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查询信托合同的真实性
信托产来品本身属于自私募性质的,不会在第三方公开平台查询到。集合信托计划一般在公司官网进行推介或者发成立公告。信托合同真伪一般通过公章、水印来判断,以及信托专户的账号是否是某信托公司账户。或到该信托公司的财富中心亲自取得一份信托合同看。
Ⅱ 【急】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经纪合同的区别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又称“行纪合同”。信托合同主要适用于法人之间,其特征是: 1.信托合同的信托方主体只能是经过法定手续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自己承担,而不是委托人承担。 3.信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物资办理信托事务。 4.信托产权仍归委托人所有,信托人只享有暂时的占有权,因而在约定的时间应转交给委托人。 5.信托合同是有偿的,委托人按合同约定给受托人偿付酬金,并承担风险。
信托合信托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信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Ⅲ 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区别
信托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
委托合同,受托人所处理的,是委内托人的事务。顾名思义,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
信托合同,受托人所管理或处分的,则一定是而且仅仅是委托人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
二
委托合同,无论受托人以谁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归根结底要受受托
人同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的约束的;
信托合同,
受托人必定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委托人是完全不受所订立的合同的约束的;
三
委托合同,无需一定是要式合同;信托合同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也就是要式合
同;
四
委托合同,可以是受托人收取报酬的,也可以是受托人不取报酬的;信托合同,
则受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
五
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信托合同是不可单方撤销的
Ⅳ 怎样读懂信托合同和资管合同
其实个人建议研究信托或者资管合同意义不是很大,因为这些合同都是格式合同,也就是说信回托公司答发行的所有项目都是采用的这种合同,不同就是投资的标的不同,
因此选择信托还是应该把注意力放在项目本身,看项目本身融资方的资质情况,还款来源,有无抵押担保,担保情况等等,这些才应该是投资者最应该考察的内容
Ⅳ 信托合同和资管合同的区别
目前复的金融机构里制,信托是有贷款资格的,产品成立后资金从募集账户划拨到托管账户就可以直接放款给融资方。而资管一般是通过委贷银行放款给融资方,因此需要等二次备案手续完成后,资管公司拿到证监会审批表格,才能向委贷银行发送指令,由银行执行指令后才能划款到融资方的账户,融资方才能运用资管计划财产。
Ⅵ 怎么看私募信托合同
私募不同产品之间有相当的差别,因此投资者需要仔细阅读私募信托合同。但由于信托合同往往长达好几十页,里面很多内容都是千篇一律,对投资人来说,重点是关注一些关键的内容,包括费用情况、申赎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理念、投资限制(风控)等。
Ⅶ 看懂信托合同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看懂信托合同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信托产品的预期过往收益
与银行投资模式的预期过往收益一样,信托产品的预期过往收益是投资者考量信托产品的一个重要因素。固定过往收益类信托合同揭示的过往年化收益率 ,往往是扣除了相关费用之后,包括信托报酬、保管费、监管费、渠道费等。但也有信托公司收取1%的认购费。
另外投资者还需要重点了解产品的过往收益分配方式,目前的固定过往收益类信托一般是一年分配一次过往收益,投资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也有部分信托产品是按季分配过往收益。
2、信托产品投资期限
一般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够赎回的,具体条款都可以在信托合同中找到。有些信托合同规定,实际操作会根据项目运作状况,或者期满之后延期几月结束的情况,或者提前兑付的情况而定。投资者选择购买信托产品,一定要合理进行时间匹配,目前产品多分为一年以内(短期)、一到三年(中期)或者三年以上(长期)。
3、信托产品安全性
和所有的投资一样,考虑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本质上是让投资者全面认识信托产品的风险,其中包括政策风险、项目经营风险、不可抗风险等。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投资者来讲,考察信托产品的安全性关键是要看融资方的实力、资金用途、还款来源、抵押物,以及其他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当然,还要留意投资去向的行业景气程度,比如当前的能源矿产类的信托风险相对较大。
同时,提醒,说明书不等同于信托合同。信托说明书是客户购买信托产品前了解信托产品的主要途径,而信托合同是信托关系建立和存在的法律依据。但在购买信托产品的过程中,认真阅读信托说明书和信托合同都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规避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Ⅷ 怎样看懂私募信托合同
众所周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有着明显的区别,最典型的就是私募基金投资范围较广,投资限制较少以及20%的业绩报酬费的征取等。但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私募内部不同产品之间还是有相当的差别,而这些在私募信托合同中都有比较明确的揭示。但由于信托合同往往长达好几十页,里面很多内容都是千篇一律,所以很多投资者没有兴趣将合同看完。
对投资者来说,信托合同中的一些内容是很重要的,应该加以关注,如费用情况、申赎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理念、投资限制(风控)等。方圆认为,投资者在签署信托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把握3个方面。
明明白白看费用
大多数私募产品的认购起点,即最低认购额为100万元,偶尔有50万元为认购起点的,但也有部分私募基金的认购起点为200万元或是300万元的。其实,超过300万元目前已经不算在信托50个自然人的限制中了,所以300万元目前是私募基金的最高准入点了。对投资者来说,由于私募单只产品金额较大,手中如果没有200万、300万元的金融资产,并不适合购买私募基金。另外,在选择产品时,如果有300万元准备投入私募基金,如果不是对某家私募基金有特别的偏好,相对于购买一个300万元门槛的基金,不如拆开来投两三家私募基金会比较好,这样相对来说可以分散风险。
关注投资范围与限制
私募基金的认购费基本为1%,是价外收取。以100万元的认购额为例,投资者需要支付101万元,其中的1万元就是认购费。但也有些产品没有认购费。此外,私募基金还有两块费用,一是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二是浮动管理费率(业绩报酬费)。前者加起来一般在1.5%—2%之间,后者各私募产品基本都是20%。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比较简单,比一下就明白高低,而业绩报酬费的收取却比较复杂。比方说,其具体收取水平和收取频率是有关系的。频率越高,对投资者越不利。但太低的频率,也可能使私募管理人失去做好业绩的动力和生存的基础,因为总是提不到业绩报酬,团队很难发展壮大。就目前来说,私募基金业绩报酬征收的频率从每周到每年或到产品时间期结束后才收取都有。
方圆认为,费用便宜当然好,但如果超过了合理水平,投资者应该慎重考虑,毕竟目前私募产品比较丰富。不过,对投资者来说,更重要的是选择适合自己的私募产品,而不要过于看重费用。事实上,好的私募基金,一般也是倾向于收取一个市场化的费用的。
看清流动性的局限
私募基金的流动性远不如公募基金,首先是绝大多数私募基金都有1个月或至少6个月的封闭期,期间一般不允许赎回,或赎回需要收取较高费率(3%),封闭期结束后才免赎回费。例如,某产品在认购后6个月内不可赎回,认购后6个月至1年为过渡期,赎回费率3%,1年封闭期结束后无赎回费;还有些私募基金依据时间来确定,如某产品的赎回费在自信托计划成立后2年内为1.5%,2年后为零;但也有少数私募产品不收取赎回费。此外,结束了封闭期,可以开始赎回后,私募产品也不是每天都能赎回的,而是需要在指定的赎回日才可办理,一般是每周、双周或每月一次。因此,私募在流动性上有较大的局限性,这对需要较强流动性的资金来说并不合适。
从投资范围来看,私募基金规定的都较为宽泛,一般都包括法律范围内许可的股票、债券、基金、其他理财产品等。但一些设计较激进的产品还留下融资融券、投资权证的口子。关于投资限制,一般会从ST股票,持股额占信托资产比例及持股额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这几个维度来确定。限制较严的不允许投资ST股票,持股额占信托资产比例及持股额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会限制较低,如5%或10%。而较为宽松的则可以投资于ST股票(也有比例限制),持股额占信托资产比例及持股额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会限制较高,一般为20%或30%。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上的规定,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产品的激进程度和风格,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比如说,希望买稳健一点的产品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做融资融券、不做权证,以及限制较严的产品。 方圆建议投资者,仔细看一下信托合同中的这几个方面,对私募基金多一分了解,就有更大机会选到合适的产品,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有关资料可以在“中国大额投资者家园”网站中的“私募信托”查看。