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润光伏退市退市股东怎么办
海润光伏股民可提起索赔,本次海润光伏维权条件:海润光伏本次索赔条件是回:索赔条件:👉👉海润光伏于答2016年6月24日至2018年3月26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且在2018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不在该时段内买入的海润股票无法参加本次索赔。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1、买卖该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1)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每一页均要加盖。即可打印单只股票的对账单,也可打印全部股票的对账单,以前者为佳。(2)对账单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该股时间(对账单期间自第一次买入该股至卖出所有该股期间)、证券代码、成交价格、股数、佣金、印花税、发生金额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证券库存股情况。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2. 海润光伏股票什么索赔
海润光伏股票索赔指南
一、索赔条件
自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间买入海润光伏(600401),且在2015年2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海润光伏股票的推定亏损投资者(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
二、索赔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公证)
2.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3.证券交易对账单或交割单
三、索赔依据
海润光伏公司于1997年7月18日成立,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称为海润光伏,证券代码为600401。
2015年1月22日,海润光伏公司前三大股东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管业公司)、杨怀进和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电子公司)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以下简称《分配提案》),载明:“基于海润光伏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海润光伏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海润光伏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以海润光伏公司2014年12月31日股本15749783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次日,海润光伏公司公开披露《分配提案》。
2015年1月23日,海润光伏公司董事会发布《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分配预告》),载明:“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前三大股东杨怀进、九润管业公司、紫金电子公司提议以海润光伏公司2014年12月31日股本15749783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前述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海润光伏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规划》)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9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文件,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投赞成票。”
按照海润光伏公司《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的规定,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前提条件是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而且应同时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即“公司合并报表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015年1月31日,海润光伏公司董事会发布《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载明:“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亿元左右。”
2015年2月13日,海润光伏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载明:“海润光伏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通字15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4月23日,海润光伏公司公布2014年年报,披露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7595474.67元,当期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1738675.01元。
2015年10月22日,江苏证监局作出(201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海润光伏公司、紫金电子公司、九润管业公司、杨怀进、曹敏、任向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海润光伏公司、紫金电子公司、九润管业公司、杨怀进于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分配预告》和《分配提案》存在误导性陈述。……海润光伏公司及其前三大股东杨怀进、紫金电子公司、九润管业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即在法定业绩预告截止期前的敏感时点,采用模糊性的语言,对2014年经营状况进行描述,并作为高比例转增提议的理由,结合资本市场上业绩良好才会高转增的惯性思维,足以使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错误判断,从而影响其投资决策。同时《分配预告》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规划》中分配政策的规定’,……而事实上,海润光伏公司合并报表该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该分配预案实际上并不符合《公司章程》、《分红规划》中相关分配政策的规定。上述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给投资者造成了利润为正、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错误判断,客观上给投资者造成了误导。”江苏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分别对海润光伏公司、紫金电子公司、杨怀进、九润管业公司、曹敏、任向东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定亏损投资者已可提起诉讼索赔。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代理海润光伏股票索赔,前期不收取律师服务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如有其它问题可来电深法律咨询。
3. 海润光伏被证监会调查的情况有结果吗
还在调查中,
13日晚间,海润光伏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同时,证券监管机构已对相关主体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启动核查。
2月4日,中国经济网在首页头条位置刊发报道《看海润光伏如何用高送转掩护大股东套现》和评论《请证监会查查大股东减持前的那些“利好”消息》,引发广泛关注。2月6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海润光伏高送转方案公布前后的波动等情况,上交所已向公司下发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回复并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海润光伏上月底公告预计2014年年度亏损8亿元。业绩巨亏消息发布之前,公司先宣布了“高送转”的消息,前三大股东早已逐步套现撤退。据海润光伏给上交所回复信息,去年12月24日,公司四名副总裁张永欣、周宜可、WILSON RAYMOND PAUL、郝东玲同时减持,当天四人共减持逾219万股,至一月中旬,四人共计减持310多万股;去年12月31日,董事长杨怀进减持250万股;今年一月份,另外两大股东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减持1.57亿股和1.77亿股。根据此前报道,仅1月份,股东总计套现金额就达约三十亿。令人诧异的是,海润光伏称董事长提利润分配方案时不知经营业绩。
4. 海润光伏是3,27元套牢至今有5年了!能解套吗
海润光伏是太阳能,这只股票一直下跌。业绩也是大幅下滑。后来st也就是特别警示。目前应该已经退市了。在三版里面可以?找到这只股票。到时候可以开通三板,然后在三板上交易。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解套的可能性非常小。至少来说可能3到5年内是不能解套的。
5. 海润光伏破产清算股民怎么办
海润破产清算2000万股权终于落地8220元高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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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老张!!!!为什么总把一只股票从挣钱拿到退市呢!!
小散应该的是顺势而为!
6. 被600401海润上市公司欺骗损失怎样索赔
2015年 2月 13日晚间,*ST海润(60040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15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由于该公司还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暂时还不能索赔,一旦证监会对海润光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受损投资者可依据《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起诉时股民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身份证明、股东卡、证券交割单等证据。
7. 问一问600401海润光伏到底怎么了之前不是说10转20吗然后大股东疯狂减持,然后股价暴
这次高送转无疑是为股东减持做铺垫,即通过炒高股价助推股东减持。这次10转20注意他拿的是资本公积金作为分红的手段,而不是利润,简单的理解,利润分红是我拿挣的钱给你,而资本公积金就是稀释你所持有的股票,增加了股本,你却什么都没得到。所以股东高位减持完了谁还在乎股价?这也就间接的说明了不要看见高送转就觉得是利好,一定要分析一下。
8. 海润光伏股民损失怎么解决
受不了就不要玩,入市第一天就应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9. 股东支付的业绩对赌补偿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上市公司收到业绩对赌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实务界现行的处理方专式有两种,一是属权益交易观,即将收到的业绩对赌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苏宁环球,海润光伏,鑫茂科技等公司采用。二是损益交易观,即将收到的业绩对赌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如高新兴科技、量子高科、阳普医疗等。在理论界,除上述两种方法外,还有看跌期权观和估值调整观两种思路。看跌期权观在理论界受到追捧,将对赌协议投资方支付的价款拆分出一部分单独作为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工具(看跌期权)”予以计量确认。但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以及计算复杂度较高而未被实务界采用。估值调整观则是从“对赌协议”的本名“估值调整机制”中来,将收到的业绩对赌补偿款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然而其因有违背会计准则之嫌,尚未受到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认可。
请参考
10. 证券服务机构因虚假陈述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与相关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句话哪错了
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责任
《证券法》第173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