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融资 > 源融天下是非法融资吗

源融天下是非法融资吗

发布时间:2021-05-26 00:08:45

① 什么算民间非法融资余额宝为什么不算

非法融资从融资方式看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个是非法吸收存款,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吸存主体用从散户吸收来的存款自己用于债权或股权投资或其他实业。但是以债权股权投资为主,如放高利贷,购买股票等。吸存主体用投资收益补偿散户。

为了吸收到存款或集到资金。吸存主体常常以高收益诱惑,但是自己的投资又不一定挣到更高收益,所以会拆东墙补西墙,直到最后资金链断裂,这就是庞氏骗局。这是当前主要的非法集资或融资方式。

一个是以入股的名义,投资实业(常常是虚假的)或股权债权,获取收益,挣得收益后分红,也会承诺到期可以退出,但是常常退不了。这是10年前的主要非法融资方式,因为那时候大家对股票的了解不多,以为买股票就能赚钱,所以常常融资者很容易骗取入股者。但是现在公众对股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相比10年前),现在入股方式骗取资金不容易了。

余额宝不能算是非法融资。因为购买余额宝资金没有在阿里公司或与阿里合作的基金公司的账户上,而是专门的第三方存管账户,与阿里公司或与阿里合作的基金公司的自有账户是隔离的,不允许发生资金往来的。

这个第三方存管账户受监管机构监管。阿里公司或与阿里合作的基金公司对这个账户的资金只有管理权限,没有自己使用的权限。所以不能算做非法融资。

② 什么行为算是非法融资,多少金额可以涉及到刑事责任

问:什么行为算是非法融资,多少金额可以涉及到刑事责任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③ 融天下是不是传销

不是,是典型的非法融资,当那些投资者还做着发财梦的时候,人家可能已经携款出国了!

④ 非法集资和融资有什么区别

首先来、两者在人数上有区别:自
1、集资,是通过“集”获得资金,意味着至少向两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人获得融资。
2、融资,指通过一个以上主体(包括一个主体)获得融资。
其次,两者在行为上有所区别:
1、非法集资一般泛指超过法定融资对象人数上限获得社会资金的行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最高股东上限为80人,但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接受超过80人的投资,即可定性为非法集资。
2、非法融资主要体现在“非法”上,指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融资,比如通过证件和相关证明造假骗取银行贷款等。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请刑事律师王!学/+强/@介入。

⑤ 融资是合法还是非法

如何区分非法集资和合法融资呢?从《解释》的角度上说,非法集资主要具有四个显著的特征:
第一、非法性。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区别于从前的“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突出了非法集资行为的违法性。
第二、社会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求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方面,由于对国家经济、金融、政治的影响更为重大,因此监管更严格,不仅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构成犯罪,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超过200人的也构成犯罪。
第三、公开性。公开性是与社会性相辅相成的。应当强调的是这里所指的“公开性”是相对的,对于面向不特定的对象具有公开性,而不是指面向所有的社会公众。
第四、利诱性。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规定,其在行为方式上具有诱惑受害人的特点,许诺回报、理财、投资等等。
掌握了这四个特征基本上就可以区分非法集资和合法融资。此外,考虑到现行金融体制、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等因素,同时为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解释》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⑥ 非法融资是触犯什么法

一个企业或者公司,如果可以得到一定的融资,说明这个企业是很有发展前景,也是可以得到很多经济上的补充。但是融资一定要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那么接下来,关于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集资诈骗罪。量刑要看具体情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第六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九条 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⑦ 什么叫融资什么叫非法融资非法融资所触犯的法律有什么

融资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专来经营发展的需属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非法融资就是个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进行融资,最后还不上,构成犯罪。

触犯刑法,构成集资诈骗罪。

⑧ 什么叫融资什么叫非法融资非法融资所触犯的法律又是什么

融资,就是借钱;可以通过保证金的方式交易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8)源融天下是非法融资吗扩展阅读;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三条也对此予以规定。

阅读全文

与源融天下是非法融资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上海君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浏览:441
b类杠杠基金 浏览:770
三元食品在新乐市的投资 浏览:162
精选医疗混合基金净值 浏览:891
中航信托姚江涛哪里人 浏览:302
驾驶证贷款的口子 浏览:175
信托有保障吗 浏览:953
交易所非公开数据 浏览:357
绵阳小额贷款公司58 浏览:671
纯净水股票 浏览:907
本人亲自去贷款公司 浏览:108
怎么查东莞证券历史资金 浏览:189
北京理财渠道 浏览:536
王建平股票 浏览:202
外汇存款证明吗 浏览:980
比特币价格今 浏览:426
天弘基金所管理的基金 浏览:653
2018年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 浏览:357
哇哇在线理财 浏览:158
国泰君安的资金账户忘记了 浏览: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