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当然可以申请个人贷款了,股东可申请个人贷款和公司并没有关系,这是他私人的事情。
B. 企业股东贷款和法人有什么关系
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贷款,股东的利益会受损。如果是个人名义贷款,那对股专东影响不大。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股东贷款,财务每月还款需要谁来填写单据
公司股东贷款看看是不是股东以公司名义贷款的,如果是,那就是财务写单据。如果不是公司名义贷款的 那就不用管了
D.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条件,流程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对方签订借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版之间借权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公司向股东借款,与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是一样的程序。
只要有借款合同就可以了。
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还款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贷:银行存款
注意:在支付借款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借款利息在没取得正式发票的情况下,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 什么叫超比例股东贷款
流动比率也称营运资金比率(Working
Capital
Ratio)或真实比率(Real
Ratio),是指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是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
一般说来,这两个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亦越强;反之则反。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在2:1以上,速动比率应在1:1以上。流动比率2:1,表示流动资产是流动负债的两倍,即使流动资产有一半在短期内不能变现,也能保证全部的流动负债得到偿还;速动比率1:1,表示现金等具有即时变现能力的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相等,可以随时偿付全部流动负债。当然,不同行业经营情况不同,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正常标准会有所不同。应当说明的是,这两个比率并非越高越好。流动比率过高,即流动资产相对于流动负债太多,可能是存货积压,也可能是持有现金太多,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速动比率过高,即速动资产相对于流动负债太多,说明现金持有太多。企业的存货积压,说明企业经营不善,存货可能存在问题;现金持有太多,说明企业不善理财,资金利用效率过低。
速动比率,又称“酸性测验比率”(Acid-test
Ratio),是指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它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速动比率计算公式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总额-待摊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的高低能直接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强弱,它是对流动比率的补充,并且比流动比率反映得更加直观可信。如果流动比率较高,但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却很低,则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仍然不高。在流动资产中有价证券一般可以立刻在证券市场上出售,转化为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等项目,可以在短时期内变现,而存货、待摊费用等项目变现时间较长,特别是存货很可能发生积压,滞销、残次、冷背等情况,其流动性较差,因此流动比率较高的企业,并不一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很强,而速动比率就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速动比率一般应保持在100%以上。
负债比率是企业全部负债与全部资金来源的比率,用以表明企业负债占全部资金的比重。
负债比率是指债务和资产、净资产的关系,它反映企业偿付债务本金和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
⑴、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也叫举债经营比率,是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反映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举债来筹资的,也可以衡量企业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公式中的负债总额包括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分析角度不同,对资产负债率的高低看法也不相同。债权人认为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该比率越低,债权人越有保障,贷款风险越小;从股东的角度看,如果能够保证全部资本利润率大于借债利率,则希望该指标越大越好,否则反之;从经营者角度看,负债过高,企业难以继续筹资,负债过低,说明企业经营缺乏活力;因此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企业要在盈利与风险之间作出权衡,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⑵、产权比率:是负债总额与股东权益总额之比率。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该指标一方面反映了由债权人提供的资本和股东提供的资本的相对比率关系,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产权比率高,是高风险、高报酬的财务结构;产权比率低,是低风险、低报酬的财务结构。另一方面,该指标也表明债权人投入的资本受到股东权益保障的程度,或者说是企业清算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
⑶、有形净值债务率:有形净值债务率是企业负债总额与有形净值的百分比。有形净值是股东权益减去无形资产净值后的净值。
有形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有形净值债务率是更为谨慎、保守地反映企业清算时债务人投入的资本受到股东权益保障的程度。从长期偿债能力来讲,其比率应是越低越好。
⑷、已获利息倍数:已获利息倍数也叫利息保障倍数,是指企业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用以衡量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运用该公式前提是本金已经能够归还,讨论归还利息的能力)。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公式中的利息费用既包括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也包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
已获利息倍数指标反映了企业息税前利润为所需支付债务利息的倍数,倍数越大,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越强;在确定已获利息倍数时,应本着稳健性原则,采用指标最低年度的数据来确定,以保证最低的偿债能力;另外,也可以结合这一指标测算长期负债与营运资金的比率,长期债务会随时间延续不断转化短期负债,并需要动用流动资产来偿还,为了使债权人感到安全有保障,应保持长期债务不超过营运资金。
⑸、影响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
长期租赁、担保责任、或有项目等。
F. 我想请问下,股东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是不允许的,为什么以借款的形式也不行。
股本权益性投来资亦即用于有限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资金。股权类投资是不允许撤资的。但可以转让股份。因此,为保证股本的稳定性,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以贷款或者借款的形势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是不允许的。
股东为了公司的经营需要,可以申请流动性资金贷款或者借款。这必须在公司成立之后,也必须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不是股权投资。
(6)股东贷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G. 公司帮股东贷的款到时无理偿还怎么办
公司欠了一屁股债最后因为资不抵债却倒闭了,那么公司背后的一大笔欠款应该怎么办?公司倒闭了之后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注意事项:一、抓住时机,及时诉讼。债权的主张也是有一个有效期的,过了有效期,你就失去了起诉权。二、及时执行。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债权人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一过,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三、可以申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果清算义务人拖延组成清算组,或在清算过程中存在拖延清算、违法清算情形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通过清算,债权人可以积极参与,达到公平清偿、追究清算义务人赔偿责任或由法院确认无法清算。 法院认定无法清算后,提起诉讼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公司人员下落不明、财产状况不清、主要财产灭失,法院将认定无法清算,并终结清算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H. 大股东贷款需要小股东签字吗
首先,这个贷款来是以谁的名义贷自款,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贷款,到时候你只会按照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至于是否需要你签字,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重大事项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就需要你签字,否则不需要。
如果是大股东个人贷款,跟你没有关系,不需要你签字。
I. 公司股东申请个人贷款
银行办理信用贷款都差不多,主要根据个人资质决定,资质越好越容易审批。
申请信用专贷款的条件属: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J. 营业执照股东贷款对法人有法律责任吗
《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63.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四、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主要义务有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等。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四条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