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桑弘羊的人物生平
汉景帝中叶(前155—前152年),桑弘羊出生于洛阳的一户富商家庭。 洛阳前身是西周都城“洛邑”,居民主要是商朝的旧贵族,他们有着经营工商业的传统,至西汉年间,洛阳号称“天下冲扼,汉国之大都” ,人口超过三十万,“富冠海内” ,成为一个以商业著称的大都会。 悠久的商业传统对洛阳的民俗产生了巨大影响,洛阳人多以善于经商而著称,如战国时期的白圭和西汉的师史。
洛阳人文荟萃,许多先贤的传奇事迹深深打动了幼年时期的桑弘羊。苏秦刺股、佩六国相印的传说给桑弘羊曾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出相入将、封土拜爵的出仕立功思想一直牢牢占据桑弘羊的头脑,并对“富贵则亲戚畏惧之,贫贱则轻易之”的看法也深有感触。 贾谊的“非和亲主义;积贮之重要;非放铸论(统一币制)”的政治主张也被桑弘羊所接受与继承。
家乡独特的社会环境对桑弘羊的思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家庭的蒙学教育与父辈的熏陶下,桑弘羊自幼对数学及商业有着浓厚的兴趣,少年时期的桑弘羊就深谙算术和经商之道,并能帮助家庭进行一些理财活动。 汉景帝末年(约前142年) ,年仅十三岁的桑弘羊以“精于心算”名闻洛阳。 汉廷诏书,特拔桑弘羊入宫(一说捐官入宫),任为侍中,侍奉汉武帝兼陪读。 桑弘羊的入宫对他的一生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使他没有再像他的父辈那样走上商贾的道路,而是踏上了仕途。而长期在武帝身边伴读,使桑弘羊与武帝形成了亲密的君臣关系,并逐渐成为武帝的得力助手。
博览群书
桑弘羊入宫不久,武帝开始逐渐实施“独尊儒术”的政策,在学习上对经学表现出很大的积极性。 在这样的环境下,桑弘羊也开始研读《五经》,并有很深的造诣。 借助在皇宫伴读的有利条件,桑弘羊还得以广泛涉猎儒学以外的诸子百家学说,尤其精通法家和管商之学 ;在史书方面,因为秦汉时隔并不久远,并有着阅读皇家档案的便利条件,桑弘羊的历史知识则显得更为丰富。
崭露头角
武帝即位后,凭借西汉前期七十多年的积蓄,国家财政本来非常富裕 ,但由于武帝的“有为”,尤其耗费巨大的对外战争,兼之大兴功业和救灾 ,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仅仅二十年后,国家财政就开始频频出现亏空。 在财政困难面前,武帝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如元朔年间,为增加收入,专门设置“武功爵”,共值三十余万 ;还专门树立了一个献财典型——卜式,号召百姓向国家捐献钱财。 这些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仍是杯水车薪,而且还造成了吏治败坏等弊端。
元狩三年(前120年),为了应对因对外战争造成的财政亏空问题,武帝采纳郑当时的建议,下令实施盐铁官营政策,将原属少府管辖的盐铁划归大农令,由国家垄断盐铁的生产,并任命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商孔仅为大农丞专门负责此事。桑弘羊由于善于计算经济问题,参与盐铁官营规划,负责“计算”和“言利”之事。 元鼎二年(前115年),鉴于桑弘羊在理财上显示出的突出才干,武帝提拔桑弘羊为大农丞 ,担任大农令(掌管财政的最高官员)的副手 ,统管会计事务。桑弘羊在出任大农丞的五年里,先后参与并圆满完成了几项重要任务,初步展现出卓越的理财才能。
●算缗告缗
算缗是封建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告缗是对商贾隐瞒资产、逃避税收的惩罚措施,兼具保障算缗和剥夺商贾的特殊意义。最初提出这个办法的是御史大夫张汤,元狩四年(前119年)曾颁布了推行法令。但由于当时的大农令颜异不赞成此事,所以未能认真贯彻执行。
元鼎三年(前114年),桑弘羊出任大农丞一年后,在汉武帝的大力支持下,算缗告缗迅速在全国展开,尤其杨可所主持的告缗更是雷厉风行。 到元鼎六年(前111年)宣布告缗停止,前后仅仅三年的时间,告缗便取得了巨大成效。政府得到以数亿计的财物,成千上万的奴婢;没收的田地,大县数千顷,小县百余顷,还有很多房屋。中等以上的工商业者纷纷破产,而政府的国库却充实起来,再加上盐铁的收益,有力地支援了汉武帝的对外战争。
●假民公田
假民公田,即国家把一部分公田(官田)以租借的名义分给丧失土地的农民,然后向他们征收相当于田租的“假税”,是安抚内地流民的一项举措。 在桑弘羊的领导下,大大扩充了租借于民的公田数量。除了大农所掌管的公田、原有荒地(“草田”)和兴修水利增加的溉田,还增加了算缗告缗时没收贵族、官吏犯罪和商贾的田产 ,并开放部分园池和苑囿的土地租借给贫民。
假民公田的实施,使相当一部分丧失土地的农民又重新得到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使得大批流民得以自食其力,缓和了由于土地兼并所激化的阶级矛盾;另一方面,也使内地许多荒地得到开垦,从而扩大了全国的垦田面积。还使许多流民不再成为国家救助的对象,不仅节省了开支,还为国家恢复和增加了税源。
●移民屯垦
汉武帝在对匈奴的战争中取得胜利后,为了巩固边防,从根本上解决边防军的粮食供应问题,沿袭西汉前期的民屯政策,继续大规模地执行汉文帝时晁错提出的移民实边策略。为了进一步巩固内地军事要塞,武帝时又开发出军屯。元鼎六年(前111年),又派吏卒五、六万人到今甘肃永登一带屯戍,接着不断扩大到上郡、西河,及新建的武威、张掖、敦煌、酒泉四郡,人数增加到六十万人。
在桑弘羊的谋划和组织下,这次大规模的军屯活动得到了圆满成功。多达六十万人的屯田卒一边从事于农业生产,一边肩负着边塞保卫任务,为保证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很大贡献。 发挥出了安置流民、开发西北边疆、减少军费开支和巩固边防的重要作用。
●币制改革
汉承秦制,法定货币也是黄金和铜钱,汉初铜钱仍继续名为“半两”。 由于经济凋敝,国家对铸钱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政策。 虽然对恢复和发展经济曾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导致了货币轻重不一,币值混乱的问题。 到了文帝五年(前175年),政府更撤除了禁止私人铸钱的命令,因而盗铸钱的风气盛行,影响了经济的正常流通;一些地方割据势力也借此极力扩张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作为与中央王朝相抗衡的资本。 汉武帝为了整顿财政,曾在元狩四年(前119年)造了三种货币:皮币、白金(银、锡作的合金币)、三铢钱,但效果不好,形势已发展到近乎完全失控的地步。
元鼎四年(前113年),为了彻底整顿货币,汉武帝接受桑弘羊等人的建议,禁止郡国和民间铸钱,由政府指定上林三官(掌管上林苑的水衡都尉下属钟官、技巧、辨铜三官)分别负责鼓铸、刻范和原料;废除过去铸的一切钱币,而以新铸的五铢钱(三官钱)为全国唯一通行的货币。
这次币制改革基本解决了私铸铜钱、币制混乱的问题,不但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稳定了市场和流通,起到了巩固西汉统治的作用。 同时,这次币制改革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政府的一次创举,它最终将汉朝的币制稳定下来,使汉朝的五铢钱成为质量稳定的钱币,一直流通至隋朝七百余年而通行不废,这与桑弘羊的经济思想是分不开的。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由于在理财方面所表现出的卓越才能,汉武帝任命桑弘羊为治粟都尉,并代理大农令。从此之后,直到汉武帝去世,桑弘羊独掌财权二十三年,开始为汉武帝的文治武功出谋划策,提供物质上的支持。
●结构改革
桑弘羊出任代理大农令不久,立即奏请汉武帝设置了“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 由大农部丞负责监管和指导各个郡国的财经事务,改变以往对财经多头管理的弊端,同时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财经管理系统,为保障和推行新的财经政策做好人员上的准备。 至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大农令改称大司农后,大司农系统又进一步扩大了组织机构。除了大司农中丞外,大司农的属官增加了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和斡官、铁市两长丞。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在扩大大司农属官的同时,桑弘羊对地方上的有关财经官员也进行了改编和重组。以往隶属于郡国的诸仓(主管仓库)、农监(主管农桑)、都水(主管水利)等六十五官长丞,都被划归大司农直接管辖。这就进一步统一了全国的财经管理,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也使桑弘羊可以有效地实施自己的理财措施。
●盐铁官营
早在元狩六年(前117年),孔仅和东郭咸阳就提出了一个实施盐铁官营的具体方案。 盐的官营采用募民煮盐而官府专卖的做法; 铁的官营,则由官府彻底垄断。 汉武帝还是很快批准了这一方案。 在最初几年盐铁官营特别是铁的铸作曾取得明显成效 ,但由于他们多选用商贾担任盐铁官,所以不但执行的不彻底,还造成了严重的吏治混乱现象,
桑弘羊掌管财政大权后,增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对郡国盐铁官分别予以整顿,并增加了盐铁官的设置地区。据统计,经过桑弘羊的努力,一共设置了三十五处盐官(一说三十六处),分布在全国二十七个郡 ,盐铁官营前,这些地区的私营盐业都非常发达,国家对它们采取征收盐税的政策 ;铁官则至少设置了四十八处,分布于四十个郡国,所有铁官均由大司农所属铁市长丞掌管,基本完善了盐铁官营的管理系统和经营网络。由于资金雄厚和人力充足,在盐铁官营全面实施后,它们的生产规模都迅速扩大起来。
官营盐铁业的规模化生产,无论其资金、设备和人员方面,还是降低成本、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工艺技术改进方面,对于规模一般很小的私营盐铁业来说,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总结后,桑弘羊对大生产的优越性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在二十多年后的盐铁会议上,桑弘羊为了捍卫盐铁官营政策,就指出官营盐铁业的大规模生产要优于私营盐铁业的小规模经营。
然而,由于官僚体制所不可避免的种种弊端,盐铁官营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 为了完成规定的任务,官营铁器只注重产量,所生产的铁器多为应用很少的大农具,根本不适合农民使用。 不仅如此,官营铁器还存在成本高、质量低、不准挑选、购买不便、强买强卖和强迫农民服役等问题。 更重要的是,官营盐铁的价格昂贵,许多贫民都根本买不起。
●推行均输
均输法最早由桑弘羊于元鼎二年(前115年)创立 ,并在部分郡县试行五年。 均输法规定,凡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的物品,均按照当地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由均输官运往其他地区高价出售。 这种做法既可以避免商贾的中间盘剥,大大降低收购的成本,又可以免除郡国向朝廷输送贡物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同时还可以流通物资,并随时调剂国家所需要的物品。 而朝廷不费分文即得到了各地的土特产品,并通过这些物品的转运贩卖获得巨额的利润。
元封元年(前110年),由于官府自行买卖,互相竞争,从而导致物价,为了平抑物价上涨,桑弘羊在全国普遍推行均输。 设置数十个大农部丞,分别掌管各个郡国的农业和官营工商业;在县一级设置由大农部丞领导的均输官,负责物资的转运和贩卖,以统一管理全国的物资转运和贸易。 太初元年(前104年)后,各地的均输官统一接受大司农均输令丞的领导后,均输官的分布应相当普遍(如黄霸就担任过均输长)。
自元封元年全面推行均输法后,在短短一年之中即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效。史载国家向急需粮食的地区调运粮食,而大农诸官则都向京城运送粮食,结果使山东漕运由汉初的数十万石竟猛增到六百万石。同时,太仓和甘泉仓这两个著名的国家粮库都装满了粮食,边郡粮库也都有余粮,通过均输所直接获得的赢余有五百万匹帛。
均输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均输官征收贡物,不是征收当地能够生产的土特产品,而是征收当地没有的物品。 二是在上交物品的验收上有些均输官故意刁难百姓,在买卖货物时又往往采取欺诈手段,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给农民造成了更大的负担和痛苦。
●创立平准
元封元年(前110年),为了配合盐铁专营和均输的推行,桑弘羊创立了一项新的财经措施—“平准”(由国家控制全国的物资和买卖,以平衡物价),并专门在京城长安设立了一个隶属于大农的机构——平准,由平准令掌管。 大农诸官以各地均输的物品和工官生产的车船、器具为后盾,当京城某种商品过分涨价时,就以平价向市场抛售,使其物价下降;反之,如果某种商品价格过低,就大量买进,促使物价回升。
桑弘羊实施平准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稳定物价,但也有营利作用。它与均输相辅相成,是控制市场、平抑物价政策的两个不同侧面。平准要靠均输来提供货源,均输官所征收或收购的物资,运往京师后也要通过平准出售,两者如影随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平准法的推行,对于稳定物价、打击投机商操纵市场的不法行为具有比较明显的作用。但同样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一方面,官府乱发号令,强迫收购各种物品,导致物价上涨,为商贾牟利创造了条件;另外,官吏直接从事贸易,也必然会出现营私舞弊、官商勾结甚至囤积居奇的现象。
●纳粟拜爵
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出任大司农后,又奏请汉武帝批准,大力推行纳粟拜爵、补官及其赎罪政策。 秦汉时期的纳粟拜爵最早始于商鞅变法,开始实行多交粟帛可以免除徭役的政策。 及至西汉建立后,纳粟拜爵的政策被继续沿袭,并增加了赎罪的内容。 武帝前期为解决财政危机还采取过“募民买复”、“入羊为郎”的措施 ,桑弘羊出任大农中丞后,进一步扩大了纳粟补官的范围,不再限于官吏,普通百姓也允许买官。
这些措施的施行,增加了财政收入,特别是增加国家粮库的储存,仅仅是元封元年一年,国家粮库即堆满了粮食。 但是这种做法却造成许多严重的恶果:一方面,纳粟拜爵使得许多地主和富农可以免役,不但导致贫富异役,而且减少了国家征发徭役的来源 ,最终便把徭役的征发摊派到农民身上。 另一方面,破坏了司法制度和选官制度,造成贫富异刑,进一步扩大了司法不公,同时也导致了管理效能的下降和吏治的败坏。
尽管如此,从总体上看,桑弘羊的理财措施仍可以说取得了巨大成功。武帝对此也非常满意,所以特别给桑弘羊赐爵为左庶长,黄金二百斤。
●酒类专卖
天汉元年(前100年),桑弘羊被正式任命为大司农 ,除了继续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财经政策外,所采取的最有影响的理财措施就是实行酒类专卖。
中国古代的酿酒业源远流长。 酒的产量和销量也很大。 早在殷商时期,酿酒业就相当发达 。到了西汉时期,随着农业的恢复、发展和粮食的不断积累,酿酒业又有了新的发展 ,饮酒之风盛行,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酿酒业非常兴盛,私营酒酤的利润也相当丰厚。
天汉三年(前98年),为了更多地增加财政收入、镇压农民起义和更加垄断市场,桑弘羊奏请武帝实行了酒榷(酒类专卖),由官府对酒类实行专营,以独占酿酒和销售的利润。
酒榷政策实行后,对于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仅仅是通过销售,国家即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盈利。如果再加上高额的酿造利润——每生产一千酿酒,至少可得到二十五万二千钱的盈利,其收入将是一笔很大的数字,确实能够“赡边,给战士”,解决很大的问题。 从天汉四年(前97年)到武帝后元二年(前87年),是桑弘羊在武帝时期继续独掌财权的十年。虽然天汉四年,桑弘羊因受到其昆子弟犯法的株连 ,被贬为搜粟都尉。 但武帝只是降低了他的职务,以示惩戒,并没有真正追究他的责任。桑弘羊虽然被贬,武帝仍对他非常信任,让他代理大司农的职务,即降职留用。这一时期,他仍然大力推行盐铁等各项理财措施,并积极为解决各种新问题而出谋划策。
征和四年(前89年),汉军出兵西域,再次攻破车师后,为了巩固胜利成果,确保中西商路畅通,桑弘羊与田千秋等联名上书,建议武帝扩大轮台屯田,加强轮台、渠犁的屯田规模 ,以保障军粮供给。 对桑弘羊的建议,武帝最终却没有采纳,相反还批评了桑弘羊等人,并自我检讨,下诏承认遗忘战争正常的错误,同时要调整政策,认为当务之急应是与民休息(轮台罪己诏),执政理念发生重大变化。 后元二年(前87年)二月十二日,汉武帝病重,将年仅八岁的刘弗陵立为皇太子。 二月十三日,武帝诏近臣托孤,任命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接受遗诏辅政。加封桑弘羊为御史大夫,金日磾为车骑将军,上官桀为左将军,共同辅佐少主。 二月十五日,刘弗陵登基为帝,是为汉昭帝。遵照武帝遗诏,由大将军霍光主持国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磾、 左将军上官桀为其副手。
霍光是的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异母弟,霍去病去世后,霍光升任奉车都尉、光禄大夫等职位,侍奉汉武帝左右,前后出入宫禁二十多年,未曾犯一次错误,因此得到汉武帝的信任。 昭帝即位后,霍光受武帝《周公辅成王》图辅政,实际上已掌握了汉朝政府的最高权力。 霍光与辅政大臣上官桀有联姻关系,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娶了霍光长女为妻,生有一女上官氏,两家关系密切。
桑弘羊和霍光的经济理念不同,自从桑弘羊推行一系列官营政策以来,由于国家几乎完全控制了生产销售和市场,地主官僚、贵族和商贾,都对这些政策表现出强烈的反对和抵制。霍光掌权后,为了缓解统治集团内部的压力,主张对国家垄断的工商业稍微放松一些,不要管的太死,而桑弘羊则坚决主张严管。 但桑弘羊的理财政策并未随着武帝去世而废除,相反,是一直贯彻执行下去的。桑弘羊因此经常自夸功劳,并以此作为替子弟某官的资本,却屡屡被霍光拒绝,因而桑弘羊与霍光矛盾也慢慢激化。
始元四年(前83年),昭帝十二岁,鄂邑长公主为其选皇后,上官安打算让年仅六岁的女儿上官氏入主后宫,遭到霍光反对。上官安与鄂邑长公主的情夫丁外人关系要好,转而通过公主立女上官氏为皇后(即上官皇后)。上官家族为了回报鄂邑长公主,想将丁外人封为列侯(汉代有规定,非列侯不能娶公主),被霍光以“无功不得封侯”驳回。双方因而结怨,成为政敌。 于是,上官桀等就与桑弘羊联合起来,反对霍光独揽大权。 主词条:盐铁会议
始元五年(前82年)六月,杜延年建议行文帝时期政策,提倡节俭、对民宽和 ,霍光采纳,诏令三辅、 太常各举“贤良”二人,各郡国察举“文学”一人。 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召集抵达京师的贤良文学(贤良方正所选拔出的人才),商议罢黜盐、铁、酒等专营政策,会议在京师隆重召开。
盐铁会议是在霍光一手策划下召开的一次讨论国家现行政策的大会,霍光召开盐铁会议,其主要目的在于利用贤良文学对盐铁等政策的攻击,从政治上打击桑弘羊。 在会议上,从民间来的贤良文学对盐铁官营等财政措施进行了全盘否定,并进而攻击汉武帝轮台诏以前的内外政策。作为这些财政措施的经办人,桑弘羊坚决捍卫汉武帝的内外政策,不仅就盐铁等政策的存废与贤良文学展开了激烈论辩,而且充分肯定了诸如抗击匈奴、加强中央集权、抑摧豪强和农商并举等政策的作用。
始元六年(前81年)七月,会议结束。通过这次会议,霍光成功利用贤良文学批评和打击了自己的政治对手,赢得了比较广泛的舆论支持,经济上也使得官营政策有所收缩,罢黜了郡国酒榷和关内铁官 ,是盐铁会议的一个最大赢家。会后,霍光任命参加会议的贤良文学为列大夫,贤良文学活跃一时。 始元六年(前81年),上官桀等人勾结燕王刘旦,密谋燕王上书昭帝揭发霍光谋反,由桑弘羊组织朝臣弹劾霍光,被昭帝识破。昭帝也因此更加亲近霍光而疏远上官一派,霍光的辅政地位愈加稳固。
元凤元年(前80年)九月,上官桀等筹划政变,由鄂邑长公主设宴邀请霍光,命埋伏的兵士将霍光杀掉,废除汉昭帝,拥立燕王刘旦。公主门下的稻田使者(管理稻田租税的官员)燕仓发觉了他们的阴谋,于是昭帝、霍光在政变未发动之前,先发制人,将主谋政变的大臣统统逮捕,桑弘羊亦牵连被灭族。
⑵ 况钟传 翻译 初以吏事尚书吕震,奇其才,荐授仪制司主事,迁郎中 其他官田没海者,赋额犹存,宜皆如诏书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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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石岩官田村有哪些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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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明代官田有哪些种类,怎样管理使用
最尊贵的土地应属皇庄。顾名思义,这是皇室占有的庄园田地。或问,皇室的人又不会种地,不愁吃不愁穿,要那玩意儿干什么。成化初年,刚即位的皇帝朱见深没收太监曹吉祥的田地,改为宫中庄田(始有皇庄名称),就有大臣向皇帝朱见深提出这个问题:“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民较利?”朱见深心说,放屁。庄园田地乃财富象征,且租金全部收归皇宫私有,小钱凑多了也是大钱,岂能拱手让人?于是将意见当成耳旁风。有责任感有担当的官员总觉此举不妥,就通过各种方式来委婉地规劝。比如,他们会拿灾异说事。天上星象发生位移,气候有重大变化,都属于上天对人间的警示,皇帝得认真对待这事。户部尚书李敏曾上奏说,北京近郊有五处皇庄,占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管理庄园的官兵召集流氓地痞,非法占人土地,敛人财物,污人妻女。稍有反抗,便遭诬奏,百姓不得安宁,天上灾异频发。这几句话还真把皇帝吓着了,除了戒饬庄户外,还废掉了仁寿宫庄,退耕还牧,命侵人草地者悉数退还。
可惜这些小调整无法改变皇庄越来越壮大的现状。皇帝好货,下属必疯狂进献。反正土地不是自己的,送给皇帝属于顺水人情。从成化到弘治再到正德,五六十年间,各地官员以各种理由把各种土地改为皇庄,正德皇帝朱厚照登基不过几个月就建了七座皇庄,其后增至疯狂的三百余处。这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皇庄增加了,百姓土地就会减少,且要受皇庄管理者的欺凌。终明一朝,皇庄骚扰百姓极甚。
与皇庄有关的是赐乞庄田。明朝建立,当初无立锥之地都的小和尚朱元璋上台了。深山出太阳,翻身把歌唱,共同打天下的弟兄们都来吧,给你,给他,也给他。丞相、勋臣及以下百官,统统分田(名曰赐田)。多者高达百余顷,亲王乃至千顷。公侯暨武臣亦赐公田。至于在前线打仗阵亡的将领,更要赐给公田。十五世纪中叶以后,诸王、公主、皇亲、大官僚、宦官、大寺院主向皇帝请乞庄田之风盛行。大家一起向皇帝伸手,皇帝很受用,经常如约赐给。这种庄园与赐田统称为赐乞庄田。
还有百官职田。即职分田,皇帝赐给百官田产,收入供给官吏办公费用或充部分薪俸之用。请注意,百官职田与赐乞庄田不同。前者可充抵薪俸,后者是白给,不碍俸禄的事,勋臣一边拿了地,还一边额外领着朝廷发的工资,这就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期间,朝廷也曾收回赐乞庄田,但臣子们乞赐不断,皇帝抹不开面子,赐乞庄田不久回潮。
另有一些专用土地(相当于专款专用)也属官田。比如学田。基层一州一府一县基本都有学田,租金专供各府州县学校的教育经费,不可挪移。
牧马草场。明朝以前,政府的马主要靠官府自养。朱元璋开始,百姓养马就像纳税一样,成为重要义务。政府拨出部分田地供给百姓放马。这种方式对百姓来讲是件很痛苦的事。比如,官府交给你一匹母马(骒马),明年你必须交一匹小马。母马不死你就得年年交幼崽。但谁能保证母马年年怀孕,且必须生产呢?官府不管那一套,你交不上,就得赔偿。这就相当于官府存款在你这里,年年收取旱涝保收的利息。又比如,官府把良马寄养在你的家中,有了差池,原价赔偿。但谁能保证马匹没个头疼脑热,生老病死呢?官府不管那一套。百姓义务养马不算完,还得送到管理马政的机构太仆寺进行验收。动辄几十里地几百里地,人困马乏精疲力尽,人吃马嚼费用不少,到了目的地,太仆寺的老爷们要严格查验啊,查完告诉你不合格,怎么来的怎么回去。据说当时的退货率达到百分之四五十。白养一年不说,还得赔上人家一匹马。为减少损失,他们只好凑钱贿赂查验官,放自己一马(“放人一马”合着是从这儿来的)。收了钱,查验官心里舒服了,老百姓交来的马也就合格了。算一算,里里外外老百姓得付出多少代价。
牲地。指光禄寺、太常寺供宴飨、祭祀用牲畜的种植饲料或牧放用地。
城壖苜蓿地。近城或城下之地,长满野草苜蓿。此等土地原来禁止耕种,十六世纪后准许开垦。
园陵坟地。皇帝陵墓占地或地方公共墓用地。
边臣养廉田。边疆辛苦,收入有限,朝廷在各边镇置官田,收租作为将官在俸饷之外的津贴。
那么,官田是从哪里来的呢?强夺百姓的田产或有之,但不能是常态,否则社会矛盾就大了。常态大概有如下几种。其一是还官田,即田地一度赐给官员或由民承种,后因事故又还回来的田地;其一是没官田,即没收上来的田产。凡“民间有犯法律复籍没其家者,田土令拘收入官”。明初,这种没官田以江南为最多,大多是没收当地犯法土豪或张士诚集团的土地;还有断入官田,即官府通过一定法律手续,把民田改为官田的,比如某户人家全家死亡,户口已绝,田地无主便改为官田。
专制制度下的这么大一个国家,要想增加点官田,办法有的是。
还有一种官田比较特殊,这类官田称为屯田。即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采取各种方式开垦边疆土地,以给养边防军队。这是扩大国有资产规模的方式,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从西汉武帝时起各届政府多有屯田之举,到明清时代,虽有间断,但一直存在。
屯田又分军屯、民屯和商屯。军屯是由军人开垦的土地;民屯是由政府招募、迁移民户或者派驻流放人员开垦的土地;商屯则是由商家出资,招募百姓垦种官田,用粮食换取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比如给予食盐专卖的权利等)。无论哪种,都由在当地设置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明朝的军屯开始时曾非常成功。朱元璋设立民兵万户府管理军垦事宜,寓兵于农。那么庞大的军队,不能坐吃山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操练之余,大家干点活还能锻炼身体呢。屯军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负责守城,一部分负责耕种,根据具体情况分配比例。原则上越靠边境的地方,守城军士比例越高,大概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内地驻军屯田,从事耕种者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每名军人受田五十亩(这是个平均数,此外还有受田百亩、七十亩、三十亩、二十亩的,均称为“一分”,其实就是一份的意思),同时给予耕牛、农具等。为了鼓励生产,朱元璋让各地积极种植“样田”(示范田),对成绩优异的军屯给予表彰。其中,太原左卫千户陈淮因为亩产高而得到朱元璋的重赏,宁夏总兵何福因为粮食存量大而被皇帝“赐敕褒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各地屯军掀起一波又一波大生产运动,成果显著。京城附近有专门从事耕种的屯军四万人,专任战守的常操军十九万,以四万人供养十九万人,居然绰绰有余。还有一个数字:明初全国设置卫所约八百余,合计军人总数三百一十多万。天下屯田八十九万九千余顷,分到每个人身上,均摊二十九亩。这三百一十万军人每年大概吃掉三千七百二十二万石粮食,基本可以完全自给,甚至连相关的花销也可以自理。故几百万大部队也不嫌其冗,岁费数十万而不见其匮乏。
为了保护军民屯田的积极性,开始时严禁向其征税。洪武三年,中书省请求向太原、朔州的屯田征税,诏命勿征。第二年,中书省再次建言:河南、山东、北平、陕西、山西及直隶淮安诸府屯田,凡是官府给牛和种子者应该让他们交一半公粮,自备生产资料的,也应交百分之三十。诏令不能征收。三年后,每亩开始收租一斗。因为屯田余粮颇多,洪武十五年终于制定了相关征收条例:军田一分,缴纳正粮十二石,存储在本屯仓内,由本军自支,余粮作为本卫所官军俸粮。永乐初年,制定屯田官军赏罚例:每年完成十二石粮外,还要有六石余粮,多者赏钞,缺者罚俸。同时配套一个人性化的规定:年满六十岁的屯军与残疾及幼小者,产粮用于养活自己,不受该条例限制;屯军若因公事耽误了农务,免征公粮。
但奇怪的是,此后各地开发的屯田越来越多,而征收上来的粮食越来越少。正德年间,辽东地区屯田比永乐朝增加将近一万七千顷,而产粮由原来的七十万石缩减为十七万石,骤降五十三万石。为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反差?来看一例。宣德六年,有人揭发宁阳侯陈懋私遣军士操舟出境捕鱼,采集木头,又派军士携银子去杭州买货物。后来一查,此人侵吞屯仓粮食二十多万斤,私自役使军士为其种田三千余顷。这么大一块肥肉摆在面前,谁说了算就是谁的。谁又能受得了这种诱惑?英宗以后,败坏更甚。太监刘瑾的党羽韩福任御史,奉命到辽东清理屯田,激起屯军哗变,费了好大劲儿才平息下去,可见此时矛盾之深。屯田多被内廷太监、各卫所的军官占夺。军士越种田越赔钱,苦不堪言。屯丁逃亡者日益增多。当初的仁政终于成了万人憎恨的恶政。
户科一位叫做管怀理的官员曾分析屯田破坏的四大原因:“疆场戒严,时不能耕”;“牛种不给,力不能耕”;“丁壮亡徒,无人以耕”;“套为虏有,…势不能耕”,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根子还是体制问题。给了管理者拿钱的机会,人性之恶就会被激发出来,怎么能要求个个都当圣人?
制度本来就应把管理者当硕鼠防着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