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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型pe基金

发布时间:2021-06-02 13:42:56

信托基金与契约型基金有哪些区别

契约型基来金和信托的区源别:
共同点:其都是资产管理行业下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本质上都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不同点:
信托具有的优势及劣势:
1、优势
(1)可直接放委贷
(2)可设立信贷资产证券化
2、劣势
(1)人数限制:信托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
(2)投资范围有限
契约基金的优势及劣势:
1、优势
(1)人数优势:投资者人数可以为1-200人。
(2)投资范围广
(3)无双重税负
(4)设立、变更程序简单
(5)可以作为股东进行登记
(6)退出方式多样化
2、劣势
(1)投资不可以直接放委贷
(2)不可以直接设立ABS
(3)不具备法人资格

② PE基金是什么

PE基金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是什么意思?
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如后面将要说到的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不过以上只占很少部分,私募股权投资仍可按上述定义。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多指后者,以与VC区别。
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夹层资本,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权投资(如债券和贷款)和股本投资之间的一种投资资本形式。对于公司和股票推荐人而言,夹层投资通常提供形式非常灵活的较长期融资,这种融资的稀释程度要小于股市,并能根据特殊需求作出调整。而夹层融资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确定。夹层资本一般偏向于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之类的金融工具。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名投资银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KKR,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KKR公司、凯雷投资集团和黑石集团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PE的主要特点如下:
1.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 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 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 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 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 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 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 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私募基金是如何运作的
在成熟市场——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中国的私募基金也很类似。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地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第二种是接收账号(也就是说客户只要把账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这种运作方式主要针对熟悉的客户和大型企业单位。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会承诺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
与VC等概念的区别:
PE与VC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现在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机构如凯雷(Carlyle)也涉及VC业务,其投资的携程网、聚众传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资。
另外我们也要搞清PE基金与内地所称的“私募基金”的区别,如上所述,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而我们所说的“私募基金”则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是用来区别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公募基金的。
中国资本市场中的PE:
如以狭义PE概念衡量(即把VC排除在外),则如前面所述,中国大陆出现PE投资是很晚的事情。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IFC)入股上海银行可认为初步具备了PE特点,不过业界大多认为,中国大陆第一起典型的PE案例,是2004年6月美国著名的新桥资本(New bridge Capital),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的17.89%的控股股权,这也是国际并购基金在中国的第一起重大案例,同时也藉此产生了第一家被国际并购基金控制的中国商业银行。由此发端,很多相似的PE案例接踵而来, PE投资市场渐趋活跃。
2004年末,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等机构,联手收购哈药集团55%股权,创下第一宗国际并购基金收购大型国企案例;进入2005年后,PE领域更是欣欣向荣,不断爆出重大的投资案例,其特点是国际著名PE机构与国内金融巨头联姻,其投资规模之大让人咋舌。首先是2005年第三季度,国际著名PE机构参与了中行、建行等商业银行的引资工作,然后在2005年9月9日,凯雷投资集团对太平洋人寿4亿美元投资议案已经获得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会通过,凯雷因此将获得太保人寿24.975%股权。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PE交易。另外,凯雷集团收购徐工机械绝对控股权的谈判也进入收尾期,有望成为第一起国际并购基金获大型国企绝对控股权案例。
此外,国内大型企业频频在海外进行并购活动,也有PE的影子。如联想以12.5亿美元高价并购IBM的PC部门,便有3家PE基金向联想注资3.5亿美元。此前海尔宣布以12.8亿美元,竞购美国老牌家电业者美泰克(Maytag),以海尔为首的收购团队也包括两家PE基金。
在中国,PE基金投资比较关注新兴私营企业,由于后者的成长速度很快,而且股权干净,无历史遗留问题,但一般缺乏银行资金支持,从而成为PE基金垂青的目标。同时,有些PE基金也参与国企改革,对改善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引入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提升国企国际化进程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目前在国内活跃的PE投资机构,绝大部分是国外的PE基金,国内相关的机构仍非常少,只有中金直接投资部演变而来的鼎晖(CDH)和联想旗下的弘毅投资等少数几家。这一方面由于PE概念进入中国比较晚,另一方面PE投资一般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相对于国外PE动辄一个项目投资几亿美金,国内大多数企业或个人只能自愧不如,鲜有能力涉足这个行业。
现在国内活跃的PE投资机构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如 The Carlyle Group,3i Group etc;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如Morgan Stanley Asia, JP Morgan Partners ,Goldman Sachs Asia, CITIC Capital etc;
三是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出台后,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弘毅投资,申滨投资等;
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如GE Capital 等;
五 其他如Temasek,GIC。PE投资中国之驱动力及当前不利因素
中国高速成长的经济和不断完善的投资环境,无疑是PE投资中国的巨大驱动力,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作为“金砖四国”(BRICs,即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英文首写字母连写而成)之一,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蕴藏了巨大的投资机会。
2.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国信息化程度提高,大大改善了投资的硬件环境。
3.法律体制逐步健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订,创业投资相关法律也将要制订。
4.加入WTO后更多行业将向外资私人资本部分全面开放,如零售业、金融业和电信业等。
5.资本市场的不断健全:中小企业板的设立(创业板前奏),股改(全流通的实现)。
6.国企改制,国退民进,国家鼓励中小国企实施MBO为PE提供了巨大机会。
不利因素有,一,国内的退出机制仍不理想,没有创业板,全流通亦有待解决。二,近日外管局出台的两个文件(11号文和29号文)对离岸资本运作,红筹上市等国外退出方式有负面影响。目前国内PE基金投资套牢的案例不少。第三,国内有些行业对外资及私人资本投资比例亦有限制。第四,在法律环境方面,目前《公司法》有些规定对PE投资不利,比如对外投资比例设限,双重征税,有限合伙制的缺失等。最后,国内诚信体系不健全,诚信意识有待完善。
中国PE业务展望:
处于工业化转型期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和不断完善的投资环境,为PE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尤其在以下几个领域,PE更加有用武之地:
1.为日益活跃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并购、扩展提供资金。
2.内地企业境内境外公开上市前的Pre-IPO支持。
3.银行及公司重组。
4.近10万个国企的改革,国企民营化将是未来PE 的关注点。PE基金有望从以前被动的少数股权投资进入到购买控制权阶段,甚至是100%买断。华平对哈药的投资,以及凯雷集团谈判收购徐工机械,都是顺应了这一新趋势。
5.跨国境的收购兼并。随着国内企业的壮大和国际化意愿的日益强烈,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走出国门进行境外收购兼并,而这也为PE基金提供了广阔的业务机会。
6.其他领域如不良资产处理,房地产投资等等也为PE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③ 请分别解释一下信托型私募基金和结构型私募基金

信托型私募基金复:通过信托制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关私募的典型形式

组合(结构)型私募基金:为了发挥公司式,契约式,虚拟式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④ 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与信托型基金到底有何区别

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目前,我国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则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

信托型投资基金:即契约型投资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1、契约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类基金

在我国,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基金投资者自取得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2、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主要区别: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3)基金组织方式和营运依据不同

合伙型基金的设立,就是注册一家新的合伙企业,一般是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其实这个时候应该不能叫股东了,准确讲应该叫合伙人,合伙人的人数是两个到五十个。而且,有限合伙企业至少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也就是 GP。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

⑤ PE类信托和私募基金之间有什么联系

近期信托市场上比较热门的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就是 PE 与信托的合作产物。
信托制只是私募股权基金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二者之间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异。

⑥ 信托可以做私募PE的LP吗如果可以,那么PE投了项目之后,如果项目上市,这个应该是有障碍的吧

1.信托可以做私募的LP吗?
目前肯定不可以。
①监管层面:2008年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中证监会规定了企业ipo之前股东中不能有信托计划,但没有对PE的LP是否是信托计划予以规定,就从字面上来说,这个方案本身是有可行性的。但是,由于PE投资具备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监管部门就监管的角度是不允许IPO之前PE背后有信托计划的,并由银监会直接监控,所有此类信托计划不予报批。但目前中信信托,平安信托等从2011年开始就设立了相关的GP,在等待政策开放。
②信托层面:集合信托计划由于有隐形的兑付要求,基本都是以债性的项目为主,股性的项目也是自有一些交易对手非常强大,比如万科等,的房地产类较为常见,且此类项目容易测算回报率,回报率相对稳定,期限相对固定,与PE所对应的高回报高风险不对应,因此就信托本身而言他也不会对外接此类工作。也较少信托会有此类的创新业务部门。再者,如监管对其打开,信托对交易对手的选择也会非常严厉,一般他们自己设立GP为主,不会采用外部的GP,一个强大的GP肯定是有募集能力的,需要找寻信托做募集的,通常而言募集能力非常有限,GP本身实力一般不会太强。因此信托本身选择和这样的机构合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③类似项目:近来由于信托业的火暴,不少PE也转型做固定收益类的有限合伙,有的通过合伙制企业嵌套在信托里,即FOT(信托计划都为单一信托,信托公司不承担事实风险,有一定可能性误导客户);也有通过信托嵌套在合伙制私募基金里,即TOF,(金谷信托,之前与其股东信达资产旗下的投资公司有过此类型的产品)。这两者的形式由于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客户,最终还是要信托承担责任,因此此类业务只要涉及到募集,做集合的,不管是FOT,TOF一律叫停。

2.有什么好的解决处理办法?
民营的PE要通过信托募资这个念头还是早点打消吧,体制是不允许贵族和平民联姻,这样的例子在中国金融市场数不胜数。即便你们联姻了,你们的孩子能否到这个世界上还是困难重重,有这个精力和时间对付这样的事情,不如采用更为按部就班的方式做好PE。
如今的PE业经过了发芽到全面PE,同时IPO的低迷,与PE的时间周期来看,目前做PE确实有较好的前景,好多之前的PE都要谋求退出,现在新的PE都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一些经过三五年培养的优质企业。就募集的角度而言,PE本身为私募,是对特定人群的,这就要求GP本身的管理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这也是为什么薛老汉等人,用微博等工具加强自己知名度的原因之一),管理合伙人能依赖自己良好的投资业绩和知名度引来资金,这是最常规的。
如果一个PE不具备上述能力,那么本身他就是属于风险较高,且不确定性较强的PE,但也不是不具备募集的可能。最好的方式就是联姻一些民间的第三方理财。以GP配股的形式找到这些募集能力非常强的人,让其不仅享受到募集期内的固定财务顾问费用,更让其与GP的成长连体,这个方式是可以尝试的。(其实红杉资本前期募集资金也是依赖于诺亚财富这个第三方理财的)。只不过现在单纯的代销给第三方的动力是不够的,因此配股的方式是有效的刺激其为PE募集的动力。

⑦ 信托型私募基金的什么是信托型私募基金

目前中国私募基金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和信托型。公司型私募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投资公司,由特定投资者认缴出资成为公司股东形式的私募基金。公司型私募基金的优点在于投资者就是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权利和义务非常明确;但缺点同样明显,因为其运营成本较高、退出程序比较繁琐以及多重征税。私募基金采用较多的另一种模式是有限合伙型,其法律依据就是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最大好处在于对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减轻了投资者的税负。
最近几年,信托也逐渐吸引住了私募基金的目光。传统的信托由三方当事人组成: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托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而信托型私募基金是以传统信托为结构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通过信托合同明确投资人(既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与信托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信托公司将投资人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或运用。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可以进行证券投资,也可以进行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方面的投资,但必须与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方向与投资策略一致。另外,在我国还存在大量的非信托契约型私募基金,即由基金管理者与投资人签订一个简单的协议,为投资人提供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投资理财服务。这类“地下”私募基金也是最不规范的,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保障,投资人往往风险较大。

⑧ PE投资跟信托投资有什么区别

  1. PE(全称:Private Equity)投资是指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基金,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国内通常把PE翻译成狭义的股权投资,即“私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面向有风险辨识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来募集资金

  2. 信托投资(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的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

    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

    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其按照信托投资的主体划分,可分为国家信托投资、地方信托投资、企业和单位信托投资、个人信托投资四类。

⑨ pe基金是什么

PE基金主要是指投资于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权的基金。

国内通常把PE翻译成狭义的股回权投资,即答“私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面向有风险辨识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来募集资金。

其实,把Private Equity(PE)翻译成“私募股权投资”,似乎Private的意义在于资金募集渠道是非公开发行。这实际上存在一种误解,应当更多从投资角度来理解。

(9)信托型pe基金扩展阅读:

1、投资期限长

不论是股票还是房产,投资者持有的时间都不长。而PE投资一般需要五到七年。

2、PE投资的金额大

3、潜在收益高

4、风险大

因为PE投资最终收益的实现主要靠收购、兼并和上市。其中的变数很多,波动大,再加上投资期限长,PE投资风险很高。

⑩ 信托基金与PE私募基金有什么不一样

首先,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依据《信托法》成立的以信托计划为载体的集合资金形态, 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因此可以说,信托产品首先有信托法,然后实际上跟公募基金是差不多的。
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不会出现捐款跑路的情况。
接着帮您澄清私募基金的概念。按照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基金分为公募与私募,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
2、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星浩投资);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
4、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综上所述,PE是私募基金的类型之一。
至于您另外一个问题:有的私募基金会委托证券公司营业部销售产品,方便的话可以到您信得过的券商营业部进行咨询。
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您需重点留意这家私募公司的主要管理者之前的投资操作业绩、公司人员组成情况与背景、公司投资标的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所签署的协议中关于投资者投资回报以及管理人员管理费用的支付条件等,并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综合考虑。
希望以上回答能使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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