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同一个项目,投资人可以多次投资吗
根据平台实际情况不同的,一般如果是债权转让模式,只要债权没有完全转让完毕,那分几次买、买多少都是投资人的自由,当然了,一个标的投资次数可能会有所限制;如果是先匹配资金,然后向借款人放款,那满标以后融资终止就不能再继续投资了。
具体情况可以和你所投资平台的客服进行咨询。
② 同一个项目多次承包出去犯法吗
肯定犯法,他违反了民法的规定,一个合同签了很多次。
③ 房地产融资与一般性企业融资的相同点及区别是什么
1、这个问题有意思,相同点是都是融资,虽然是废话确实是这样。
2、重点说区别:房版地产行业特殊,国家权重点调控,所以相同条件,房地产开发贷款非常难办理,要求必须是二级以上开发资质,这样把90%的开发企业拒之门外了。
3、前者资金量大。基本上房地产项目融资额都是上亿的,因为资金规模很大也就制约了,走传统民间借贷渠道的话比较难,目前我的操作方式是借道信托和国外投资基金。
做房地产融资有几年,感觉还是比较特殊同时比较有成就感的业务。
④ 一个项目款已经到位,又用同一个项目骗取国家资金合法吗
这个不合法!你等着蹲监狱吧
⑤ 在Kickstarter平台上,我能在同一个项目下重复购买吗
海外众筹专家知了创新表示,同一项目下只能购买一次。因此,backer只能选择一种。但是,在项目结束之前,backer可以更改购买数量和所选reward。
⑥ 同一个项目可以在淘宝众筹发起多次吗
应该是不可以的,淘宝会审核的。但是你如果改下,比如改成二代,升级版,再去试试,也许可以的。
⑦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关于项目融资定义,是否是指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贷款才是项目融资贷款
是要同时满足。这三项都是项目融资贷款的基本特征。
⑧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在同一地点可以重复备案吗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内容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备案申报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式5份。
1、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备案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
3、 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的理由。
4、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不予备案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
5、《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要求
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和行业准入标准;
2、是否符合即期宏观调控政策;
3、是否符合应予备案的项目范围。
(8)同一项目重复融资扩展阅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1、《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一是规范项目核准行为。《条例》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
2、规范项目备案行为。为了防止项目备案成为变相行政许可,《条例》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额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四个方面的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机关收到全部信息即为备案。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条例》规定,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企业应当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企业在项目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理信息,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4、优化服务。为提高透明度,方便企业办事,《条例》规定,项目核准、备案原则上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通过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开项目核准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5、严格责任追究。《条例》对企业未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投资建设产业政策
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以及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⑨ 发包方将同一项目进行多次招标,是否属于违约
第一、招投标法规定,项目招标的法定条件有:发改委核准(即立项批文)、用地批复、规划批复......由此可见,本次招标是违法的。
第二、将合同范围内工程肢解出去,是算违约了,可将发包人追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