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贸易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贸易融资业务是指服务于国际及国内经济贸易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包括信用证(含国际及国内信用证)、托收、汇款、保理等业务项下的授信及融资(包括由此派生的远期结售汇项下授信)业务和本外币非融资类保函项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证、托收、汇款项下授信及融资业务包括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福费廷、风险参与、进口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议付等。风险包括:出口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风险,审单风险,资金风险,企业信用风险和银行资信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1.1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的比重相对较少,在机构、人才、客户方面均不占优势,以致大部分人以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国际贸易融资,还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另外,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贸易融资业务在整个信贷资产中的数量少,作用不大。
1.2 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代理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目前我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相互独立运行,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如融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一个部门来承担信贷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风险控制既显得乏力,又缺乏银行内部相互制约和风险专业控制,面对我国进出口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拥有大量不良银行债务的客观实现,银行的贸易融资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1.3 融资业务无序竞争破坏风险管理标准
我国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相对国外较短,市场尚不成熟,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随着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家银行业务形式又较为单一,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竞相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户,对企业客户的资信审查和要求也越来越低,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例如有的银行降低了开证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开证,免收保证金;有的在保证金不足且担保或抵押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等等,这些做法破坏了风险管理的标准,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1.4 营销队伍薄弱,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业务人员
国际结算业务专业性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人才匮乏,有限的人才资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层,同时,人才的知识结构单一。由于各家银行都是把国际业务当作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际结算和连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这就造成相关从业人员只熟悉国际结算而缺乏财务核算和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无法从财务资料和经营作风准确判断和掌握客户资信,对国际贸易融资的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没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国际业务的产品功能和市场效果,对其风险也就缺乏了强有力的控制力度。
1.5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货物的抵押、质押、担保、信托等行为,要求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和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我国的金融立法明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有些国际贸易融资的常用术语和做法在我国的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例如,押汇业务中银行对货物的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券关系如何,进口押汇中常用的信托收据是否有效,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已经承兑的汇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这种不完善的法律环境,使我国的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2 我国商业银行拓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
2.1 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
随着我国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总额将大幅提高,这必将为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极大的市场空间。各级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应从入世后面临的严峻挑战出发,以贸易融资业务为工具积极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资银行的动向。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市场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进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各种政策措施。
2.2 调整机构设置,实行审贷分离原则,执行授信额度管理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有必要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将审贷模式进行剥离,实行授信额度管理,达到既有效控制风险又积极服务客户的目的。①应明确贸易融资属于信贷业务,必须纳入全行信贷管理。由信贷部对贸易融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据此初步确立客户信誉额度。通过建立审贷分离制度,将信贷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由信贷部、信贷审批委员会和国际业务部负责,最终达到在统一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下的审贷分离,风险专项控制,从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权,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②授信额度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授信额度要控制远期信用证的比例,期限越长,风险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证全额免保比例,通过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加强对客户业务的约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实行总授信额度下的分向授信额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跟踪基本客户的进出口授信额度,加强部门内部的协调和配合。风险特性
! Y9 a) ^, y# C 1、业务特点和风险特性 6 U5 O+ p( C+ Z9 o% A
由于绝大多数产品在充当支付手段的同时具有授信或融资职能,兼具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特点。与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贷款业务相比,在产品特点、风险特性和风险识别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对授信风险的控制不仅需要审查客户的资信,在实务中更强调对第一还款来源(产品的自偿性决定)的风险控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把握具体贸易背景、控制操作性风险来实现,同时面临操作和授信双重风险。! t \# G! Y ?% U8 c
另一方面,国际上有一系列规则与惯例,为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提供了广为接受且相对独立的准则,操作风险相对较低且可控性强。结算授信和贸易融资虽然涉及客户信用风险,但其专项用于特定的贸易活动,期限短,而且通常有应收账款或货权做为还款来源或保障,从整体上看属于“自偿性”强的低风险业务。. r- t1 x- F9 ?+ ?
% r" S" _/ k3 M/ F6 A. n0 i: _3 H 2、Basel银行监管委员会对表外业务的风险度(风险的相对程度)的划分; ?* ^# P# G4 h- |$ d! ^( ?* Y
全险:指该工具是一种信贷的直接替代品,其信用风险与同一交易对手的表内风险相同。
" Q5 Y8 ^( F- r9 N7 h 中险:指信用风险较高,但其他条件较佳,因而尚未达到全险。跟单信用证:期限短、抵押品能够提供部分保障、相对优良的清偿状况,在操作时可以将它归入中险类。保函、赔偿和履约保函原则上与担保基本相似,其信用风险完全在于第三者(银行客户)的履约能力。但它们通常并非信贷的直接替代品,它们支持的并不是现存的金融债务,而是客户履行其正常商业义务的能力,而且它们有时是与特定合同相挂钩的。这种业务总的说来并不会给银行带来重大的损失,因而可以被归入中险类。. `% x3 W# Z; q: j7 b3 `2 A5 E
然而,一些保函和赔偿具有担保的特性,因而应被视为信贷替代品(全险)。
- ~9 H+ a' {7 C* L6 ^% y* _8 n低险:信用风险较小,但不可忽视。
( ^1 w6 t+ a9 a# H8 k9 @' q0 J3 Q6 d# G0 |# |% ^8 S
3、Basel协议中对上述业务的风险分类、权重计算标准0 r0 B3 D' y$ u' w4 c+ B! R: M4 B
& u$ j! w" R& N1 L1 Z+ { 项 目 信用转换系数7 D4 @9 ~) A3 `# V' G2 A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 100%9 a3 u p5 j! b7 [, ^9 N- D+ T" x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 50%' J x% c9 t& E
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 20%
6 u2 E/ I3 G1 L3 P/ `承诺
8 d1 _5 c# M1 d 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承诺0%+ ~0 g4 g0 z* i/ l* d
原始期限超过1年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0%
' g" e# J+ `$ W! c( @1 ^3 V0 C& { 其他承诺 50%
B. \- t! K4 P z( Y A. h. a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 100%
. H5 h9 ^1 {7 ~3 z) o5 R* f$ B9 {
上述表外项目中:9 X6 ^" G5 g, D+ ]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 ?1 g, x; E! C! f8 `* O%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预留金保函等。
# H5 E. W4 o$ J- U% l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主要指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4 t- i8 E: R% ]! W
承诺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包括商业银行的授信意向。/ E6 Y s9 A, M" B
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包括资产回购协议和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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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1.1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
Ⅱ 流动资金贷款与贸易融资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是否有贸易背景:流贷不需要贸易背景,贸易融资贷内款需要有商务合同等贸容易背景材料;
2)授信方式不同:流贷属于主体授权方式,贸易融资贷款则是主体授信和债项评级相结合,主体授信为辅助;
3)出账方式不同:流贷是现金,贸易融资贷款以票据为主;
4)表现形式不同:流贷较单一,贸易融资贷款涵盖出口押汇、进口押汇、TT押汇、保理、福费廷等各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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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保证金,银承票据,供应链,贸易融资等业务系统是银行核心系统吗
个贷汇 文/李晓春 董少广 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只针对单一企业的资产、实力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很难对草根出身的个人和小企业提供持续和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银行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凭借核心企业自身实力,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真实的基础交易进行资信捆绑,通过资金的封闭运作,降低了相对弱势的小企业的准入门槛,享受到银行“绿色通道”一揽子服务和一定的利率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物流”、“资金流”等有机统一,是企业创新与金融创新最具竞争力的有机结合。 万变不离其宗:供应链主要经营模式的选择 供应链客户群的选择 核心企业:指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规模大、实力强、居于核心地位,技术优势明显等特点,可以是省内或省外的企业。核心企业的自身实力和行业特点是供应链模式架构的关键因素,原则上企业应连续三年产品市场份额和年销售收入保持增长,并在供应链中对上下游企业有较强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产业链条清晰,客户资源丰富。 供应链模式中的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下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购买核心企业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或销售的企业,包括覆盖产业链当中的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直至最终消费者等。 原则上,供应链中的小企业客户与核心企业合作在两年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营业务收入基本稳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废债行为,企业管理规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此外,供应链成员可享受核心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如跌价补偿、订单保障、销售返点、按时结算等,企业需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指标良好,并在经办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供应链模式的选择 1、共同债务人模式和债务确认模式 共同债务人指核心企业作为并存的债务人,因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与上下游企业共同直接承担对银行的债务,并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履行还款等义务。 债务确认指核心企业向银行出具书面承诺,承认基础交易及应付账款无争议,承认银行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地位,到期会将应付款项直接付至银行指定账户。或承诺在上下游企业无法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融资时,回购货物、回购经销权、支付价款直接偿还银行融资,配合银行追偿等。 2、连带责任担保模式和系统对接模式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由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小企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核心企业及参与融资的上下游企业分别按授信金额的不同比例共同出资形成“风险保证金资金池”作为质押担保,并由参与融资上下游企业提供联保的方式作为补充担保,当上下游小企业授信业务出现不良时,可由“资金池”里的保证金先行代偿,或由核心企业对借款企业主合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 系统对接或开放指核心企业将其管理系统的部分使用权或查询权向银行开放,使银行系统与企业的管理系统进行对接,银行可实时监控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交易状况,实现对资金流和物流的封闭控制,达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高效协同。 3、动产与货权相结合物流金融模式 企业将货权转移给银行,由于银行作为质押人,不完全具备监管质押物的条件,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银行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专业市场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它既有现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职能,又具有充当银行和生产、供应、销售之间的融资桥梁的职能,还具有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不仅弥补了银行对质押物控制程度的缺陷,使每个阶段的物流对应多大的价值实时跟踪,并办理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降低了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达到“三赢”效果。 从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角度来说,当今企业的竞争已不再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间的竞争。核心企业要通过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财务管理效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和经销商,通过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整合,达到强化成本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个产业链在市场的竞争力。作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不断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主动与金融机构等对接,不断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积累信用记录,实现信用增级,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产业链的整体融资能力。 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一方面,供应链模式不仅有利于拓宽客户范围,改善客户结构,通过对小企业的批量授信获取规模效益,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财务顾问、贸易融资、保函等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形成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 另一方面,核心企业的信用介入以及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不仅可以稳定银行的高端客户,深化银企合作关系, 延伸业务合作的视角和触角,为银行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商机。 面对日益激烈的客户争夺,供应链金融的市场竞争也在加剧。银行必须加快业务转型,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供应链金融业务建立相应的业务机构。根据不同的行业、核心企业的实力及经营变化、对上下游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企业间交易情况等,分析行业市场容量与目标市场定位及金融开发价值,将业务渗透到供应链的每个业务节点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实现供应链产品的多样化,差异化。挖掘市场潜力,创新出更有针对性的贴身式金融服务方案,在信贷政策上,变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风险控制,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 银行首先要整合资源优势,发挥联动效应,积极探索和挖掘核心客户资源,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产业链金融服务专项合作协议等形式,由核心企业定期向银行推荐符合标准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客户名单,从源头上扩大业务的渠道,这是供应链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要深入挖掘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以适应现代供应链管理和竞争的需要。使企业不再受物理网点的限制,在网络就可以自助办理商品质押,融资申请等供应链全流程业务,最大程度实现交易的程序化和自动化,培育忠诚的客户群体。 风险防范与商业银行必须加紧修炼的几项内功 目前,我国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管理还缺乏制度化的手段,成员之间关系松散且边界模糊,上下游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归属感不强。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深,以及行业的不景气,一些核心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的持续升值、产品需求减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将市场压力转嫁到与之配套的处于劣势竞争地位的中小企业身上,使企业未来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银行可选择开发的供应链条有限,发展空间突破困难。加之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一旦出现纠纷,往往诉讼成本很大,甚至超出债权数额。 另外,我国许多银行业务模式尚未统一规范,在单证、出账等环节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确认,银行对抵质押物的跟踪、仓储和资金监管、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还缺乏管理经验和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银行的操作风险。尤其是应收账款不同于仓单、存单、提单、股票债权的出质,也不同于动产质押,它只是一个内部记账科目而非正式的债权凭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快速实现质权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其实质就是以一种债权入质来担保另一债权的实现,通过“三方协议”对已预付的“资金池”进行监控,其有效性依附于商业合同的真实有效而存在,质权的获取缺乏有效的质押登记。因此,借款人因重大违约,对方依约拒绝付款,或面临诉讼预付款被依法强制执行,企业破产等极端情况时,银行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在授信管理方面:督促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全产业链条的经营管理信息和交易结算记录,尽可能将所有环节通过电子化实现无缝对接,并对所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从行业特征对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经营资格、经营年限、历史信誉状况,尤其是核心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与上下游客户的交易量、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是否出现大幅下滑乃至交易纠纷。结合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管理能力,其他银行的授信情况,风险缓释等信息,从供应链整体运行质量加以审核,把好客户准入关,合理确定上下游企业名单、根据不同的行业或不同类型的客户等核定一定的授信总量,对不同分支机构的管理能力,实行分类授权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信贷发放风险。 在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况下,金融服务模式的产品设计应以实现供应链资金流在在核心企业与银行体内的封闭运作为目标,设立科学有效的动态监控指标,如资金回笼率、贷款逾期率等,完善违约数据库的建设,定期公布行业信贷风险等级和行业授信的指导意见,相关规章制度要清晰、可操作。银行发放的贷款或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直接交付核心企业,并取得核心企业的收款确认,通过三方协议约定保障资金回流的线路。同时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不断完善授信额度管理台账和电子化平台的建设,根据不同中小企业特殊的现金流状况、支付频率,为其设计特殊的还款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的管理监控,当企业贷款发生逾期时,银行应立即通知核心企业共同采取相关清收措施,暂停对该企业的授信业务,直至全部授信得以清偿。 应收账款类融资:主要针对上游企业。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是一种权利的转让,而应收账款的质押授信则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客户经理须对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等单据通过核心企业或第三方机构供应链管理系统等进行严格审查、逐笔核实确认。重点分析基础合同的效力,确定应收账款是否以真实交易为基础,是否来源企业的主营业务,有无任何瑕疵,融资期限是否与应收账款期限相匹配,通过对物权单据和融资款项的封闭运作,实施资金流和物流的双向控制。另外,用于设立质押的账款还必须是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的约定容许转让的,如果不能转让,就不能用于质押。其它相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合同的履行银行享有的权利和出质人应负的义务等,都应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予以明确。 预付/应付类融资:主要针对下游企业。重点审查是否以真实交易中产生的预付款为基础,企业交易背景的连续性,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性,以往付款记录等基本情况。对基础交易未提出争议,预付款项下客户应已签订合同或订单,银行可为企业提供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及结算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预付账款融资、订单融资、打包贷款、汇出汇款融资、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商务通、票货通等。 货押类融资:以货物/权利质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监管,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货物及其产生的收入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和结算服务,如仓单质押业务,保兑仓业务等。 存货的选择一般应满足货权合法、明确、易于处置转让、市场价格波动较小、方便保存等特点,办理以质权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及时、准确地向债权银行披露相关信息,针对质押物类型的不同和价值稳定性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质押率上限。银行要指定专人核实存货流转记录与客户的提货、融资偿还进度是否一致,加强与监管单位沟通联系,关注仓储条件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借助交易信息平台,一旦价格下跌超过一定幅度要按有关要求采取跌价补偿措施,保证质押物的数量和质量安全。 最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业务依法合规,严禁逆程序操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应急措施,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优化组合,规避、转移和降低风险。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和客户需求,着力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从深层次上提升识别风险、经营风险的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宿州分行副行长 李晓春 中国银行安徽分行风险管理部 董少广
Ⅳ 贸易融资与融资贸易的区别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是否有贸易背景:流贷不需要贸易回背景,贸易融资贷款需要有商答务合同等贸易背景材料;
2)授信方式不同:流贷属于主体授权方式,贸易融资贷款则是主体授信和债项评级相结合,主体授信为辅助;
3)出账方式不同:流贷是现金,贸易融资贷款以票据为主;
4)表现形式不同:流贷较单一,贸易融资贷款涵盖出口押汇、进口押汇、TT押汇、保理、福费廷等各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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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传统的公司贷款和贸易融资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来同
传统的公司贷款是企业为了源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而贸易融资是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
2、贷款对象不同
贸易融资发放对象主要是进出口企业。传统的公司贷款发放对象则包括进出口企业,更包括非进出口企业,如小五金机械配件制造厂,菜市场门口卖手机的个体户、肉联公司等等,从银行实务角度,范围更广。
3、贷款发放的币种不同
传统的公司贷款以人民币发放为主,外币较少。而贸易融资人民币以及外币参半,有些贸易融资产品还规定了外币贷款是不能结汇的,而传统的公司贷款的外币贷款是可以结汇的。
Ⅵ 信用证融资和贸易融资有什么区别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的复,信用证不制只是一种结算工具,同时也可作为企业的融资工具,企业如果对其有充分的了解,则在进出口时可减少对资金的占用,解决短期的资金融通问题,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贸易融资(trade financing),是银行的业务之一。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Ⅶ 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1、信用风险。项目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责任和义务而出现的风险。像提供贷款资金的银行一样,项目发起人也非常关心各参与方的可靠性、专业能力和信用。
2、完工风险。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完工风险存在于项目建设阶段和试生产阶段,它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完工风险对项目公司而言意味着利息支出的增加、贷款偿还期限的延长和市场机会的错过。
3、生产风险。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它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主要核心风险。生产风险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资源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5、金融风险。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项目融资中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个方面。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对自身难以控制的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加以认真分析和预测,如汇率波动、利率上涨、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政策的趋向等,这些因素会引发项目的金融风险。
6、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如借款人所在国现存政治体制的崩溃,对项目产品实行禁运、联合抵制、终止债务的偿还等;另一类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稳定性风险,如税收制度的变更,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调整,外汇管理法规的变化等。在任何国际融资中,借款人和贷款人都承担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涉及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
7、环境保护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是指由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随着公众愈来愈关注工业化进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许多国家颁布了日益严厉的法令来控制辐射、废弃物、有害物质的运输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污染者承担环境债务”的原则已被广泛接受。因此,也应该重视项目融资期内有可能出现的任何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防范风险的手段:
1、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模式。
2、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量,控制资金投放时间。
3、认真选择融资模式,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4、健全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机制。
5、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Ⅷ 贸易融资是怎么回事请详细的给说一下!
贸易融资(trade financing),是银行的业务之一。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贸易融资,是指在 民生推出贸易融资三大新品 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贸易融资中的借款人,除了商品销售收入可作为还款来源外,没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实质的资产,没有独立的还款能力。贸易融资保理商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手续方便,简单易行,基本上解决了出口商信用销售和在途占用的短期资金问题。 入世以来,中国对外贸易的数量及范围迅速扩大,对外贸易的主体将向多层次扩展,国际贸易结算工具将呈现出多样化且新业务不断推出,与之相应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亦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化、复杂性和专业化,其潜在的风险也在不断的增长和变化。对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如何把握机遇,扩大国际贸易融资、揽收国际结算业务,最大限度地获取融资效益和中间业务,同时,又要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表现方式 (一)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并在市场销售后,将押汇本息归还给开证行。 (二)限额内透支。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客户在其银行往来帐户上核定一个透支额度,允许客户根据资金需求在限额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经营中的销售收入自动冲减透支余额。 (三)进口代付。是指开证行根据与国外银行(多为其海外分支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在开立信用证前与开证申请人签订《进口信用证项下代付协议》,到单位凭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放单,电告国外银行付款。开证申请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四)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立的规定汇票为远期,开证/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贴现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的融资方式。 (五)出口托收押汇。是指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后,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的融资方式。 (六)出口保理押汇。是指出口商在获得进口保理商信用额度后,发货并将发票及相关单据提交出口保理商(银行)代其收款时,银行以预付款方式为其提供不超过80%发票金额的融资方式。 编辑本段服务方式 深发展掘金贸易融资 授信开证 是指银行为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减免保证金对外开立信用证。 进口押汇 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全套相符单据时,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该信用证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进口押汇通常与信托收据配套使用。开证行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给银行的信托收据释放信用证项下单据给申请人,请人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行办理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和销售,并以货物销售后回笼的资金支付银行为其垫付的信用证金额和相关利息。 提货担保 是指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开证行应进口商的申请,为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担由于先行放货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保证性文件。 出口押汇业务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质押给所在地银行,该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打包放款 是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未议付的有效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从而取得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生产﹑采购﹑装运所需的短期人民币周转资金融通。 外汇票据贴现 是指银行在外汇票据到期前,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外汇票据持票人。 国际保理融资业务 是指在国际贸易承兑交单﹑赊销方式下,银行或出口保理商通过代理行或进口保理商以有条件放弃追索权的方式对出口商的应收帐款进行核准和购买,从而使出口商获得出口后收回货款的保证。 福费廷 也称票据包买或票据买断,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 出口买方信贷 是指向国外借款人发放中长期信贷,用于进口商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 出口买方信贷中,贷款对象必须是中国工商银行认可的从中国进口商品的进口方银行,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进口商。商贷款支持的出口设备应该以我国制造的设备为主。 各银行对贸易融资的做法大体相同,但仍有细微的区别。在选择贸易融资银行时,应该详细操作操作方法。 编辑本段发展状况 中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 贸易融资书籍 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的比重相对较少,在机构、人才、客户方面均不占优势,以致大部分人以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国际贸易融资,还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另外,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贸易融资业务在整个信贷资产中的数量少,作用不大。 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代理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中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相互独立运行,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如融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一个部门来承担信贷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风险控制既显得乏力,又缺乏银行内部相互制约和风险专业控制,面对中国进出口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拥有大量不良银行债务的客观实现,银行的贸易融资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融资业务无序竞争破坏风险管理标准 中国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相对国外较短,市场尚不成熟,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随着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家银行业务形式又较为单一,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竞相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户,对企业客户的资信审查和要求也越来越低,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例如有的银行降低了开证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开证,免收保证金;有的在保证金不足且担保或抵押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等等,这些做法破坏了风险管理的标准,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营销队伍薄弱,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业务人员 国际结算业务专业性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中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人才匮乏,有限的人才资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层,同时,人才的知识结构单一。由于各家银行都是把国际业务当作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际结算和连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这就造成相关从业人员只熟悉国际结算而缺乏财务核算和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无法从财务资料和经营作风准确判断和掌握客户资信,对国际贸易融资的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没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国际业务的产品功能和市场效果,对其风险也就缺乏了强有力的控制力度。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货物的抵押、质押、担保、信托等行为,要求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和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中国的金融立法明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有些国际贸易融资的常用术语和做法在中国的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例如,押汇业务中银行对货物的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券关系如何,进口押汇中常用的信托收据是否有效,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已经承兑的汇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这种不完善的法律环境,使中国的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编辑本段发展对策 提高对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 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总额将大幅提高,这必将为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极大的市场空间。各级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应从入世后面临的严峻挑战出发,以贸易融资业务为工具积极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资银行的动向。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市场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进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各种政策措施。 调整机构设置实行审贷分离原则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有必要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将审贷模式进行剥离,实行授信额度管理,达到既有效控制风险又积极服务客户的目的。①应明确贸易融资属于信贷业务,必须纳入全行信贷管理。由信贷部对贸易融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据此初步确立客户信誉额度。通过建立审贷分离制度,将信贷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由信贷部、信贷审批委员会和国际业务部负责,最终达到在统一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下的审贷分离,风险专项控制,从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权,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②授信额度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授信额度要控制远期信用证的比例,期限越长,风险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证全额免保比例,通过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加强对客户业务的约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实行总授信额度下的分向授信额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跟踪基本客户的进出口授信额度,加强部门内部的协调和配合。 建立科学的融资贸易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符合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客户评价标准,选择从事国际贸易时间较长、信用好的客户。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影响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因素相对很多,因此防范风险要求商业银行人员具有信贷业务的知识以分析评价客户的信用。从而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完善制度实施全过程的风险监管 (1)做好融资前的贷前准备,建立贷前风险分析制度,严格审查和核定融资授信额度,控制操作风险,通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进行分析以及对申请企业、开证人和开证行的资信等方面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不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2)严格信用证业务管理。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可靠的结算方式。审核信用证是银行和进出口企业的首要责任。首先,必须认真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确定信用证的种类、用途、性质、流通方式和是否可以执行;其次,审查开证行的资信、资本机构、资本实力、经营作风并了解真实的授信额度;三是要及时了解产品价格、交货的运输方式、航运单证等情况,从而对开证申请人的业务运作情况有一个综合评价,对其预期还款能力及是否有欺诈目的有客观的判断;四是要认真审核可转让信用证,严格审查开证行和转让行的资信,并对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核。 (3)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严格依法行事。应该加强对现有的相关立法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找出不相适应的地方,通过有关途径呼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利益,减少风险。 贸易融资相关法律 加强和国外银行的合作 在众多国外投资者看好中国市场、对外贸易发展良好的形势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兴趣,与国外有关银行联手开拓和占领中国的外汇业务市场,共同争取一些在中国落户的、利用外资的大项目,多方面、多层次地拓展中国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 防范融资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一项知识面较广、技术性强、操作复杂的业务,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中国开展这项业务时间短,急需既懂国际惯例、懂操作技术又精通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竞争,实质上是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竞争。因此,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应尽快培养出一批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法律等知识的人才。首先,要引进高水平和高素质的人才,可充分利用代理行技术先进的特点,选择相关课题邀请代理行的专家作专题讲座,有条件的还可派员工到国外商业银行学习。其次,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案例的总结分析,及时积累经验,并有意识地加强国际贸易知识和运输保险业务的学习,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变化,培养对国际贸易市场的洞察力,增强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是抓好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道德修养。四是强化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员工识伪、防伪能力,努力防范和化解国际贸易融资风险.
Ⅸ 如何加强信用证贸易融资前的风险评估
本人从事进出口业务, 进口及出口业务中都有过融资经历.
进口信用证最主要是全套单据到开证行之后,赎单金额的融资(进口押汇);
出口主要是即期信用证押汇和远期信用证的融资套现,出口发票融资,出口托收贷款,福费廷等业务。
就我们业务操作过程中, 主要可能出现的风险有:
进口业务中, 怕的是已经交单议付后我方收不到货物. 而这可能由以下表现形式: 国外供应商所处国家因为政治或者战乱因素,使买方收不到货物; 国外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 货物被查封; 国外供应商的诚信问题, 致使货物与约定不符, 造成巨额损失以致无法清偿融资; 国内买方因为自身对该业务的不专业或者自身其它业务问题, 拿到财务危机无法清偿融资.
出口业务中, 主要风险有: 对方议付行倒闭; 由于经济政治或者战乱等因素, 造成对方不能执行远期的议付等.
综上所述, 有必要对如下资料及往期业务记录进行核实, 以最大程度上避免以上所列风险出现:
1.该企业及海外合作方在海关登记的进出口记录,货物品种以及相关金额;
2.该企业及合作方在外管局登记的进出口记录,货物品种和相关金额;
3.该企业的日常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数据分析,尤其是银行贷款方面的业务种类,金额大小;还贷信用记录;
4.比较频繁使用信用证融资的客户以及开证行的资信调查,货物品种的供求关系分析;
5.该企业合作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安全报告
6.如果可能, 了解该企业合作方提供的银行相应资信.
我不是银行从业人员, 只是从业务角度出发, 考虑到可行的电子数据查询手段. 希望我的想法对您有用!
Ⅹ 国际贸易融资的定义
根据《巴塞尔协议》
(2004-6)的定义,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运用短期性结构回融资工具,基于商品答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款等资产的融资。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资金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