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托是什么意思
家族信托是一种长期理财方式,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帮助处置家庭专财产以实现财富长期规属划的目标。家族信托的资产所有权与收益权是分离的,委托人一旦把个人或家族的资产交给信托公司打理,其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Ⅱ 按信托标的物的不同,信托可以分为哪几类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信托业务分为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和金钱债权信托。
(一)金钱信托
金钱信托也叫资金信托,它是指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货币形态的资金,受托人给付受益人的也是货币资金,信托终了,受托人交还的信托财产仍是货币资金。在金钱信托期间,受托人为了实现信托目的,可以变换信托财产的形式,比如用货币现金购买有价证券获利,或进行其它投资,但是受托人在给付受益人信托收益时要把其它形态的信托财产还原为货币资金。金钱信托是各国信托业务中运用比较普遍的一种信托形式。如日本的金钱信托占全日本信托财产总额的90%,日本的金钱信托根据金钱运用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1.特定金钱信托
特定金钱信托是指在该项信托中金钱的运用方式和用途由委托人特别具体指定,受托人只能根据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比如,委托人若指定金钱用于贷款时,同时必须详细规定贷款对象、利率、期限、金额、担保条件等;如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则要详细规定有价证券的品种价格、数量等等。受托人完全按照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一旦出现财产运用损失,都由委托人和受益人负责。投资信托就是一种特定金钱信托。
2.指定金钱信托
在这种信托形式中,委托人只指定金钱运用的主要方向,其运用的具体方式则由受托人决定,比如委托人只说明金钱要用于贷款,但不规定贷款的具体对象、利率、期限,或要求进行有价证券投资,但不规定有价证券的种类、形式。指定金钱信托又分为共同运用指定金钱信托和单独运用指定金钱信托。共同运用指定金钱信托是指受托人把运用形式、范围相同的金钱汇总起来,共同进行投资,收益统一计算,最后按各项金钱所占比例向受益人分配收益,单独运用指定金钱信托,是指受托人将每个委托人的金钱单独开立帐户,各项金钱独立运用,各项收益分别计算。
3.非指定金钱信托
非指定金钱信托是指委托人对金钱的运用方式、运用范围不作任何限定,而是由受托人决定。为了保护受益
信托
人利益,日本从法律上对非指定金钱信托的资金运用范围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主要是用于购买公债和用于以公债作担保的贷款。
在日本还有一种有别于以上金钱信托的信托形式,即“金钱信托以外的金钱信托”,这种信托形式是指委托人在信托开始时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信托终了时,受托人交付给受益人的是其他形式的财产,比如受托人若把金钱投资了有价证券,信托终了,受托人把有价证券交付受益人,若用于其它投资,则以其它财产形式交付给受益人。
在我国信托机构从事的信托业务中,金钱信托占有很大的比重,主要包括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形式。
(二)有价证券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是指委托人将有价证券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运用。比如委托受托人收取有价证券的股息、行使有关的权利,如股票的投票权,或将有价证券出租收取租金,或以有价证券作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然后再转贷出去,以获取收益。
(三)不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把各种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转移给受托人,由其代为管理和运用,如对房产进行维护保护、出租房屋土地、出售房屋土地等等。
(四)动产信托
动产信托是指以各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定的信托。动产包括的范围很广,但在动产信托中受托人接受的动产主要是各种机器设备,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管理和处理机器设备,并在这个过程中为委托人融通资金,所以动产信托具有较强的融资功能。
(五)金钱债权信托
金钱债权信托是指以各种金钱债权作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金钱债权是指要求他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力,具体表现为各种债权凭证,如银行存款凭证、票据、保险单、借据等等。受托人接受委托人转移的各种债权凭证后,可以为其收取款项,管理和处理其债权,并管理和运用由此而获得的货币资金。例如西方国家信托机构办理的人寿保险信托就属于金钱债权信托,即委托人将其人寿保险单据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负责在委托人去世后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金,并向受益人支付收益。
Ⅲ 信托主要分为哪些
信托的种类可根据形式和内容进行不同的划分:
① 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② 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③ 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④ 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⑤ 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
⑥ 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⑦ 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⑧ 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⑨ 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信托产品按投资方式分类主要有:
信托产品可按照投资方式分类为:
① 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② 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
③ 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
④ 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
⑤ 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
Ⅳ 信托可以分为哪几类
你好,信托主要分类:
贷款投资信托:向特定企业提供贷款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式投回资,通答过向公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以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表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者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其他:融资租信托、信贷资产受让等等。
Ⅳ 信托业务包括哪些
信托业务包括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益信托:
1、救济贫困。
2、救助灾民。
3、扶助残疾人。
4、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
5、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6、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7、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
Ⅵ 信托四大类型
信托四大类型:
一、房地产信托
目前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是建立在长效机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机制、提出房产税立法、针对不同城市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改革工业用地、提高农地增值收益等。这一系列长期制度建设将会有效抑制投机性需求,促进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房地产信托要想继续发展,应仔细分析不同城市的刚需、供求情况。另外,在保障房、工业用地改革、农地项目,以及仓储物流、工业园区等方面也需多关注。
二、基础产业信托
基础产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基础产业领域的信托,基础产业包括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两部分。因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远远多过基础工业类项目,因此基础产业类信托又被叫作基础设施建设类信托,简称“基建信托”。又因所涉项目多为政府项目,且多以项目代建方对地方政府的债权作为质押,还款来源主要为政府偿还债务,相当于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政府信用担保,又被称为“政信合作”类信托,投资者认可程度很高。基础产业类信托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所有信托类别中占比趋于稳定。截至2013年末,全国基础产业信托产品5960个,业务存量规模26028.55亿元,2013年新增3917个,规模1.43万亿。
三、工商企业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工商企业的信托。工商企业指生产工业产品(商品)的一般性生产型企业,提供产品(商品)流通服务的商业、贸易企业等。工商企业信托的资金用途通常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其发行规模与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不景气,企业融资需求萎缩,加之难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因此工商企业收益较其他类信托低,在一段时间内,比重都不如地产和基础产业类信托。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回稳,以及政策鼓励支持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信托作为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过灵活的投资方式,整合多种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业发展,尤其是融资更为困难的中小企业。
四、金融市场信托
金融市场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金融领域的信托,具体又分为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等细类。因金融市场类信托与金融市场动态息息相关,所以2010-2011年银监会出台的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相关政策,以及股市的持续低迷,都使得这两年金融市场类信托规模不大。但2012年,由于监管政策趋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银信合作业务得以快速扩张。据格上理财统计,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场类信托资产余额达到3.05万亿(含阳光私募基金)。
Ⅶ 金钱信托的案例容易理解的
个案(一)
陈姓夫妻在大陆拼经济赚钱,准备了五千万元给小孩当教育、生活费,放在身边怕亲戚借用或投资失利,交给小孩又怕子女乱花及被骗,建议可将此五千万元存在银行信托,投资固定收益的商品让资产呈稳定增值,每个月只设置给子女三万元生活费,这样一来将资产做有效的运用外又能发挥照顾子女的目的。
个案(二)
庄姓夫妻离异,双方协议妻子拥有子女监护权,庄先生虽准备了三千万元做子女的教育基金又怕前妻挥霍或者将资金移作他用,此时,建议庄先生可以将三千万元交付银行信托,指定期间受益人及满期受益人,例如庄太太每个月可以提领的生活费有多少?或是庄太太再婚后能不能再领生活费?孩子每学期的学杂费、生活费是多少等等?
个案(三)
李姓父母在投保寿险时,怕夫妻双方万一身故时,子女尚未成年,即使保险金受益人是子女,也难保保险金不会被监护人挪用,如此保险就可以与信托结合成保险金信托,建议可以设置子女每个月可以提领的生活费上限,甚至只做利息的分配可将分配期限延长泽被孙辈,子女成年时或信托期满再将剩余的金额移转子女或孙子的名下等等,打破了中国人家族富不过三代的迷思。
个案(四)
周先生因早年打拼事业错失姻缘,现在经人介绍娶了外籍新娘,周先生夫妻俩虽恩爱有加,但周先生的父母并不是很满意媳妇的身份,总觉得不是台湾人让俩老放心不下,所以周先生可透过信托的协助,一方面可避免外籍新娘领取大笔遗产后弃家人于不顾,二来也可保障周先生身后外籍新娘该有的权益。
建议信托规划方式:周先生生前信托一大笔金钱,结合遗嘱信托,以月俸方式给予周太太及年事已高的父母,夫家则不用担心周太太突然拥有一大笔保险理财金,会抛下年幼子女回到故乡另行嫁娶。若周先生的名下财产主要为不动产,不想处分为现金分配,可透过信托分割使用权与所有权,让名下财产做更有效率的运用。
可是购买保险纵使有上述种种的保障功能,有没有可能能利用手上的保单结合信托来做一些稳健的投资理财呢?举A先生的案例说明如下:
A先生: 方案(一) 保守:不做保单贷款
客户现况 :
A先生当前有保单, 保价金约500万美金
客户需求 :
(1) 如何依客户之意愿将资金转移给下一代(身故前/身故后) 。
(2) 如何利用有效之资产管理为客户创造永续之生活费用。
规划方向 :
步骤1.客户承做保险金信托,信托标的为“保单+金钱”。
步骤2.于信托存续中,利用信托公司持有保单,搭配现金部位投资固定收益商品,创造每年固定收益来支付信托相关成本。
步骤3.于信托契约中明订未来信托资产之分配,将身故后资产转移问题交由信托全权处理,较富弹性及符合人性。(www.trustlaws.net)
*A先生:方案(一) 流程规划说明
A先生:方案(二) 稳健:承做保单贷款
客户现况 :
A先生当前有保单,保价金约500万美金
客户需求 :
(1) 如何依客户之意愿将资金转移给下一代(身故前 身故后)。
(2) 如何利用有效的资产管理为客户创造永续的生活费用。
规划方向 :
步骤1.客户承做保险金信托,信托标的为“保单+金钱”
步骤2.于信托存续中,利用信托公司持有保单并向银行贷出款项,搭配现金部位交付全权委托投资做l e 固定收益投资,创造每年固定收益支付贷款成本暨银行与信托相关费用。
步骤3. 于信托契约中明订未来信托资产的分配,将身故后资产转移问题交由信托全权处理,较富弹性及符合人性。
Ⅷ 信托主要分为哪些类信托
你好,信托主要分类:
贷款投资信托:向特定企业提供贷款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回式投资,通过向公答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以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表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者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其他:融资租信托、信贷资产受让等等。
Ⅸ 什么叫信托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9)金钱信托又称扩展阅读
信托定义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含义:
1、委托人信任受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
2、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信托是一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财产是成立信托的第一要素,没有特定的信托财产,信托就无法成立。所以,委托人在信托受托人的基础上,必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没有直接控制权,受托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不需要借助于委托人、受益人的名义,这是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正是因为受托人受到委托人的信任,一旦受托人接受信托,就应当忠诚、谨慎、尽职地处理信托事务,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即所谓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对于违背这种信任的受托人,信托法规定了严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