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人之间抵押房产证借款,有法律效应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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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专产,比如个人住房属、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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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想从银行贷款25万,没有抵押的房子,如果有担保人的话,可以借贷到25万吗能贷多久时间
若需申请个人借款,建议您选择银行渠道办理。
若您持有招行一卡通,可登录手机回银行,点击“我的”答-“全部”-“贷款”-“我要借钱”,通过此界面尝试查看是否有“闪电贷”申请资格。如有,可尝试申请。“闪电贷”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最低为1000元;您的具体额度将根据您在招行的业务情况进行核定,申请成功即可查看。
㈢ 如果我买的二手房过完户之后,有债主上门说此房之前有私人之间的抵押借贷(未在房管局备过案)我该怎么办
1、如果你是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正常价格购买,属于“善意取得”,过内户后 法律(物权法、容合同法)会保护你。
2、如果之前房主在别人或银行那借债,上交房产证,只要“别人或银行”没有在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就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3、购房时只需要查询标的房产的抵押情况和是否有纠纷就行。
㈣ 法院强制执行: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房屋(已冻结),有时间限制的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专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属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㈤ 私人之间借贷用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有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四条: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5)有间房融资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㈥ 我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到执行厅查对方有房子有车子,但是法院以没有时间为由不给执行
法院执行案件是有时间间隔的,房子车子转移也属于违法行为,继续申诉了只能。
㈦ 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仅有一间住房,能拍买不
看情况,对于债务人仅有的一间住房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生活必须的唯一专住房是法院拍卖或属者能否进行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而大家多数把关键点放在了是否是“唯一住房”上,而忽略了是否属于“生活必需”的要求。很多时候被执行人虽然只有一套住房,但是他的房子面积比较大,已经超过了当地人均保障房的面积;或是他的房子处于本地繁华地段,一套房抵郊区的几套房。而此时被执行人所拥有的“唯一住房”因其具有的大面积或者高价值,已经超过了“生活必需”的范围,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对于这种超过“生活必需”标准的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进行拍卖和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