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的职能和作用
保险公司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减少交易费用,促进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中介活动减少了保险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既满足了被保险人的需求,方便了投保人投保,又减少了保险人的交易费用,降低了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提高保险经营的效率,促进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是挖掘保险需求,拓展保险市场。保险中介人贴近市场、贴近客户,通过保险中介人特有的专长和技术优势,可以解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帮助客户获得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服务,从而推动保险业务向纵深发展。
三是促进保险企业经营模式转换,提高保险业经营专业化水平。专业化经营是保险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国际保险业发展的典型趋势。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企业习惯于“一条龙”服务,经营效率低下。随着中介市场的引入和发展,传统的经营模式必然受到冲击,取而代之的必然是保险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经营。发挥保险中介人的作用,促使保险人致力于保险商品的开发、防灾防损以及理赔等环节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
近年来,保险中介人在促进保险产品销售、满足社会保险需求、完善保险市场机制、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联合保险经纪公司历时3年,在原有国家助学贷款计划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与大学生就学贷款保证保险配套的就学贷款解决方案,不仅为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了保险保障,而且着力于解决现行制度尚未顾及到的地区与学生群体没钱上学的问题,实现了“愿意放、贷得到、还得起,管理有度、风险有控、供求平衡”的多方共赢局面。又如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按照“政府组织推动,政策资金投入,农民建立互保组织,保险公司提供分保,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保险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的原则,于2004年在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农业保险互助协会,得到了国家财政部的认可和资助。再如中体保险经纪公司先后开发了全国游泳场馆公众责任保险、滑雪场专项保险、跆拳道运动专项保险,开创了我国专业性体育保险产品的先河。
保险公司在服务经济社会方面的作用: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市场深化的必然结果。保险业越发达,保险中介越重要,发达的中介市场是保险业走向成熟的标志。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产品开发、核保核赔、业务管理等保险业务的经营,而将产品的销售、承保、售后服务交由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办理,将理赔案件中的估损及理算交由保险公估公司办理。在英国,保险经纪是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其招揽的业务占总保费收入的60%;在美国,大型商业保险的69%是经纪公司销售的;在日本,非寿险保费收入的92%是通过代理实现的。(蓝筹财经专题部)
信托公司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信托公司也是一种金融机构,但是信托公司和银行不同,信托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一些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把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一些工业、农业建设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等)。投资者可以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计划合同,把一些钱(比如20万元)交给信托公司,投资于某个信托计划项目,信托公司承诺给多少利息,多长时间归还本金。到时信托公司会把利息和归还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资者的银行帐户上。
2. 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
这种比较很有意思。
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做信托业务;
保险公司主要做保险业务;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http://www.trustlaws.net/popularization/List.asp?SelectID=2452&ClassID=76&SpecialID=
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一) 救济贫困;
(二) 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1)业务范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2)分业经营保险业务,指同一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3)必须按规定提取和结转准备金。保险公司成立后应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必须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
4)按规定提留当年的保险费;
5)保险公司应对所承担的风险具有经济补偿或给付能力;
6)保险公司要将积聚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或融资,确保保险资金不断保值增值;
7)保险公司要开展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行为;
8);保险公司业务行为准则;
保险公司极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阻碍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之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之义务;
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保险代理人为其展业,也不得接受未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保险经纪人介绍的保险业务。
3. 16家信托公司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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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把部分资金交给信托公司运作,以获得高的收益。
不过,大的保险的公司都会有自己的信托投资公司,交给别的信托公司的份额很少。
4. 请教高人。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啊
保险公司把部分资金交给信托公司运作,以获得高的收益。
不过,大的保险的公司都会有自己的信托投资公司,交给别的信托公司的份额很少。
5. 信托公司能动用保险公司赔款吗
如果这个信托有投保险的情况,就可以申请赔付的。前提是看信托有没有购买这类保险。
6. 保险资金 信托 20%
这种比较很有意思。
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做信托业务;
保险公司主要做保险业务;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
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1)业务范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2)分业经营保险业务,指同一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3)必须按规定提取和结转准备金。保险公司成立后应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必须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
4)按规定提留当年的保险费;
5)保险公司应对所承担的风险具有经济补偿或给付能力;
6)保险公司要将积聚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或融资,确保保险资金不断保值增值;
7)保险公司要开展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行为;
8);保险公司业务行为准则;
保险公司极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阻碍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之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之义务;
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保险代理人为其展业,也不得接受未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保险经纪人介绍的保险业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担保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
1,担保公司,是为个人或者公司做信用担保。
2,信托公司,就是一些基金公司啊。就是一种信托责任,把大众的钱,交给理财师进行投资盈利!
3,保险公司,就是一种风险的转移。
8. 保险行业和信托行业哪个比较有发展前景
近年来,信托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信托行业信托资产总额持续攀升。前瞻网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房地产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信托行业资产总额达到了7.47万亿元,相比上年提高55.27%。伴随着信托行业快速发展,信托行业兑付危机频频爆发。
2012年以来,信托行业信托产品兑付风险的暴露日渐频繁,尤其是在房地产信托领域,信托兑付危机频频出现,数家大型信托公司接连曝出信托产品兑付危机,涉及金额都非常大,反映出信托产品市场风险积聚比较严重,部分风格激进、业务集中、兑付时间集中的公司面临着较大风险。
信托业频频爆发的兑付危机折射出了信托业发生的深层次困境。从我国信托行业业务结构变化情况来看,融资类业务占比近年来虽然有所下滑,但是依然占据主要部分,截至2012年末,信托行业融资类业务占比依然高达48.87%。
由于我国信托行业业务结构以借贷融资为主,所以信托公司在经济周期波动和转换过程中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管理压力,借贷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兑付(偿付)风险日益突出。
融资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缺乏流动性,缺少风险定价、风险转移、风险缓释机制,所以一旦经济下行,信托行业融资类业务将面临很大的兑付风险。而且,由于信托行业面临着刚性兑付的“潜规则”,所以融资类业务的兑付风险全部转入了信托公司内部,一旦出现兑付问题,信托公司就要想办法进行兜底处理完成兑付。
在不健康的业务结构和“刚性兑付”的双重压力下,信托行业发展显得“异常脆弱”,一旦经济下行,很多信托公司将面临着巨大的兑付压力,事实上,很多兑付风险依然没有暴露,而且在不断集聚。
从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来看,截至2013年3月末,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达到5243亿元,同比增长20.7%,不良贷款率0.99%,比年初上升0.02个百分点。这已是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六个季度反弹,未来一段时期不良贷款规模可能还会继续攀升。商业银行尚且如此,作为风险承受程度更高的信托行业,面临的兑付危机可想而知。
信托行业步入了调整期,行业发展亟需转型。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信托公司发展空间依旧广阔,尽管要经历转型期带来的痛苦,以及承受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但是转型也是信托行业寻求可持续发展的不二选择。
前瞻网认为:信托行业需要寻求经营战略的重新定位,未来可选的经营战略转型方向包括:专业私人财富管理信托公司、专业的金融信托服务机构、以投资管理为主的专业信托公司、综合性的信托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
信托公司都应该选择自身的转型道路,尽管转型道路选择可以不同,但是无论如何,信托公司都应当在专业投资(资产)管理能力和高净值客户的服务能力方面寻求提高和突破,从而实现信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9. 2019年有信托与保险公司会合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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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3月31日,保险资金持有信托产品规模为专4351亿元属,共涉及35家信托公司和673只信托产品。
因此案例很多如:
2015年1月5日,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认购了由陕西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陕国投•信达•远洋基金投资特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