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资融券怎么收费的
客户每笔融资融券合约的融资利息或融券费用自客户融资融券合约生成日至合约到期日期间,按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的天数(自然日)逐日计提。
保证金、融券合同到期前,保证金、融券利率调整的,对调整实施前未清偿的保证金、融券合同,从调整日起执行新的利润(费用)利率,不得追溯调整。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单一融资合同在一天内产生的融资利息=合同日期未偿还的融资本金乘以融资利率/360。
卖空交易费用计算在一个卖空合同一天=(卖空的杰出的体积合同×当天收盘价当天销售的证券卖空+股权薪酬支付的数量)×卖空率/360。
(1)融资佣金合同扩展阅读:
融资利率按照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券合同规定的利率,乘以实际融资额和占用天数计算。投资者清偿融资资金时,证券公司从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利息。
融券成本按照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券合同中约定的融券品种与融券日的市值及所占用天数之比计算。融券费用由证券公司从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中收取,或者在投资者返还融券资金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为金融机构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应符合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的规定。
B. 请问融资融券帐户中的担保物买卖的交易佣金是按照原来股票帐户收还是按融资融券的标准收取
担保物买卖的佣金可以按普通股票账户的交易佣金水平收取,但是涉及到融资回买入或融券卖出时,答就必须按照融资融券的标准来收了,另外,融资融券合同没有结束时,担保物是不能买卖的,只有在卖券还款或买券还券(这两个也是按融资融券标准收的佣金)之后,如果你的融资融券账户里还有股票或现金,就可以买卖了。
C. 佣金宝中融资申购协议价是什么意思
假设投资者担保股票市值200万元,融资融券信用额度为200万元。首先通过两融交易回,增加信用账户答中的现金资产: 2 第一步,融券卖出:以10元每股,融券卖出A。融券10万股A,得到100万元资金。 END方法/步骤21 第二步,融资买入:以10元每股,融资买入A。融资100万元,得到10万股证券A。2 第三步,直接还券:用第二步得到的10万股A,通过“直接还券”,来了结第一步的融券负债。融券负债得到了结后,融券卖出所得资金100万就会解冻。此时信用账户资产情况:股票担保物200万元、融资负债100万元、现金资金100万元。注:不要自动还款。3 第四步,普通买入打新股:融券解冻的资金100万,相当于自有资金。因此可用来深圳市场打新股。4 第五步,卖出新股:直接还款了结第一步的融资负债。或者暂不还款,滚动打新股。注意新股风险。
D. 融资融券交易佣金一般能低到多少
你好,佣金万一免五,利率6%,一般如此,量大更优哟
E. 融资方面,有没有权威的网站,我想找个正规的融资合同和融资居间合同,急
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号:
法人:
乙方:
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企业计划进行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资金数额为 亿元人民币,大写 亿元整,融资利率为年息 %以内。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已知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应支付总贷款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1)甲方与出资方正式签定借款合同(或其他性质融资合同),视同乙方的义务已经完成,融资活动获得成功,甲方有义务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融资合同复印件给乙方;
(2)作为居间人,乙方有权要求参与整个融资活动全部过程,甲方不得回避﹑阻扰﹑或拒绝;
(3)甲方与出资方进行接触,甲方不得与出资方私下接触。
7、基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及融资服务,甲方承诺并同意:甲乙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一年之内,若甲方或甲方的亲属/代理人/授权人/未经透露之受托人或其他有亲密联系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担任法人﹑股东﹑或从事工作的公司)在未经乙方允许或监督的情况下,与乙方所提供的出资方(包括出资方关联主体或个人)签订本项目相关投资业务往来行为,仍视为委托融资成功,甲方需继续履行委托承诺,并按双倍支付乙方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
第三条 融资咨询与居间报酬及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无论融资款是否分期到账或一次性到账,甲方收到首笔融资款后,应在五个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按照本项目融资合同总额全额支付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税后费用,乙方不承担所得税,如需开具税务发票,开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比例按总融资额(融资额度以甲方与资金方融资合同)的 %计。具体计算公式为:
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贷款总额× %
2、融资咨询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支付。除本条规定的金额外,乙方不应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形式的佣金。
现金:
开户行账号:
3、如融资额度超过本和同最初拟定总额度,则超过部分酬金仍然以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如未达到合同规定额度,则按照实际融资合同到账额度支付酬金。
4、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发票在收取本条款第1项手续费后开具)。
5、甲方应在获得融资款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乙方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逾期付款(原则上逾期天数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每日按照应支付乙方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金额的 %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委托期内完成第一条所述委托事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报酬。
其他约定事项:借款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或不再实际使用借款,或因甲方过错给乙方带来实质性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支付总贷款金额 %作为违约金给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对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条款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声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将配合乙方融资工作的需要,按时参加与出资方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承担责任。
乙方声明:乙方具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否则,泄露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保密期限为 年。
第八条 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义务,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期或即使可预料到也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罢工、动乱或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期为酬金支付完成并通过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三个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这个合同是我经常用的,兄弟,经过律师见证的。
F. 深圳融资融券佣金最低多少万3包括规费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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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证券要闻(深圳融资融券佣金最低多少):
外交部长换红旗 社保基金领衔重仓一汽轿车(表)
外交部公共外交办公室新浪认证官方微博午后发微博称:王毅外长公务用车从今天起使用国产红旗轿车,随后又发一条图片微博展示具体车型补充说明。资本市场方面,投资者表现谨慎,一汽轿车没有应声持续上涨,在短暂震荡上扬近2%后,尾盘呈下跌趋势,截至笔者发稿(14:47),微涨0.58%。不过随着我国公车改革进程的开展,一汽轿车值得投资者持续关注。中国资本证券网编辑特此整理出一汽轿车基金持有明细(前10),供投资者参考。(涂伟)......深圳股票转户、佣金最低万二、深圳融资融券佣金最低多少
G. 融资中间服务费,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是什么最高比例是多少
融资中间人服务费都属于合同法里的居间合同,服务费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一般在5%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7)融资佣金合同扩展阅读: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
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
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
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
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