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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制度核心

发布时间:2021-04-27 11:45:51

① 什么才是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什么是信托业的核心竞争力
信托业具有法律制度优势。一般认为,信托公司拥有信托法特有的一些制度优势,如严格的法律认可的“破产隔离”,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既独立于受托人、也独立于管理人,当然还独立于托管机构。这是信托公司从事通道业务,设计资产证券化等标准化产品的重要法律基础。又如“跨界融合”,可以将货币、资本和实业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实现产融结合、消费和投资的结合。又如受托人与受益人的可分离性,这为设计规避各类管制产品提供了可能性,使得所有者与受益者可在法律上实现分离。总之,信托法提供了巨大的灵活性,“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但随着我国其他法律制度吸收信托法中的一些特点,信托法特有的制度优势在不断减弱,如有限合伙制、公司法和合同法等,都提供了构建财产独立的一些法律框架,从而一定程度上实现准信托特性。
当然,信托公司在这些年的实践中,也在逐步增强其资产管理能力。受托人的资产管理能力是信托公司最终要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能的关键要素之一。资产管理能力包括:信托公司跨市场资产配置能力、提供资产增值服务的能力、交易结构的设计能力以及产品销售能力。
最后,信托公司还需要重点构建的另一个核心竞争力要素:社会的信任。信托公司通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合理的信托责任,从而获得社会的信任。这既包括专业管理能力,还包括信托公司的道德操守,能长期从委托人的利益,为委托人管理资产和相应事务。
2、当前是信托业构建行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期
信托业已积累相当基础。经过近十多年信托业的艰难探索,尤其是2008年以来的高速增长,信托业已成为继银行以后的第二大金融行业。不论是从公司收入、利润方面来看,还是从信托业吸引的专业人才来看,抑或是这些年来信托业务模式的创新探索来看,都为信托业的进一步转型升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泛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给信托业发展带来外部压力。近些年来,我国的泛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迅速,各类金融机构迅速拥有“准信托”的业务资格,都在利用自身的优势挖掘资产管理市场的业务空间。外在压力的显著增大,是促使信托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
信托业仍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当前信托业既面临一定的“拐点”,又是一个新的“起点”。我国居民的财富快速增加,且日益集中,绝大部分居民缺乏专业理财知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业务空间巨大。我国的经济处于转轨之中,各类兼并重组、行业整合的机会不断涌现。我国的金融业正步入转型,原有的市场分割开始被打破,市场之间的交叉、融合、分层不断在上演。市场的融合和自由化,导致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矛盾日益激烈,监管套利的机会仍广泛存在。
在一个具有广泛前景的市场环境中,面临越来越多的同业竞争,已拥有一定基础的信托业,是重新构建核心竞争力,回归本源业务的战略机遇期。

② 什么是信托计划的最核心要素

信托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概括起来,信托合同的成立版要件一般包括下列权四项: (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只要有当事人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托目的,信托成立的这一条件即已满足。实践中,对于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的,主要考察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3)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要具有确定性,即必须明确信托财产的名称、种类、基本状况以及范围。 (4)书面形式

③ 信托制度在中国本土化特点和出现的问题

信托是英美法系的独特产物,是英国人对世界法律体系作出的重大贡献。英国的法学家梅特兰曾说,“如果有人要问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么,那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我相信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他还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仅仅是因为信托的发明,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满足新的需求和解决新问题的前提下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信托制度。[1]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独特的制度功能“长期规划”、“弹性空间”和对“受益人切实保障”[2]使其成为了一种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如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等。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
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时光的指针拨回到亚洲金融危机严酷肆虐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鉴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广东国投”)不能够支付到期债务,从即日起实施行政关闭。
在举世瞩目下,旋即又发生了一系列震动全球金融市场的事件:进入11月,广东国投在香港的两家子公司因资不抵债分别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盘;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广东省高院和广州、深圳中院分别作出裁定,广东国投本部及其在境内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广东国投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债务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国、德国、瑞士、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30多家著名银行。广东国投破产的消息犹如石破天惊,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场上掀起巨大波澜。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强调,广东国投破产是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个别事件,但是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发出一个信息:中国政府不会为一个金融企业还债,如果这个债务不是由各级政府所担保的话。
“我们如果象以前那样,把广东国投的债全部背起来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那样做的后果将是极其危险的。广东国投的债政府背了,广东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国不少地方的企业外债,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忆往事,时任广东省省长的卢瑞华感慨万端。
时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的王岐山 (现任海南省委书记)说:“广东国投的债务并没有像过去那样由政府包下来,而是‘谁的孩子谁抱走’,这一决定预示着一个重大变化,哪级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级政府解决,国家主权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广东国投破产这一重大决策比喻作“揭房顶,开窗户”之举。事实证明,广东国投破产,使得阴云密布、危机四伏的金融界开始出现了松动,为全面化解我国金融风险“杀开了一条血路”。
广东国投关闭直至破产事件,直接触动了全国信托业的“脱缰野马”开始“收缰”。1998年底,根据中央要求,对信托业的全行业整顿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启动了。
广东国际信托破产案说明, 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起因在于对当时法律的规避,而后逐渐地演变成为一种融资工具。那么,我国要引进的是信托制度的哪个方面,是首先应当明确的。在财产管理制度方面,我国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遗产继承制度等,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并发挥作用。作为财产管理的功能,信托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为融资工具的功能,信托制度对于促进流通、加快资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间。另外,我国在信用管理、产权登记、诉讼证据的确认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把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功能全盘引进将会造成制度的混乱。实践证明,信托制度在我国财产管理方面没有产生积极的效果。诺斯认为,所有经济理论的基础都是贸易收益。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于贸易规则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贸易和商业领域,信托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实现。

信托制度不是要置换原来的制度,而应当是补充,同时填补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说的本土化,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制度创新。

④ 特殊目的信托的核心内容

从特殊抄目的实际操作和法律结构来看,它是指特定资产的所有人(委托人,settler)将其资产作为信托财产信托给一家信托机构(有的是信托银行,有的是信托公司),资产所有人的受益权利(beneficiary rights)被分解(证券化)并出售给投资者;信托机构负责根据已经规划好的信托资产证券化计划来管理和处置信托财产,并针对信托财产向投资者分配盈利。菲律宾资产证券化法规所称特殊目的信托,是指一个被受托人管理且仅为发售和管理资产支撑证券(ABS)而设立的信托。
特殊目的信托的核心内容是信托法律关系,即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委托给受托机构,成立信托关系,再由受托机构作为证券的发行人,发行代表对基础资产享有按份权利的信托收益证书。根据信托的法律关系,发起人将基础资产信托于受托机构之后,这一资产的权利就转移到受托机构,发起人的债权人就不能对这部分资产主张权利,从而实现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相隔离的要求。

⑤ 信托产品的核心业务流程

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

⑥ 什么是信托计划的最核心要素,决定了其他因素

信托的构成要素有:一、信托的设立依据;二、信托财产;三、信托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四、信托目的。四者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⑦ 信托公司核心岗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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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岗位及要求

实习岗位1:项目评审、合法合规

需求部门:风险控制部

招聘人数:6人

岗位职责:

协助项目评审专员、合法合规专员对审查的项目提出风险、法律意见。

应聘要求:

1、在读研究生,金融学、财务管理、经济法等相关专业,2012年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以上;

3、工作认真,踏实勤奋,具有团队精神;

4、工作地点:西安优先,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苏州、天津、大连、重庆、成都、鄂尔多斯、南京也可。

实习岗位2:信托经理助理

需求部门:各信托业务部门

招聘人数:若干

岗位职责:

协助信托经理进行尽职调查报告、流程报批、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

应聘要求:

1、在读研究生,金融学、财务管理、经济法等相关专业,2012年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以上;

3、工作认真,踏实勤奋,具有团队精神;

4、工作地点:西安优先,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苏州、天津、大连、重庆、成都、鄂尔多斯、南京也可。

实习岗位3:财务会计

需求部门:计划财务部

招聘人数:2-3人

岗位职责:

协助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税务事项处理等工作。

应聘要求:

1、在读研究生,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2012年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以上;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工作认真,踏实勤奋,具有团队精神;

5、工作地点:西安。
祝您全家幸福。

⑧ 信托风控的核心是什么

“资产是骨,现金流是血,交易结构是筋”,把握三者,就是把握了信托风控的灵魂。

⑨ 信托行的主要工作都有什么 其中最核心的是什么

信托行来业核心也是业务,一自般最多的是销售信托产品的客户经理,不过现在好多信托公司都把这块交给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了,还有就是谈信托项目的信托经理,这个要有相关经验,人脉等,这两块就是信托公司的工作重点了,还有其他的配套岗位都是围绕这一块来的

⑩ 信托制模式有哪些优缺点

信托产品作为高瑞理财产品具有收益高、稳定性好等特点。具体的讲信专托产品其

优点是:风险低,属收益较高,投资领域广,信托产品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实业三个领域;
缺点是:1、门槛较高,需要100万资金作为起步;
2、投资期限一般为1-2年,投资期间变现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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