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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放弃表决权

发布时间:2021-07-09 13:25:07

Ⅰ 不是所有的股东都有表决权吗

不是所有的股东对所有的事项都有表决权。比如,优先股持有者不享有对经营事项的表决权;在公司对股东或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表决中,被担保的股东或控制人对此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另外还有根据公司章程各股东对不同事项是否享有表决权或表决权数。

Ⅱ 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 公司该怎么办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王东会解答: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们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表决权是怎样规定的,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每个股东都具有相同的表决权。另外还要看公司章程对增资是如何规定的,是按照资本多数决还是股东人数多数决,也就是说章程的规定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约定每个股东的表决权相同。如果是资本多数决,那么李某不参加股东会,你们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是人数多数决,仅仅一个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并不一定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通过。当然,如果出现极端情况,也就是说,你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章程规定,增资方案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话,股东李某不参加股东会,你们公司不可能会形成有效的增资方案。但是即便出现此类极端情况,也即出现公司僵局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仍会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你们其他股东,作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上述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当然这是最次的解决办法,最好还是协商解决此类纠纷,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Ⅲ “股东XXX放弃股东享有的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利”——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谢了!

我公司也有过这种情况,就是有股东以外的投资者要来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本来是原因股东有优先权的,但是股东同意外来增资,

Ⅳ 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的区别

表决权是按股东出资额享有权益来的,是按股东出资比例这个算表决权,表决权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章程没有另外约定的话,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就是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1/10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是一股一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表决权行使包括以下几种: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Ⅳ 公司股东没有表决权 还能不能发表意见与参与股东大会

只要是抄公司股东,不管袭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有表决权。因小股东的持股比例较小,在公司股东会层面难以产生较大的影响力,但小股东仍然是股东,其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股东权利就是各项股权的集合,具体表现为: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异议回购权、撤销权等等。
具体如下:
1、表决权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权
3、查阅权
4、提案权
5、质询权
6、撤销公司决议和宣告公司决议无效的诉权
7、代表诉权的提起权
8、解散公司的诉权
9、利润分配请求权
10、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11、新股优先认购权
12、异议股东退股请求权
13、股份转让权
上述各种权利,是股东作为投资公司的权利集合,也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

Ⅵ 股东无偿放弃股权如何退股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基于内公司稳定性容方面的考虑。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6)大股东放弃表决权扩展阅读: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Ⅶ 股东会告知函不回复是否是放弃表决权

要确定告知函本人已签收

Ⅷ 有限公司股东只出资,不享有表决权可否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你们的约定可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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