高而未被实务界采用。估值调整观则是从“对赌协议”的本名“估值调整机制”中来,将收到的业绩对赌补偿款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然而其因有违背会计准则之嫌,尚未受到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认可。
请参考
④ 业绩补偿条款到底要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保险公司补偿部分应记“其他应收款-XX保险公司”
⑤ 求教“补偿股份回购”是真么意思
上市企业并购重组中,有时会有业绩承诺,当并购后业绩无法达到之前承诺业绩时,就需要并购方进行业绩补偿,有时直接补偿金钱,有时补偿股份。
补偿金钱用于回购股份就是“补偿股份回购”。
⑥ 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券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利好吗
那是说股东原来质押冻结的股份可以正常交易了,只能算是中性消息,因为股东现在可能大量抛售股份算是利空,但另一方面如果抛售的话股东可能先把股价抬高再进行抛售,所以这算是普通消息,公告发布后的反应也是五五开的,有涨得也有跌的
⑦ 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未达到业绩承诺收到母公司的补偿款如何做分录
DR:银行存款
CR: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