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处理名为融资租赁实为买卖合同
那不叫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卖方是由承租人选择的。
如果出租人同为出卖人,这种性质类似于分期付款,不叫融资租赁了。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
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后,承租人能否与出卖人再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只存在一个买卖合同,即出租人与出卖人签订的租赁物的买卖合同。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之后,承租人无需在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只需要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履行完毕,即可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往往也会有禁止条款,约束承租人不得与出卖人单独签订买卖合同及其他损害出租人利益的条款。
如果承租人与出卖人就融资租赁物单独签订买卖合同的,那么会导致出租人与承租人及出卖人之间产生纠纷。这时,法律会倾向于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如果承租人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侵害了出租人的利益的,该合同依法无效。
因此,《合同法》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禁止承租人与出卖人就同一融资租赁物签订买卖合同,但根据其他法律规定,1、需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2、不得损害出租人的利益;3、不得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
③ 在融资租赁中,买卖合同是哪两方签订的
直租模式是出租人和设备厂商签买卖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租赁合同;
回租模式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
④ 做一笔融资租赁业务通常涉及到哪些合同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有一句简单的术语来概括,叫做“三方两合同”。
一笔融资租版赁业务,必须权要有的:一、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意向与生产商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二、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必须要有这两个合同,才能称作是融资租赁。
根据具体业务需要,还可能会签订抵押合同、回购协议、补充协议等,但最主要的是上述的两个合同。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一般还会附有租金支付表、租赁物签收单等附件。
希望能给你帮助。那个冬瓜大王压根不懂融资租赁,还“一份合同就够了”,没有产品买卖合同的融资租赁我至今还没见过。
⑤ 融资租赁合同通俗意思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5)融资租赁买卖合同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第二条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第三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四条 融 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
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
⑥ 请问融资租赁合同跟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
融资租赁的操作是有三方两合同组成(传统的直租项目),三方即出租人(租赁公司),承租人,供应商;两合同指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其中买卖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存在的前提。
⑦ 融资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哪一个先签为什么
最好是两个合同同时签,实在需要先签订《购买合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间隔时间也不要太长。因为:
《融资租赁合同》是债权合同,主要内容为融资金额的概算值、租赁物件名称、租赁条件等。《融资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出租人必须按规定付款,可以说,《融资租赁合同》意味着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已落实。
融资租赁项下的《购买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连带合同,这两个合同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互不从属,但两个合同互为存在的条件。
从先落实资金,后开展购买活动的顺序来讲,应该先签《融资租赁合同》。当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简单的签字行为,而是意味着该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出租人同意为止的全部手续已经完备,项目可靠,资金落实。
但是,在不知道租赁物件价格的情况下,有时难以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金额,或者估算的金额比实际金额低太多,使《融资租赁合同》的金额不足。
如果先签《购买合同》,以《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作为《购买合同》生效的先决定条件,也是可以采用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