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增资扩股的会计处理
增资扩股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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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
企业成立时收到的投资与经营期间收到的投资,在性质与对企业的重要性上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其会计处理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投资者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当按照投资者应享有小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或非现金资产评估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超过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大多全部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因而基本不会出现资本溢价。但是,当企业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投资者的利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并不一定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处理。其原因主要有:
(1)补偿原投资者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2)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对于一般企业,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盈余公积。借记“盈余公积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3.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㈡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计入实收资本科目。
2、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股东增资款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一、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二、账务核对程序
账务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保证账务记载正确,保护资金安全的必要措施。从核对的时间和内容上分有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两种。
1、每日核对。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有关账簿间的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总账各科目余额和发生额合计借贷方相等;总账按科目应与所辖分户账和余额表的余额合计核对相符。
(2)现金收付日记簿借贷各方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3)联行往来科目总账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分别与联行往账、联行来账报告表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核对相符。
(4)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对其中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经管人员必须核对当日领人、使用、出售及库存实物数,保证准确无误。
使用计算机作业的行处,根据凭证输入有关资料后,自动产生分户账、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的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由于数据共享,为保证账务准确,应由手工核打凭证与科目日结单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配备事后监督机构的行处,专柜则只清点凭证张数和科目日结单核对相符即可。
2、定期核对。为保证资金的准确与安全,各行处除进行每日核对外,还要按业务类型进行定期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使用丁种账的账户,如汇出汇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应按旬加计未销账的各笔金额总数,与该科目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贷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账核对相符。
(3)余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该科目总账的累计积数核对相符。
(4)各种卡片账每月与该科目总账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5)在年终决算前,固定资产的账与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原值、折旧金额核对相符,低值易耗品与低值易耗品备查簿核对相符。
(6)与中央银行和其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往来的对账单应及时换人核对相符。
(7)联行间的账务核对,按联行查清未达办法定期核对。
(8)对外账务核对。各单位的存款、贷款、未收利息账户,都应按月或季填发“余额对账单”与客户对账,每年应与客户进行面对面对账。各单位送来的对账回单,经核对无误后,应按科目、账号顺序进行排列、装订、登记、入库保管。存折户应坚持在办理业务的当时保证账折核对相符。
㈢ 新公司法企业增资资金未到的账务处理
新公司法将注册资金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由工商管理部门先核发营业执照,注册资回本可以日答后逐步到位,并无需验资。会计人员对未到位的注册资金应该不作会计处理,因为实收资本的概念已经远离了注册资本的概念。注册资本作为“认缴”概念 。只是股东承诺出资的金额。而实收资本才是实际收到的金额。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应收未收的资金不应该予以确认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
注册资金认缴制政策出台后,也允许企业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的情况出现。会计人员应该如实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待注册资金一到位,会计人员就可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㈣ 增资后认缴制会计分录怎么做
目前实务操作中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
在企业办理增资手续后,股东尚未交付专出资款时:
借:其他应属收款-认缴出资款-XX股东
贷:实收资本
待股东的出资实际到帐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认缴出资款-XX股东
第二种:
在企业办理增资手续后,股东尚未交付出资款时,会计上不进行任何帐务处理。
待股东的出资实际到帐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一般都采用第二种做法更合理。
㈤ 有关增资扩股的会计分录。
借:源银行存款
100
贷:实收资本
甲
25.5
乙
25.5
丙
49
乙丙撤资
借:实收资本
乙
25.5
丙
49
贷:其他应付款-乙
25.5
丙
49
新增4900
借:银行存款
4900
贷:实收资本
甲
1372
张
1470
王
1225
李
98
刘
245
赵
490
银行存款可以按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资产等替换相应科目。
㈥ 公司增资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我们去年做的增来资,请代办的。自开验资户的凭证没有做分录,也不知道是不是合法,反正会计就没提那茬儿。
增资款转到基本户的分录可参考:借:银行存款-基本户银行 贷:实收资本-股东名字;如果有有利息的话,也要做分录,可以参考: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银行 贷:财务费用
(有一些财务软件,比方说用友软件,财务费用不可以做在贷方,否则结转不平,这时候你可以把这部分利息做在财务费用借方,但是要用红字表示哦。即:借:银行存款-基本户银行 借:财务费用 【金额要用红字表示】)。
希望可以帮到你~
㈦ 以股权增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请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执版行权。
按照该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增资,如不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则出资方当期就要确认所得,即视同销售,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曾经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超过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以按照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9号公告规定,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一律全额纳税,因此5年均匀纳税的规定已经废止。
故,会计处理:
借:长投——B公司 5000万
贷:长投——C公司 1000万
投资收益 4000万
税务处理:
评估增资部分4000万,作为投资收益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㈧ 股东增资合并报表会计分录怎么写
股东增资,涉及内部投资的,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专
扩展阅读属:
母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无论是否支付款项,应在购买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费统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子公司股东变动应在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后,进行账务处理。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十七条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息怒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㈨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会计处理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A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万
资本公积 150万
B公司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200万
贷:实收资本 200万
(9)股东增资款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
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五、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
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六、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