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集成电路企业税优惠政策已经明确了吗
据报道,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通知,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明确,相关优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② 国家给予集成电路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优惠政策脉络
2000年6月,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该政策从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技术政、出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人才吸引与培养政策、采购政策、软件企业认定制度、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和行业管理等十大方面,着重对软件行业提出若干优惠与支持政策。在税收政策中,首次提出: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集成电路设计业视同软件产业,适用软件产业有关政策。
2011年1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政策落实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的支持力度与扶持导向。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财税政策,一方面明确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使用对象与具体内容;另一方面提出了另一项全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五免五减半”,极大鼓励了不同规模、不同技术层次的集成电路企业的发展。
2012年8月,国家财政部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财税〔2012〕27号),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三大类使用主体。
2016年5月,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9号),就备案资料填写与提交、监管审核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2018年,国家财政部、财税总局印发《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对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情形进行了补充与调整,使得集成电路产业的扶持政策有了与时俱进的属性。
2019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继续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政策
梳理集成电路的政策延续脉络,我们可以发现,近年来,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而税收优惠政策,又以“两免三减半”与“五免五减半”为核心措施。
所谓“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优惠期五年;而“五免五减半”政策,即“前五年免征所得税,后五年减半征收”,优惠期长达十年。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大致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企业。
两类企业想要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一方面要符合一系列企业认定条件,另一方面符合这些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还须进一步符合相应的情形。
根据中发智造对政策文件的整理,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需须符合的情形如下:
(1)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2017年12月31日前投资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 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0.13微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 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与之前的“0.8微米”对比,条件更为严苛。
而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需进一步满足的条件,相较之下就更为严格了,毕竟政策优惠力度更大。根据政策规定,“五免五减半”政策主要适用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第一,2017年12月31日前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第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期满为止。可见,随着技术的发展,政策对新设集成电路企业的要求也逐渐变高,不断激励企业变得更强。
③ 想要创业做集成电路相关的产业,想知道有没有扶持政策,前景怎么样。
集成电路行业基本概况分析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它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由于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中都需要使用集成电路,因此集成电路已经广泛应用到计算机、家用电器、数码电子、自动化、电气、通信、交通、医疗、航空航天等诸多国家重要领域。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集成电路已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地区经济的晴雨表,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政策利好+市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扶持以及市场应用带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持续保持了增速全球领先的势头。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规模已达1424亿元,2012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规模突破2000亿元。到了2014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规模增长至3015.4亿元。2017年时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规模达到了5411.3亿元,较2010年增长了2.8倍,2010-2017年复合增长率达21.0%。截止到2018年Q3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规模已达到4461.5亿元,同比增长22.4%,预计2018年全年行业销售规模将达6400亿元,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2010-2018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规模统计情况及预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④ 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哪些
梳理近年来集成电路产业的国家政策,中发智造发现,国家政策对集成电路的扶持,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层面。而税收优惠政策,尤以“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为两大核心优惠政策。
一、核心政策概述
根据2012年的政策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
所谓“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即按12.5%征收)”,优惠期五年;而“五免五减半”政策,即“前五年免征所得税,后五年减半征收”,优惠期长达十年。
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大致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企业。
两类企业想要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一方面要符合一系列企业认定条件,另一方面这些满足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还需进一步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形。
二、政策脉络
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由一系列集电产业方面的国家政策延续、细化而来。如果只想了解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的认定条件和需要进一步符合的适用情形,可以直接跳过本章节。
1.国发〔2000〕18号
2000年6月,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该政策从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技术政、出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人才吸引与培养政策、采购政策、软件企业认定制度、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和行业管理等十大方面,着重对软件行业提出若干优惠与支持政策。
在税收政策中,首次提出: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集成电路设计业视同软件产业,适用软件产业有关政策。现在看来,这条政策可谓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发端。
该政策同时强调,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因此,这份政策也奠定了对境内集成电路企业一视同仁的基础。
2.国发〔2011〕4号
2011年1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政策落实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的支持力度与扶持导向。
该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其财税政一方面明确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与具体适用情形;另一方面提出了又一项全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条款——“五免五减半”,极大鼓励了不同规模、不同技术层次的集成电路企业。
3.财税〔2012〕27号
2012年8月,国家财政部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财税〔2012〕27号),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两类适用主体:一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二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软件企业,并进一步明确了两类适用主体应满足的认定条件。
4.财税〔2016〕49号
2016年5月,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9号),并结合行政审批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补充、优化了两类适用主体的认定条件。
5.财税〔2018〕27号
2018年,国家财政部、财税总局印发《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对2018年1月1日之后的优惠政策适用情形进行了补充与调整,使得集成电路产业的扶持政策有了与时俱进的属性。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2019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继续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认定条件
如前所述,适用“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而适用“五免五减半”有优惠政策的主体,只有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012年印发的政策对两类企业均形成了一系列认定条件。而2016年5月政策发布之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与设计企业,应满足的认定条件需以本次政策为准:
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以单片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
(6)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服务器或工作站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两免三减半”适用情形
根据中发智造对政策文件的整理,符合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如下:
1.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2017年12月31日前投资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0.13微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 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与之前的“0.8微米”对比,条件更为严苛。
五、“五免五减半”适用情形
“五免五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相较之下更为严格,毕竟政策优惠力度更大。中发智造梳理,“五免五减半”政策主要适用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第一,2017年12月31日前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期不满15年的该类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同样也有税收优惠,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期满为止。由这两条适用情形可见,随着技术的发展,政策对新设集成电路企业的要求也逐渐变高,不断激励企业变得更强。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另一项优惠
相比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还有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1.政策优惠
2000年,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由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集成电路设计业视同软件产业,适用软件产业有关政策。
此后的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均延续了本次政策的精神,即——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认定条件
2012年印发的政策对该类企业形成了一系列认定条件。而2016年5月政策发布之后,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满足的认定条件需以本次政策为准。
中发智造梳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时,除了要符合前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应满足的条件(见第三章第二节),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2)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
七、总 结
总结来讲,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有的可减按15%税率征收,有的可享受“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有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有的可减按10%税率征收。
此外,国发〔2011〕4号政策还明确强调:为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各地方政府、各产业园区、各相关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与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⑤ 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开展趋势怎么eimkt
8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作为新一轮鼓励集成电路与软件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集合,与此前的国发〔2000〕18号、国发〔2011〕4号文件相比,新的文件首次将集成电路放到了首位和最重要的位置,在减免所得税、增值税、关税,鼓励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进口,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可谓“干货满满”。
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5月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量为406.1亿个,同比增长14.3%,进口金额为26607.5百万美元,同比增长11.1%,2020年6月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量为420.5亿个,同比增长20.5%,进口金额为28894.5百万美元,同比增长18.6%,2020年6月前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量不断增长。
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主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特种电子气体和环氧模塑料四种关键产品,其中塑料封装(主要为环氧模塑料)占近半市场。
——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⑥ 集成电路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你是从事这一行的吗
集成电路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简称“芯片”,是指通过采用一定的工艺,将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电感等元件通过布线互联,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
集成电路行业属于半导体的子行业。半导体是工业设备、通信网络、消费电子等的关键部件,是目前全球主导性的基础产业之一。
集成电路芯片关系着信息安全、经济安全、乃至国防安全,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这方面的核心技术不能受制于人,所以从国家战略层面予以重点支持发展。我国国内集成电路芯片的需求十分旺盛,仅2015年中国芯片市场占全球市场36%,但自给率仅12.7%,2015年进口芯片达2300亿美元,居国内进口商品首位。
中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
国家政策提供“天时”,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向国内转移营造了产业发展的“地利”,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667亿美元,占全球19.7%;到2018年有望达到985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达到1320亿美元,占全球33%。
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量巨大,近年来国产品牌替代明显
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额高达2270.7亿美元,连续四年超过2000亿美元,是中国进口金额最高的商品,超过原油、铁矿石和粮食进口额。而同期中国集成电路出口额为613.8 亿美元,贸易逆差1657 亿美元。预计未来几年,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额仍将维持高位。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起步晚,发展快
目前我国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造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是中国的“短腿”产业。近几年,在国家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环境下,国内移动智能终端、平板电脑、消费类电子及汽车电子产品等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整体保持平稳增长,2014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已经突破万亿元,2015 年集成电路产业销售收入已达 3500亿元,同比增长16.2%,集成电路三大细分领域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均保持增长势头。
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是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是提升国家信息安全水平的基本保障,2014 年6月,我国国务院发布了旨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明确将集成电路产业上升至国家战略。此后9
月我国成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对行业进行财政支持,以缓解集成电路企业融资瓶颈。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正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我国集成电路国产替代进口趋势将越趋明显,集成电路的国产化将为我国集成电路企业以及为之配套的装备企业带来巨大市场机遇。
⑦ 国务院大力支持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发展
[汽车之家行业]?日前,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提出,我国将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八大方面给予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支持。
此外,《若干政策》还鼓励国际企业在华建设研发中心,此举可以加强国内行业协会与国际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支持国内企业在境内外与国际企业开展合作,深度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协作和国际标准制定。根据《若干政策》,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含设计、生产、封装、测试、装备、材料企业)和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编辑点评:
《若干政策》的发布对于日益崛起的中国汽车产业智能化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各项切实有利的政策不仅可以推动本土相关企业的发展,也可以吸引更多相关行业的国际企业投入资源,长远来看有助于提升集成电路与软件产业的高度本地化。在这个全球化局势发生变革的当下,能够在高精尖行业把握关键技术将帮助我们占据主动权。(文/汽车之家丁伯骏)
⑧ 〖生产芯片的上市公司〗集成电路概念股有哪些上市公司
中兴、华为等一系列中国高科技企业连续遭遇美方打压,海康威视、三回六零、科大讯飞、大华股份答、旷视科技、美亚柏科、商汤科技、欧菲光等多家中国公司被美列入实体清单,不少高科技面临被“断供”的风险,在关键核心科技领域实现国产自主可控迫在眉睫。
这二年,国家政策也是多方面向这些关键核心科技领域倾斜,而就在今天(8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的文件首次将集成电路放到了首位和最重要的位置。
在减免所得税、减免关税、鼓励境内外上市融资、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可谓干货满满、诚意十足,下文将详细解读这些政策。
⑨ 股票跟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股票好不好,
国家正在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
具体到相关操作,还是会落实到个股上。
也就是说,
投资集成电路产业的股票没问题,但是还是要选择优秀的股票的,并且选好买股时机,不然可能会很长一段时间比较煎熬。
2017年10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业内简称大基金)总裁
丁文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谈话,可以作为参考: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后的这3年中,大基金一直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运营,同时坚持国家战略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方针指导基金投资,基本实现了对集成电路产业链,包括制造、设计、封测、装备、材料,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全覆盖。
在具体的实施中,大基金重点投资每个产业链环节中的骨干企业,基本上是行业前三。
以晶圆制造为例,先进工艺制造方面我们重点投资了中芯国际和上海华虹;
存储器制造方面我们和湖北省武汉市会同紫光集团集中投资了长江存储科技公司,这也是大基金最大的单笔投资;
特色工艺制造方面我们主要投资了杭州士兰微电子公司;
化合物半导体制造方面我们主要投资了三安光电,推动其向化合物半导体转型;在封装测试领域,我们投资了长电科技、通富微电和华天科技等行业前三名企业;在设计领域,我们投资了紫光展锐、中兴微电子等龙头骨干企业;
在装备领域,我们投资了北方微和中微半导体,并推进北方微与七星电子整合,组成北方华创。从规模上看,北方华创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半导体装备企业,中微半导体的刻蚀机已在部分大生产线上得到应用。
在材料领域,我们投资了上海硅产业集团,在大硅片领域进行布局;投资了江苏鑫华,布局电子级多晶硅材料;投资了安集微电子,促进抛光液的发展等。
除此之外,我们投资的另一个方向是,投资布局具有一定特色的企业,如耐威科技在MEMS传感器上拥有特色,国科微电子在国内直播星芯片市场占有率超过70%,苏州盛科网络在国内网络交换芯片市场具有领先地位。
总体来看,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我们对国内产业链上的骨干企业和重点特色企业,进行了较全面的布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擅自买入,盈亏自负。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祝投资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