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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融资租赁发展

发布时间:2021-06-07 03:42:16

㈠ 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

通俗来说,是一种新型的大额分期购车方式。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最初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

汽车融资租赁 ,涉及到汽车厂商,银行,保险公司,加盟商和客户的多方面紧密合作。形成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六方金融网络,最终达到六方共赢。客户提出融资租赁要求,本公司作为金融平台提供客户指定车辆,同时客户只需按照合同按月交付租金,既可享用高级汽车服务。

其工作流程:通过与银行和加盟商的资金融合,向汽车厂商购买客户指定汽车,加以保险公司配合,满足客户的购车需求,并收取租金以回报银行和加盟商。

而在商户和客户可享受的权利方面:

当前,在全球千亿美元的汽车租赁业务中,以欧美国家的租赁市场发展最为成熟。全球汽车租赁业的运营车辆的保有及年需求总数约在300万辆左右(由于国际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更新速度约为8-12个月左右)。

美国,以租赁形式销售的新汽车占该国汽车总销售量的三分之一左右(2006年已经超过36%,其中含融资租赁部分),并且大部分车为长期租赁,而旧车的租赁业务约为40万辆;

每年的汽车租赁销售规模为200多万辆,约占全国新汽车销售量的15%,该比例有不断提高趋势; l 德国汽车租赁业的运营车辆总数为250万辆左右;

2006年以租赁方式使用汽车的人数超过了400多万,占法国总人口的7%。 l世界主要汽车租赁公司的运营车辆都保持在数十万辆左右,管理着多达数千个遍布全球的租赁站点,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旗下的安飞士汽车租赁公司为例,全球范围内员工超过2万人,租赁站点2000个,年车辆预定量超过3000万次电话,平均每年完成2000万次租车交易,每月10万辆,每年120万辆的租赁车辆接受维护保养,有15万个客户因为每年至少在安飞士租15次车成为可以享受优惠服务的特别会员,年营业额超过40亿欧元

㈡ 融资租赁助推汽车产业发展,让消费者乐享其成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服务形式近年来在国内获得快速发展,行业规模持续攀升,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车,其好处无非在于减轻购车压力、利于资金周转、提前享受有车带来的便利等等,之所以能给人留下这种印象,当然离不开厂商与经销商不断宣传与放大贷款购车的优点。

汽车消费贷款达到饱和、面临红海竞争的同时,巨大蓝海市场的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将迎来发展良机,一些资本、上下游产业都会助力汽车融资租赁快速发展。未来,利用好发展良机,汽车融资租赁将和汽车消费贷款一起组成合理的汽车金融行业生态,为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不同的汽车金融服务,实现国家监管、行业、企业、客户的共赢局面。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㈢ 汽车融资租赁对与汽车行业而言的好处

融资租赁5年内将成风口汽车业发展迎来“新引擎”。
作为一个汽车行业的“老兵”,版又在金融行业权有过不短时间历练的人,我想谈谈汽车金融,尤其是汽车业融资租赁的话题。
面对新能源、智能化、共享经济的浪潮,汽车行业正处在一个变革期。汽车金融领域同样如此,大家公认新能源、智能化、共享经济会带来人们出行方式和商业模式的巨大改变,而商业模式的创新往往离不开金融工具的创新。
我们的汽车金融行业此前十多年的发展,一言蔽之,还是处在1.0版本的时代,就是以面向经销商和消费者个人的贷款业务为主。其他诸如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P2P等概念近年虽然被炒得很热,但真正做到的很少。

㈣ 汽车融资租赁的介绍

从金融市场的定位来看,融资租赁是继“信贷融资”、“证券融资”之后的第三大融资市场。从汽车金融定位来看,汽车融资租赁是我国汽车金融行业正在蓬勃发展的一个产业。

一、含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汽车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这也是常规融资租赁的最基本的形式。对融资租赁的通俗理解就是“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两权相分离,两权同在手“。而一般性的租赁就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其法律交易结构包含“一个标的物、一个合同(租赁合同)、两方当事人”。融资租赁则不一样。

融资租赁的“一个标的物”

1、融资租赁的一个标的物——汽车。其法律定义是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概括为使用权。

2、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这是一个财务会计用语。动产、不动产财务会计上都可核算为固定资产。

3、商务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监管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与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租赁物主要是指设备、交通工具、工程机械等动产。

融资租赁的“两个合同”

融资租赁交易的两个合同是指:标的物“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1、签署“买卖合同”交易是取得租赁物的一种主要形式。“买卖合同”的交易对象是实物资产即“租赁物”(动产或不动产)。

2、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对象是租赁物的“三项权能”即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统称为使用权”。这里的“融资租赁合同”不可以简称“租赁合同”,即便是口头或书面上称为“租赁合同”,但其内涵与合同法13章的“租赁合同”内涵完全不一样。

融资租赁的“三方当事人”

融资租赁的三方当事人一般是是指:承租人、出租人、供货人。

二、汽车金融业务模式

1、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优势

汽车金融租赁区别于传统的金融贷款购车。它是把车租给顾客,这时候汽车的所有权归汽车金融公司。等到租期满了,汽车的所有权归顾客。这种以“租”代“售”汽车金融租赁的优势在于:(1)打包租赁方式,降低购车门槛。汽车金融租赁将裸车款、购置税、牌照费用、保险、其他税费全部作为分期付款对象,客户只需支付规定的首付比例,以及相应的服务费,即可取得车辆的使用权。这种方式降低客户购车初期支付的负担,使客户可以将更多资金用于投资理财;(2)租金是一种费用,为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报销车贴的凭证,也可以作为企业做账的依据。

几大风险

1、行业风险

2、国内政策风险

3、企业信用风险

4、市场风险

5、租赁物风险

6、合同风险

7、供货人与出租人风险

8、自然灾害风险

三、融资流程

选车——融资申请——审批通过——提车

审批环节

融资租赁公司审批申请人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对申请人征信进行查询,根据资料确定是否放款。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退回资料。租赁公司在评审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承租人权益。

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1、直租项目:

1)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2)租赁公司与承租人选定的车型签订《汽车购销合同》,承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和服务费等。

3)供应商按《汽车购销合同》要求提供承租人所需的汽车,交付给承租人。

4)承租人验收汽车,租赁公司支付给供应商车款,取得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汽车由承租人使用。

2、回租项目:

1)承租人提供回租汽车发票原件,租赁公司对回租汽车所有权、使用状况、价值、是否抵押等情况进行审核。

3)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回租汽车转让协议》,承租人将回租汽车所有权转让给我公司,并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和服务费,租赁公司将汽车款支付给承租人。

㈤ 汽车融资租赁的形成

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最初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
大约1984年,中国已经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内第5年,计划经济的容体制并没有完全改变。尽管有个体经济的出现,但绝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国有”阶段,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没走出百废待兴的局面,租赁行业还没有法律、法规,中国的经济刚进入第一轮高潮。当时汽车的总体使用情况偏向于极少数的高层领导。局级干部用的是“上海牌”轿车,部级干部用的是“红旗牌”轿车。企业拥有汽车还受到数量和相应级别限制。
那时租赁公司刚成立不久,到底开展那方面的租赁业务也不太明确。此时国家的政策也逐渐开始允许进口汽车。于是租赁公司就涉及汽车融资租赁层面,当时全国只有10家允许进口汽车的企业,就有2家是融资租赁公司。
他们依靠各种途径,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口汽车后高价、短期“租”给企业。这就是最早期的汽车租赁服务。当然随着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出现了以租代售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体的汽车金融模式。

㈥ 汽车融资租赁为什么这么火

一、开拓增量市场,覆盖更广阔人群:给用户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内产品,以租代售的全新用车容体验。对于消费者而言,也多了一种金融渠道选择,这无疑是对市场竞争格局的又一有力补充。

二、快审批低首付,叠加服务价值:互联网汽车金融公司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分期付款,倡导的是一种新型的“以租代购”用车体验,审核环节更快,无需担保,金融产品会更灵活,首付一般在10%,月租以及换车成本更低。

三、助力二手车市场发展:利用金融工具让车辆加速折旧进入二手车市场,批量制造二手车车源,再将减去残值的车辆以合理的价格分期租赁给消费者,既大大降低消费者购买车辆的价格门槛,又打消其对于车辆最终处置的顾虑,让二手车流通起来。

总结:汽车融资租赁的销售模式灵活、分期成本低廉,能够惠及相当广泛的人群。更重要的是,融资租赁不仅能够提升新车销量,还能促进二手车业务发展,促进汽车市场形成良性交易闭环,大大增强汽车市场的流通性。

㈦ 汽车融资租赁是怎么个模式

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模式买车只需“1成首付”?这种低首付购车的模式到底是不是套路呢?汽车融资租赁模式究竟是个啥?

汽车融资租赁模式示意图

疑问1:汽车融资租赁是买车还是租车?

这是问题争论的焦点之一。有些人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方式买车,几个月后忽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不对呀,我每个月付那么多租金,车子不是自己的名下不是亏大了?这些人基本没有看合同,而且对汽车融资租赁这种新兴的购车模式没有深度了解。

通过这张关系图可以看出来,汽车融资租赁主要由三方组成,承租人(消费者)、融资租赁公司、供货商。消费者作为车辆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租赁物买卖合同,支付货款购买租赁物;消费者从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车辆使用权,并每个月支付租赁费用;消费者从供应商获得车辆的售后服务。

车辆所有权最后是转移到使用者的,而租车公司是不会把所有权交给用户的,所以汽车融资租赁归根结底是买车而不是租车。这里也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当评估自己实际情况,然后再选择是否用这种模式购车。

其次,对消费者来讲汽车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车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去租车平台租车是为了解决一时的用车需求,车子是短时间内的代步工具;买融资租赁产品,消费者目的是为了将来有一辆车,或者因为现在手中资金不足或者需要做他用。汽车融资租赁产品可以很好解决消费者的资金方面的诉求,它的背后逻辑是有金融理财方面的因素在里面的。

最后一点比较显而易见的是租车费用计算方式是时间,比如说每天70元,是按使用时间计算租金的始终是时间维度。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是以消费者占用资金成本的时间去计算的所以有利息费用在里面。简单地说融资租赁平台从资本市场拿到钱后,把钱换成了车,再给消费者,而且还是低首付的方式。从资本市场拿的钱和低首付产生的风险及资金成本核算出来的费用(可能还要复杂),这些成本全部由融资租赁公司承担,因此它的定价机制远比简单的租车按时间定价要复杂多得多,因此整体成本要高于消费者最初全款买车。

而对于选择汽车融资租赁的消费者而言,原本因为信用资质不够、资金不足,或者不想将手中的全部资金被买车占用,通过融资租赁模式可以提前数年开上车,或者将手中闲余的资金做理财也能产生不菲的收益。另外, 租车租的都是旧车,而融资租赁买的是全新的车。

疑问2:谁更适合融资租赁?

什么人比较适合这样的产品呢?一是短时间内资金紧张,但长期来看具有偿还能力的中小企业主;二是有钱,但是这个钱花到其他地方赚的更多;三是在银行体系比较难过征信,和不想占用银行信用额度的人。这类人三四线城市会多一点,没有可抵押的资产,并且工资收入相对较低,银行不愿办理额度稍大的贷款的等。

有上述情况的购车人还是很多的。从实际发生的汽车融资案例可以分析看,三四线城市“下沉市场”小镇青年更喜欢汽车融资租赁。小镇青年喜欢接触新生事物、通过购车改善一家人生活品质的意愿强,他们收入不太高,但也有一定的积蓄,因为没有过贷款记录,且可抵押的资产少,正常情况很难从银行贷款买车,因此他们通过汽车融资租赁“1成首付”买车。而且,目前一二线城市的汽车消费市场基本饱和,三四线城市没有堵车之忧,潜在消费者群体数量庞大,这些过去被忽视的消费群体已经成为各大售车渠道努力挖掘的对象。

㈧ 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汽车融资租赁的说法在上个世纪就已经出现,只是受限于彼时金融征信和汽车产业的先天性不足,一直停留在概念阶段。如今蓬勃发展的汽车融资租赁,也可以说是“以租代购”,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缓解有车一族的资金压力,被视为分期购车的未来趋势。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在拉动社会投资、加速技术进步、促进消费增长、完善金融市场及优化融资结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国际上已发展成为仅次于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的第三大融资方式。

汽车融资租赁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其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汽车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这也是常规融资租赁的最基本的形式。融资租赁的法律交易结构包含“一个标的物、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

一个标的物

融资租赁的一个标的物——汽车。其法律定义是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概括为使用权。

两个合同

融资租赁交易的两个合同是指:“标的物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签署“买卖合同”交易是取得租赁物的一种主要形式。“买卖合同”的交易对象是实物资产即“租赁物”(动产或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对象是租赁物的“三项权能”即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统称为“使用权”。这里的“融资租赁合同”不可以简称“租赁合同”。

三方当事人

融资租赁的三方当事人一般是是指:承租人、出租人、供货人。

融资租赁优势

汽车金融租赁区别于传统的金融贷款购车。它是把车租给顾客,这时候汽车的所有权归汽车金融公司。等到租期满了,汽车的所有权归顾客。这种以“租”代“售”汽车金融租赁的优势在于:

打包租赁方式,降低购车门槛

汽车金融租赁将裸车款、购置税、牌照费用、保险、其他税费全部作为分期付款对象,客户只需支付规定的首付比例,以及相应的服务费,即可取得车辆的使用权。这种方式降低客户购车初期支付的负担,使客户可以将更多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租金是一种费用,为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报销车贴的凭证,也可以作为企业做账的依据。


融资流程

选车——融资申请——审批通过——提车

在审批环节上,融资租赁公司审批申请人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对申请人征信进行查询,根据资料确定是否放款。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退回资料。租赁公司在评审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承租人权益。双方还需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直租

1、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2、租赁公司与承租人选定的车型签订《汽车购销合同》,承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和服务费等。

3、供应商按《汽车购销合同》要求提供承租人所需的汽车,交付给承租人。

4、承租人验收汽车,租赁公司支付给供应商车款,取得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汽车由承租人使用。

回租

1、承租人提供回租汽车发票原件,租赁公司对回租汽车所有权、使用状况、价值、是否抵押等情况进行审核。

2、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回租汽车转让协议》,承租人将回租汽车所有权转让给我公司,并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和服务费,租赁公司将汽车款支付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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