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宠物股份投资中,佩蒂股份怎么样啊(这条暂不做百度问答)
佩蒂股份的题材比较独特,主要生产宠物食品,但是它的业绩较差,股价太高,不要因为你喜欢动物就爱屋及乌,比它好的股票一大堆,买个业绩增长,股价不高的比较稳妥。
㈡ 风险投资中创业团队和投资方,一般各占多少股份
这个具体要看,项目的成熟度和融资比例
不知道朋友你有没看过版央视的 创意中国星 节目,那个权就是现场拉风投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打个比方:你的项目已经成熟,类似那个节目中有个汽车导航服务的公司,年产值已经1000W,他要融资500W,只给5%的股权,但是最后大家协商,给了风投10%的股权,这个地方个人认为风投肯定是转到了,因为回收期很短
再打个比方,也是那个节目中的,有个北京农民老汉,我不记得叫什么了,自己可以研发机器人,并且推广,他的初步构思是给中小学生做模型联系,但是只是一个想法,连计划书也没有,那么风投方就要来做前期的孵化,包括后期的运营,那么是很辛苦的,诚然这个项目很好,但是回收期较长,风投方出资200W,并且担负是初始的费用,要了50%的股权。。
所以说你要给自己的项目做好评估,再去打动风投方
㈢ 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2008年3月19日,公司前身上海细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 2011年3月31日,公司名称由“上海细维投专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属为“上海投中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上海投中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都兴梅
成立时间:2008-03-19
注册资本:2135.1351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23000033447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潘园公路1800号710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㈣ 投资入股亏损中的公司,股份怎么计算
1、这15万的入股有多种方式,可以认购你公司的股份方式,也可以是增资形内式。至于你给多少容股份作价15万给他都可以协商。(个人建议,最好不要把超过全部50%的股份给他
2、那20%股份当然有效,经过登记的,与后面买卖股份或是增资形式无关。当然也可以是由你老婆这边转股份给你朋友。
3、继续融资也是可以以买卖股份形式进行的。比增加资本形式更好操作。
4、加入新股东需要去工商局进行登记。
5、公平的话只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双方同意,觉得公平就可以了。
具体咨询可以联系面谈较好。
㈤ 那位告诉我风险投资人在公司中的股份分配比例和技术股的分配比例
技术入股可以认为是无形资产投入,但无形资产很难确定其真实价值。版你可以和其他股东对权你的技术进行合理估价,并且一直同意。估计出来的价值就可以算在总股本中。但一般来说,无形资产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应该是比较少的。因为无形资产在公司负债时是无法抵消债务的。
投资人和管理层最好是分开的,比较正式点。每个大股东都有投票权,所以你要改革,那就要有半树以上的股东支持你。
㈥ 公司应资金周转不过,其中一个合伙人又投钱进去,那他的股份就增其他合伙人的股份就降吗
这不算是降低。打个比方:如你公司原先的资本是10万,4个股东,专每个股东各出资2.5万,各占股属份25%。现在,其中一个股东再追加10万,也就是说你们公司的资本现在是20万了,那出资人所占比列为20中12.5万,应占股份的62.5%,其他人应占股份的12.5%,但你在公司的资本还是没有变的还是2.5万。这叫拆股融资。如果资金短缺是可取得办法。
㈦ 三个人投100万开厂。按股份制,后要扩大再投100万其中一股东因钱不够不加钱。。那他股份,股金有什么变化
就按照最后总投资的钱数 按他投资的比例给他分就对了 例如最后 200W 他最后 只投了20W 那他就是10%的股份
㈧ 投资协议中的股权释放是什么意思
意思为:卖出股份。将股权卖给(转让)他人。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
1、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2、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8)投中股份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的限制: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1、封闭性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35条[1]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
㈨ 投资664400元,其中一个投了20万,占多少股份
200000÷6644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